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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9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000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执行相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绿春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紧紧扭住“事要解决”这个核心问题,以“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原则,大力推行“一次性解决法”,进一步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受理、化解、防范力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更科学的方法,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初信初访解决问题的最佳效果。2021年度,受理群众来访来信和网上信访86件119人次,件次与2020年同期相比上升5%,赴省上访4件,到州上访6件,办理重复信访案件5件,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13件。2021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全州第一。

2.着力抓好重复信访案件的专项治理。2021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州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绿春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强力推动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中央信访联席办转交的信访件1件和省委联席办交办的信访件4件已经化解,化解率100%,上述化解案件没有出现再次重复上访情况。重复信访占比23.88%(全省平均值34.81%),低于全省平均重复信访11%。

3.着力化解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省信访局交办给绿春县中央第十巡视组信访件13件,其中涉法涉诉类4件,诉求类信访件9件,目前13件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4.着力推进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用领导包案的形式推进解决疑难信访案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今年以来,州级领导包案化解绿春县信访案件3件,即李克波、陈凤仙、毕建伟等3件,化解率100%。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16件,办结率100%。

5.着力推进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强化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工作,2021年1至10月,全县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达98.53%,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率达92.31%,“三率”工作排名全州第一位。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今年全县9个乡镇建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申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按照8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目前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望申报成功。

6.着力保障重要会议(活动)信访安全工作。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有效保障中央、省州县“两会”、党代会、建党100周年、COP15会议等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敏感节点信访安全陈保障。及时制定了重大会议、敏感节点的信访保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派出信访工作组到省、州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了信访重点人员李万红、李永春、陆一拔、李克处、陈艳梅、罗球山、白茂良等及20世纪90年代末统招未分配人员、退役军人、红冉公司原职工等重点群体的管控,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处置在当地。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化解及时。今年以来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和敏感节点没有发生上访情况,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信访安全保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下属单位预算,下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股四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1,36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362.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79.75元,增加1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1,362.53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21,362.53元 ,占总支出的 97.93%; 项目支出 3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2.0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79.75元,增加1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1,362.53元。 与上年对比130279.7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29,225.03元,占基本支出的8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137.50元,占基本支出的13.5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解决信访问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解决李克波、罗家文、杨保兴、李志华、王斗沙等的信访问题,从经济上对信访人进行救助,实现息诉罢访的目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51,36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160,279.75元,增加1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0,10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30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95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5,000.00元,增长1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0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来访群众较大,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00.00元,占73.68%;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占26.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137.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44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办公用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46,816.80元,其中,流动资产34,053.82元,固定资产12,76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6.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8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816.80

34053.82

12762.98

0

12762.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2、三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3、两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4、COP15会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111



附件【绿春县信访局表202210240855412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