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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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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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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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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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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000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草案。
(2)提出绿春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县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绿春县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措施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贯彻落实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绿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围绕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发展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生态哈尼城”,建设边疆党建特色区、绿色生态发展区、开放发展枢纽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持组织强边、生态立边、开放活边、文化兴边、和谐稳边一体推进,努力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58.99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54亿元,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17.68亿元,同比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26.77亿元,同比增长7.5%,一、二、三产业结构为24.6:30.0:45.4。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五个管住”要求,严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加大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力度。全力狠抓强边固防建设,完成50公里铁丝网和16个抵边联防所建设,已全部入驻并常态化值守;组建以疫情防控、边境巡逻、政策宣传为主要任务的国门党员先锋服务队801支8035人;成立4个前沿指挥所,设置55个执勤点和6个临时执勤点,日均投入党政军警民防控力量980人,严格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绿春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综合楼)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绿春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有序推广“云南健康码”一扫知,切实筑牢边境疫情防线。
(2)经济运行健康稳健。一是抓好农林牧渔业,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4.54亿元,同比增长8.1%。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抓好全县40.55万亩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建设高标准农田2.08万亩,完成粮食产量11.2万吨;生猪存栏92598头,大牲畜存栏59870头(匹),全县肉类总产15178吨。不断巩固提升24.3万亩茶叶品质,茶叶产业被州级列为我县“一县一业”主导产业。申报省级、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70个,专业镇5个,获批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2个,获批省、州级龙头企业16家(省级1家)。兑补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天然商品林停伐资金3725.96万元。二是抓实工业、建筑业,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17.68亿元,同比增长12.5%。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开工,昌宁红·绿春哈尼高原茶产业项目等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实现工业增加值6.34亿元,增长18.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6%。绿春县新区供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市政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35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本地建筑业产值7.48亿元,同比增长40%。三是抓牢消费、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6.77亿元,同比增长7.5%。绿春县红升劳务派遣公司等5家企业(批发业2家、服务业2家、零售业1家)年内实现纳规;积极推进绿春县仁华医院、绿春县鸿程汽车经贸有限公司2家企业纳规工作;新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2户;扩大存量,挖掘增量,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增长,完成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51161万元,同比增长8.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13435万元,同比增长10.6%,完成电商交易额5.49亿元,同比增长62.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33亿元,同比增长6.4%。
(3)固定资产投资高位推进。围绕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级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资金补助,全年共争取各类资金补助2.49亿元。抓好县域项目工作,推进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66个,项目总投资251.62亿元,元绿高速、勐绿高速、国道219改造工程、干禾河水库等重大项目进展有序;“党建引领·六村同创”、老旧小区外围基础设施建设等市政项目启动实施,2021年完成投资16.2亿元,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光伏、风电等一批重点招商项目进驻绿春,招商引资在建项目47个,协议总投资38.49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2.01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3.38亿元,同比增长27.4%。
(4)财政收支健康运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财税征管工作。加强规洞河谷生活组团等项目土地收储,加快勐绿高速、共达水泥厂建设等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积极组建绿春腾达发展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2021年,完成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2981万元,同比下降8.24%;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946万元,同比增长6.4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3639万元,同比下降21.48%。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量债务余额193837万元,政府债务控制在底线范围内。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0.8亿元,同比下降3.9%,贷款余额33.21亿元,同比增长13.3%。
(5)两项收入稳步增长。积极落实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支持新业态发展,切实拓展就业渠道。开展沪滇劳务协作转移就业现场招聘会1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5000余个;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9%。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338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5元,同比增长1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5元,同比增长9.9%。
(6)乡村振兴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制定《绿春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注重上海市长宁区、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省政协办公厅、云锡公司、州人大办、州林草局等东西部协作及中央、省、州级定点帮扶,到位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及引进帮扶资金10444万元。全县发展与脱贫户产业发展利益联结的农业经营主体171个;36个农业龙头企业绑定9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23357户,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脱贫户22566户。以“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确保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干部回乡规划行动、金融政策扶持、扶贫资产管理、强边固防行动等工作有效衔接。2021年调整方案规模38616.57万元,实施项目301个;完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007户4711.2万元,贴息1116.22万元;村庄规划和乡村建设有效衔接。
(7)生态保护成效明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深入推进“林长制”,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02%以上,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审核审批31个生态建设项目。整改完成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42个、省级生态环境交叉执法反馈问题63个。全面推进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及保护治理方案工作,完成25条河流、11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及保护治理方案,鲁珠坝水库、茶卡河被评定为州级、县级美丽河湖。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通过省级复核,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成功创建大兴镇全域森林康养试点乡镇,绿色成为全县最美的底色。推进GDP和GEP双核算试验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逐步显现。
(8)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巩固提升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不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县10万余人次积极投入到“众参与”活动。持续落实好教育惠民政策,从学前班到大学阶段教育资助54032人次2900.7万元,“雨露计划”资助2511人773.3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1621人1372.33万元。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绿春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等卫生健康项目稳步推进,组建180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509名医务人员参与签约服务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工作,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785.9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496.6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5363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142191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8280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了“绿春县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题文艺晚会”等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殡葬改革有序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不断强化。社会保险、社会慈善等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9)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绿春县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序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健康绿春行动,完善重大疫情、疾病防控体制机制;全面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税体制、减税降费改革,优化政府化债和融资平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配套”服务模式,2021年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累计受理办理件106839件,按时办结率100%。探索推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县市场主体已发展15994户。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累计惠及企业1606户。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党建纪检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经贸外资股、地区经济股、西部开发股、农村经济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价格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执法检查股、安全股及能源股。下设绿春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 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921,16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1,160.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21年收入比上年减少8,972,069.05元,同比减幅5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光伏产业发展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921,160.60元。其中:基本支出4,179,300.60元,占总支出的 46.85%;项目支出 4,741,860.00元,占总支出的 5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21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2,300,845.85 元,同比减幅57.9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光伏产业发展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79,300.60元。同比减少308,895.30元,减幅6.8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比2020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859,694.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605.65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2021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人均支出167,172.02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1,860.00元。2021年比上年项目支出减少11,991,950.55 元,同比减幅71.6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光伏产业发展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强边固防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4,581,860.00元,粮油物资事务支出60,000.00元,救灾物资偹备经费支出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921,160.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比上年减少12,300,845.85元,减幅57.9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光伏产业发展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8,56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12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业年金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41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07,05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绩效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国内债务付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偹备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6,500.00元,完成预算的20.3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00.00元,完成预算的20.3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接待次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143.00元,下降2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43.00元,下降27.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类接待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6,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26,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协调和召集各乡(镇)相关业务人员整理数据、整理材料、上报项目等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605.65元,比2020年减少147,800.09 元,下降31.62%,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8,377.00元、邮电费支出9,878.00元、差旅费支出82,24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5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42,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0元及国内债务付息支出20,005.6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27,482,489.83元 ,其中,流动资产27,369,350.62元 , 固定资产113,139.21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 元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09,654.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37,996.90元,固定资产减少28,34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7482489.83 | 27369350.62 | 113139.21 | 113139.2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111
附件【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21023112040007202210240336020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