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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7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运转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管理县属机关党委(党组)。

(2)研究提出乡镇、县委各部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和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4)指导全县党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行使县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县管干部及有关党政干部。

(7)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督办落实;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8)指导全县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研究指导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审理工作及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批示,负责全县老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12)参与制定绿春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措施,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13)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并负责组织县城区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

(14)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落实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15)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

(16)负责指导、组织或参与开展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与走访活动。

(17)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18)负责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绿春县委老干部局驻建水工作站、绿春离退休干部驻蒙自活动室。

(1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

(20)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主动扛起主体责任,逐级构建严密责任网络。一是自觉扛起党建责任。县委组织部门主动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二是全面谋划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等,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结合全县组织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谋划,制定清单任务,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争取工作主动。三是逐级传导党建责任。制定下发《绿春县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绿春县2021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2021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6个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确保责任逐级压实到位。四是强化党建考评运用。充分发挥党建考评“指挥棒”作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高标准开展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14个党(工)委按实地考核、平时成绩占比、领导点评、现场测评得出综合评分,最终评定为“好”7个、“较好”7个。强化结果运用,评议结果直接与领导干部任用挂钩,推动考评结果硬约束。

(二)突出抓牢政治建设,持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全县2021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县级示范培训班1期92人次,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视频培训260余人次,开展绿春县2021年度科级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466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在灵活学习方式、注重实践实效上下功夫,采取自学、领学、读书班等方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总计开展“跟总书记学党史.周一读书班”22次,补足了组工干部“精神之钙”。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工作有机融合,全县共有72个单位党组织、1680名机关在职党员参与“四双”活动。截至目前,全县机关党组织累计到社区报到389次数、服务时长1350.59小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8082人次、累计服务时长61185.92小时。三是热烈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好全国全省全州“两优一先”人选推荐工作,州委审定州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开展绿春“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为224名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干部家属走访慰问260人、发放慰问金21万元。四是高质量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立县委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了三年“三步走”工作规划和思路,向2个第一批州级试点村选派干部19名(其中处级干部4人),保障一线人员力量充足。围绕村庄规划中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规划人才等实际,建立2600余人的“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人才库。抓好2个州级、1个省级“干部规划家乡”试点,加强经验做法总结,为其余建设点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办法。结合“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示范村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基层组织体系。一是强化基层组织保障。累计建成党员10人以上或群众200人以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406个,推动55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党组织、党员活动室全覆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增长机制,落实“并岗提升”,每年发放“以奖代补”激励资金388万元,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县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数962个,参加党员人数为10250名。抓严后进党组织整顿,严格落实“四个一”“一支部一对策”、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等措施,累计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11个。三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机制,对标“五个基本标准”,持续发动295名“支部辅导员”跟踪服务指导,创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32个,其中省级3个、州级11个、县级18个,不断巩固党在边疆的执政根基。四是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边境乡镇及过县境交通要道设置55个疫情防控执勤点,延伸组建25个临时党支部,设置党员先锋岗185个,组建181支以边境线巡逻、疫情防控值守为主要任务的国门党员先锋服务队,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让党旗在强边固防一线高高飘扬。五是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探索“企业+党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共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11个(企业59个、合作社252个),实现9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全覆盖。六是推行基层党建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基层党建促基层治理模式,创新推行“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管理模式,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每10户居民划分为一个网格,在全县92个行政村(社区)共建立4556个网格、选出网格长4556人,涉及网格户49970户,实现全县所有村(居)民全覆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各网格在基层党组织带领下,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矛盾纠纷调解、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等工作,逐级上报群众及村寨发展面临的难题,“自下而上”推动治理难题在家门口解决,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四)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建强乡村骨干队伍。持续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继续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储备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后备力量329名,选派264名党员干部组成83支工作队驻村推进乡村振兴,开展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行动,全县92个村(社区)“两委”班子圆满完成换届任务,实现100%“一肩挑”。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换届后村(社区)干部视频培训班,累计培训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监督主任、村集体经济法人、武装干事等553人。选派“两新”工委书记、抵边乡镇党委书记、抵边村(社)党组织书记等51人到红河州委党校、大理市委党校、弥勒市委党校等地参加学习培训。举办村级组织换届后村(居)小组干部培训班20个班次2223人。完成2021年绿春县新晋科级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112人。依托中国海洋大学举办1期绿春县党政干部(中国海洋大学)乡村振兴线上专题培训班,1400余名乡村振兴一线基层干部得到学习提升。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1年全县共发展党员273名。三是优化配齐各级领导班子。按照“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的目标,选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81名;完成中共绿春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十三届县委委员35名,候补委员7名,县纪委委员25名,绿春县出席红河州第九次党代会代表21名。稳步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完成县级人大代表资源调查入库573人,乡镇人大代表资源调查入库1743人,抽调人员组建9个考察组开展政协委员推荐人选考察工作。完善干部实践锻炼机制,选派县级强边固防突击队员16名,专项派出支援边境乡镇开展强边固防工作。强化在基层一线识别干部的导向,出台《绿春县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方案》,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一线提拔使用和进一步使用、重用75人,占年内调整总数的82.42%,其中提拔66人,进一步使用、重用9人。2021年以来,动议干部6批334人次,其中,提拔正科11人次,副科53人次,事业干部调任行政副科11人,“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2人。四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换届期间与60余家单位签订“十个严禁”纪律承诺书共2400余份。抽调121人组成9个工作指导组、3个换届纪律督查组,沉底开展换届监督。抓好“三超两乱”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26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人。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

