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9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1000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重大问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决策依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

4.了解掌握县内及周边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民族宗教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事项,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方面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事务。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抽调人员到县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办工作,拟定我县《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绿春县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划和方案;不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做好示范单位推荐命名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向州级主管部门推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扎实抓好宗教工作。制订《绿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点)工作制度》,落实宗教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一网两单”工作制度;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等为重点内容的宗教理论政策知识业务培训;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把7个基督教活动点纳入县、乡(镇)、村(社区)“日常监管”范围实行规范管理;协同配合公安、外事、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整治开展专项排查督促行动,有效防范境外组织和境外人员的宗教渗透活动;拟定出台《绿春县关于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的工作防线。

3.加快推动民族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六个目标,加快编制《绿春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和“一村一方案”工作。利用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8万元,实施平河镇折东村委会、半坡乡二甫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和平河镇大头拉祜寨文化传承发展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族事务科、宗教工作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5个股室,设下属单位1个,即:绿春县民族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收入合计7,545,05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5,058.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政府无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度对比:2021年部门收入比上年度(12,372,848.90元)减少4,827,789.98元,减少39.0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收入2,636,309.11元,比上年度(2,132,330.43元)增加503,978.68元元,增长23.64%,增加原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收入419,551.12元,比上年(153,005.44元)增加266,545.68元,增长174.21% ,增加原因:2021年有一笔抚恤金(230,596.40元),208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收入增加;

3.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收入101,694.69元,比上年(87,513.03元)增加14,181.66元,增长16.21% ,增加原因:2101101款项医疗保险缴费收入相对增加;

4.2021年农林水支出决算收入4,387,504.00元,比上年(10,000,000.00元)减少5,612,496.00元,减少56.12%,减少原因:上年度在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实施绿春县第一个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以确保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出辐射带动作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合计12,140,358.92元,其中:基本支出 2,260,051.92元,占总支出的18.62%; 项目支出9,880,307.00元,占总支出的 8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0.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551.11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806.11元,项目支出780,745.00元),比上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5,754.35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104.35元,项目支出745,650.00元)增长6.95%;

2.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51.12元(其中基本支出419,551.12元,项目支出0.00元),比上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08.8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08.88元,项目支出0.00元)增长174.20%;

3.2021年卫生健康支出101,694.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94.69元,项目支出0.00元),比上年度卫生健康支出87,513.03元(其中基本支出87,513.03元,项目支出0.00元)增长16.21%;

4.2021年农林水支出9,099,5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9,099,562.00元),比上年度农林水支出5,284,1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2841,87.00元)增长72.20%。

与上年度对比:2021年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支出合计12,140,358.92元,比上年度(7,880,463.26元)增加4,259,895.66元,增长54.06%,其中:基本支出 合计2,260,051.92元 ,比上年(1,850,626.26元)增加409,425.66元,增长22.12%;项目支出合计9,880,307.00元 ,比上年(6,029,837.00元)增加3,850,470.00元,增长63.86%。2021年度部门决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款项因有一笔抚恤金(230,596.40元)支出而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13类农林水支出2130199款项2020年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为续建项目,2020年年底开始启动,项目资金共10,000,000.00元,其中4,730,300.00元结转到2021年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0,051.92元,比上年度(1,850,626.26元)增长22.1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83,678.90元(工资福利支出1,928,938.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740.40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373.02元,占基本支出的3.38%。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1,738,806.11元,比上年度(1,610,104.35元)增加128,701.76元,增长7.99%,其中:2012301款项支出1,738,806.11元,比上年度(1,550,330.43元)增加188,475.68元;2012302款项支出0.00元,比上年度(59,773.92元)减少59,773.92元。

与上年对比,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8,701.76元,增长率7.99%,主要原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479,391.00元,比上年度(388,953.00元)增加90,438.00元,增长23.25%,津贴补贴667,711.00元,比上年度(535,101.00元)增加132,610.00元,增长24.78%。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51.12元,比上年度(153,008.88元)增加266,542.24元,增长率174.20%,其中:2080501款项支出234,996.40元,比上年度(4,400.00元)增加230,596.40元;2080505款项支出184,554.72元,比上年度(148,605.44元)增加35,949.28元。

与上年对比: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80501款项有一笔抚恤金(230,596.40元)支出而增加。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01,694.69元,比上年(87,513.03元)增加14,181.66元,增长率16.21%。

与上年对比,210类卫生健康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80,307.00元,比上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6,029,837.00元)增加3,850,470.00元,增长63.8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项目支出780,745.00元,比上年(745,650.00 元)增加35,095.00元,增长4.71%。其中:2012301款项支出502,226.00元,比上年(31,400.00元)增加470,826.00元;2012304款项支出278,519.00元,比上年(281,460.00元)减少2,941.00元,减少1.04%;2012399款项支出0.00元,比上年432,790.00元减少432,790.00元,减少0.00%。

与上年度对比,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012304款项红财行发〔2020〕47号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资金31,016.00元等结转到2021年实施,因此支出增加。

2.213类农林水支出9,099,562.00元,比上年(5,284,187.00元)增加3,815,375.00元,增长72.20%。

与上年对比,213类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2130199款项2020年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为续建项目,2020年年底开始启动,项目资金共10,000,000.00元,其中4,730,300.00元结转到2021年实施,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0,35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度对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7,880,463.26元)增加4,259,895.66元,增长率54.06%,支出增加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1款项有一笔抚恤金230,596.40元,因此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213类农林林支出2130199款项2020年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现代化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为续建项目,2020年年底开始启动,项目资金共10,000,000.00元,其中4,730,300.00元结转到2021年实施,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2,519,55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5%。其中:2012301款项支出2,241,032.11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88.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2304款项民族工作专项278,519.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11.0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19,55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其中:2080501款项支出234,996.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400元、抚恤金支出230,596.40元;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554.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210类)支出101,69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其中2101101款项卫生健康支出101,694.69元,占卫生健康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213类)支出9,099,5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5%,其中:2130199款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097,804.00元,占农林水支出的99.98%,主要用于:平河镇折东村委会和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2130599款项其他扶贫支出1,758.00元,占农林水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 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7.6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三公”经费17,000.00元,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因2021年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到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等活动较少,公务接待主要安排乡镇村委会干部,共安排13批次70人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95.00元,增长4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5.00元,增长42.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比2020年增多,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2,105.00元,2021年公务接待支出3,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乡镇挂钩村委会干部汇报工作接待安排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73.02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度275,088.52元减少198,715.50元,减少72.2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办公费支出和印刷费支出减少,2021年30201办公费支出27,157.00 元,比上年度147,689.00元减少120,532.00元;30202印刷费支出6,680.00元,比上年度35,256.00元减少28576.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维修及购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27,267.24元,其中流动资产1,474,607.44元 ,固定资产52,65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2,966.6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度实施。固定资产增加4,879.1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了一台电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7267.24

1474607.44

52659.80

0

0

0

52659.8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价200万元以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跨年度实施项目资金。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民族事务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7.宗教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1111



附件【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0270651532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