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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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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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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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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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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关心关爱,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找准问题短板,解决党建薄弱环节;优化党组织设置,激发党组织活力;坚持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审核党员入口关;抓实党员日常管理、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注重教育培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突出一条主线,创建模范机关;加强组织新闻信息宣传,提高组织工作宣传质量;强化考核评价,深化创先争优。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2021年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李小三部长在全省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全州、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习、跟进学习联系实际学。截至目前,为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征订并发放《信仰的力量》《党支部书记使用手册》《新编入党培训教材》《发展党员使用手册》《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等学习指导用书609册。组织开展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10次、研讨交流学习4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夯实责任,细化任务抓推进。聚焦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目标任务,推动形成内容协调、有效管用的机关党的工作制度体系。先后出台《2021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直机关2021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县直机关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的实施方案》《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方案》《中共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按照工作开展“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的要求,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工作,适时开展跟踪问效。
3.强化问题导向,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抓党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不断加强机关党建统筹推进。于2021年1月21日,在县行政中心A幢八楼一号会议室,组织召开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7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在2020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上进行现场述职,其余48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并根据平时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现场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逐一进行点评,点明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力求达到鼓劲加油、传导压力的目的。
4.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机制,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严格县直机关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成20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和30个基层党组织委员补选工作,完成成立2个、更名1个基层党组织,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体制建设完备、队伍配备齐全的机关组织良好格局。
5.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端正入党动机。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把好“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于2021年5月23日至25日在绿春县委党校举办第3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党校等部门有授课经验的领导和讲师,对来自全县教育系统、公安系统、卫健系统、以及企业、事业、机关等80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
6.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员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切实把好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以及入党材料的审核关,杜绝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突击发展、关门主义、异地发展、不坚持程序步骤的情况。2021年,共吸收预备党员18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14名。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入204名、转出144名、内转74名。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认真对所属10个党总支(下辖36党支部)、49个直属支部1269名党员的党费收缴,并认真对所上缴党组织的党费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按比例标准收缴、按期收缴党费、按时归集党费等工作。共收缴党费29.8996万元,并将所收缴党费及时足额上缴到县委组织部。
7.推进“智慧党建”,提高党建质量。按照“系统化推进、模块化建设、内外网驱动、分步骤实施、差别化指导、全域化提升”的总体思路,围绕补短板、强基础,以基层党建智慧平台运用全覆盖、信息基层数据全构建为目标,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及时更新完善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党组织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信息维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智慧党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督促使用“云峰先锋”APP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关活动,第一、第二季度、第三季党员大会和党课、1至10月份主题党日和支部委员会,完成率均为100%;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网上接转党组织关系;依托云南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持续做好接收的预备党员和“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3类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8.示范引领带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创建“绿春模范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当好“三个表率”,按照《县直机关创建“绿春模范机关”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五强五带头”,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已命名13个单位为“绿春模范机关”,继续扎实做好“绿春模范机关”创建和申报审核工作。二是启动“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为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进一步开拓视野、解放思想,对照标杆找差距、比学赶超争一流,全面促进县直机关各项工作开展,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县直机关“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
9.服务双报告”行业系统主管责任,督促县直机关直属56个党组织988名在职机关党员分别到6个社区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县直机关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职能,做到党建工作与全县的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等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机关党组织服务范围延伸到社区一线,推动机关党建融入城市党建,面向群众开展组团式服务、项目式服务、党员志愿服务,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履职尽责全覆盖,载至目前累计县直机关党组织到社区开展服务292次数,累计服务时长1117.11小时,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4592次,累计服务时长35164.75小时。
10.突出政治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全面落实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21年要点和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中共绿春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认真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不松懈。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4次。
11.凝聚党心,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一是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为选树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充分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形成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向县委推荐2名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1名红河州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红河州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县级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二是6月24日在县委党校三楼报告厅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参加活动的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表彰了县直机关40名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受表彰的优秀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认真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于2021年6月11日至12日分别组织开展绿春县驻蒙自党总支、驻建水党总支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座谈会。对31名50年以上党龄的党员颁发纪念章,充分体现了老党员对党的赤胆忠心,表达了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四是联合举办“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与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举办绿春县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五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七一”期间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因公牺牲家属47人进行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30100元。
12.党建带群建,组织关爱暖人心。把建立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脱贫攻坚一线因公受伤干部制度作为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困难党员和脱贫攻坚一线受伤干部“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2021年春节来临之际,走访慰问困难党员3名,走访慰问脱贫攻坚一线受伤干部4名,共发放慰问金5500元。
13.严格标准程序,选举产生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2021年4月8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召开党代表会议,从75名候选人中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产生62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出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实现组织意图和党员意志的高度统一,圆满完成党代表选举工作。
14.加强组织信息宣传,提高组织工作宣传质量。根据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媒体环境下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新时代新媒体环境下组织系统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下达的组工信息、网评、典型经验及调研报告报送任务,积极配合完成上级约稿,累计上报组工信息14条,参阅信息12条,典型经验材料15篇,上报网评文章4篇,调研报告2篇。
15.加强党史学习教育,践行初心使命。一是坚持示范带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面铺开。3月25日召开工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对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了工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任务清单,拧紧压实责任、把握方法步骤,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开展。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主体,带头抓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学习任务,目前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专题主题党日活动6次,专题学习党史6次,专题研讨1次,参与各类知识竞答36人次。二是开展专题宣讲,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组建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宣讲团成员的县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分时间阶段在本单位本行业和挂钩联系点进行宣讲,迅速掀起学习宣讲热潮。载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讲68场次受众1200余人次,引导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用“活”本地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依托本地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载体,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到平掌街国门党性教育基地、绿春县丫口水塘、绿春县哈尼博物馆、绿春县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学习党史、牢记初心使命”、“祭扫英烈、学革命传统”等主题党日活动260余次,讲专题党课100余次,参与党员3000余人次,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让红色资源“活起来”。四是积极学习借鉴,吸纳百家之长。为进一步借鉴党史学习教育先进经验,开拓视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于5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交流学习工作经验。通过交流和观摩学习,进一步开阔了眼界、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五是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践行初心使命。与县委办党支部携1万株八角种苗到挂联点大兴镇龙丁村,联合开展“办实事好事、促乡村振兴”联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帮助群众栽种八角苗木、讲党课、座谈交流等活动。六是扎实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工委党支部召开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报告了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了支部检视问题情况。党员们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发现问题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督促指导县直机关84个党支部按时开展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
16.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挂包点车里村的挂包单位责任,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到平河镇车里村委会车里村疫情防控卡点检查指导边境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抽调三名党员领导干部多次赴平河镇、半坡乡支援边境疫防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绿春县大兴镇西城社区开展入户走访、人员排查、宣传发动、签订承诺书、“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图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动资源下放、力量下沉,帮助社区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共签订60份绿春县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网格群众承诺书,6份绿春县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网格长承诺书,登记网格化管理明白卡60份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委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党建管理中心室3个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 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4,19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191.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4,191.72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34,191.72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0,974.6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4,191.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974.6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72,503.38元,占基本支出的8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688.34元,占基本支出的14.2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4,191.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80,974.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7,95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7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5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15,735.00元,支出决算为15,735.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35.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4,265.00元,下降2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4,265.00元,下降21.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三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73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工委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5,7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5,7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688.34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20.60,主要原因疫情防控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54,528.97元,其中:流动资产125,488.95元,固定资产29,040.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5.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00.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4,528.97 | 125,488.95 | 29,040.02 | 29,040.02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直机关工委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