(五)加快人才汇聚回引,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一是落实人才管理责任。印发《关于落实落细“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绿春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落实“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加快推进人才强县建设,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二是加快人才机制改革。细化梳理总结近10年来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在深入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编制《绿春县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未来绿春人才发展“路线图”。三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建立完善行业人才信息库。做好2020年度全省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积极搭建地院、院校、院企合作平台,配合做好“在汉直属高校”与红河交流合作,完成2名2021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四是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全县92个村(社区)选派65名人才结对帮扶,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人才结对帮扶。择优确定9个“万名人才兴万村”重点示范村,在县级选派7名人才结对帮扶基础上,争取了7名州级挂联专家挂联帮扶。

(六)聚焦功能强化,深化拓展抓党建促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一是深化拓展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印发《中共绿春县委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153”工程实施方案》《绿春县组织强边十八条措施》,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抓党建促强边固防为主线,以锻造一批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以153公里边境沿线乡镇和村(社区)为重点,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强边活边固边兴边稳边富边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党建不断进步、建设过硬干部队伍。二是抓党建引领农村宗教治理。印发《绿春县2021年度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开展宗教问题专项行动3次,对7个基督教活动点关于党员信教问题、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摸排。针对涉教工作任务较重的村(社区)党员、村干部,开展宗教理论政策知识业务培训4期214人次,全县10845名党员全覆盖签订不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三是抓党建引领强边固防。以基层党建“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实现党建脉络与基层党建一体化。全县组建801支“党员先锋护村队”,4556个网格,推行“一牌三卡四清单”,开展“敲门行动”,参与管边护边任务,构筑起“村村是堡垒、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严密防控体系。推行“基层吹哨,干部报到”机制,58个县级机关单位挂钩包保48个沿边(抵边)村边境疫情防控。州、县两级选派两批136名“强边固防突击队”,充实边境一线力量,构建党组织引领下的全参与、齐动员的强边固防共同体。四是抓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启动实施“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工程,积极推进党建促乡村振兴试点建设。结合“边境小康村”“干部规划家乡”等重点工作任务,打造11个示范村,拟投入4524.09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77个,通过以点带面最终实现全县803个自然村全覆盖。

(七)坚持以用为本,持续推进“智慧党建”各项建设。一是优化服务平台建设。将绿春县智慧党建纳入“数字红河”进行规划建设,优化提升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民办事”服务平台。坚持以用为本,全面推进“互联网+党建”进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群体。截至目前,实名登录“云岭先锋”手机APP党员人数10719人,推广使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124个,组织生活会纪实882条,民主评议党员完成党员评议14321人次。二是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渠道。运用乡镇党校、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节目10期10000余人次,组织收看学习《榜样5》10751人次、《绿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7880人次、《焦点访谈》5668人次、《云岭党旗分外红》3100人次、《党课开讲啦》9600人次。党员教育片《一步跨千年—绿春县拉祜寨直过民族的脱贫路》,在全州党员教育视频片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三是强化智慧党建数据运用。通过“智慧党建”信息数据,共通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165批次,涉及13个党(工)委、134个党总支、882个党支部、10951名党员。通过数据提取及分析,简化了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短板和整改方向。四是配备完善基础硬件设施。按照省、州实施方案重点部署要求,于10月底前,已建设完成“智慧党建”大数据调度指挥中心和102个远程随机调研系统站点,并投入使用,投入近130万元。

(八)强化整体提升,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一是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统筹抓好农村、城市、机关、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共155家,已建立党组织企业124家,党组织覆盖率80%;全县社会组织共39家,已建立党组织企业25家,党组织覆盖率64%。统筹谋划“双提升”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共调整优化8个覆盖“两新”组织数超过5个的联合党组织,实现联合建向单独建、“大联合”向“小联合”转变。二是提高四双”工作服务水平。明确15名县处级领导作为联系领导、15名科级干部为片长、15名社区党总支书记为联络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积极响应“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服务工作,参与“敲门行动”、全员核酸检测动员及现场秩序维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全面推进学校党建。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开展“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思政课建设方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五强五好”党组织。四是加强信息经验总结。强化基层信息提炼,全年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上报参阅信息约稿280篇,县级组稿报送高质量参阅约稿62篇。基层报送组织宣传信息513条。用好新媒体平台,“绿春先锋”公众号共推送105期427条组工信息。向州组推送建党一百周年书画作品6幅,建党100周年征文10篇,上报组工信息203篇(其中,省级以上主流媒体177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1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含组织一科、二科,党代会常任制办公室综合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信息科、党员教育管理科、人才办、调研室、非公经济党工委党务科、老干部局、公务员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234,819.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8,219.30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600.00元,占总收入的0.91%。与上年对比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2,733.78,主要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其他收入增加56,600.00,主要原因是党风廉政等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43,565.59元。其中: 基本支出 6,786,157.59元 ,占总支出的 92.41%; 项目支出 557,408.00元 ,占总支出的 7.5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990,493.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86,157.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89,444.41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7,412.26元,占基本支出的5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强边固防等公用经费2,868,745.33元,占基本支出的4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7,40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8,951.00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3201款行政运行支出15,358.00元。

2、2013299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42,0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3,56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0,493.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1,77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27767.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9555.33元,资本性支出13919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64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39,594.72元,就业补助支出4,0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14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医疗生育保险支出178,148.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37.00元,完成预算的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637.00元,完成预算的6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664.00元,下降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64.00元,下降6.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6,63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63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6,6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干部考察等相关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8,745.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99,952.18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等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办公业务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2,638,290.01元,其中,流动资产884,651.01元,固定资产1,753,63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6,31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2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0,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0,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111



附件【2021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表20221024024136010202210260829366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