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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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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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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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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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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站在新起点上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确定的“三个示范区”目标定位,县委、县政府“一城四区”和镇党委“一镇六区”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州、县战略部署和镇党委的工作安排,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有序推进大黑山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疫情防控成果显著。围绕“不输入、不外传、不反弹”目标,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9个村(社)组建420个网格,驻镇单位、企业组建57个网格,成立党员先锋护村队82支853名,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年内完成核酸采样21990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9个村(社),82个村民小组均形成封村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桌面推演定期开展。强化执勤卡点规范化管理,抓好全天候执勤值守工作,构筑了守护大黑山的牢固防线。严格落实段长制,李仙江江面船只和上山小路得到全面管控。加快疫苗接种步伐,努力构筑全民免疫屏障。社会生产生活稳定有序,完成了抵边联防所、发热哨所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
(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抓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2021年动态管理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共2219户9424人,未消除风险20户75人,已全部落实有效帮扶措施。全镇“找政府”平台共接到申请办理事件103件,已办结103件,办结率为100%。通过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有机茶转化556亩,发放有机肥380吨,持续发展茶园鸡450只、鹅450只,新植菠萝蜜3000亩;通过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带动镇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建立扶贫扶智长效机制,实现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全覆盖,共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培训1200人次,转移就业6106人。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年内转移就业5537人,转移就业率56.47%,年劳务收入达1.1亿余元。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工程,全力打造马鹿塘产村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村,成功召开全县“党建引领、六村同创”现场推进会。依托大黑山高中低海拔“立体气候”优势,按照县委、县政府“做亮茶叶、做优红米、做活果蔬、做稳橡胶、做精香料、做足畜禽”的产业发展工作思路,大力推进有机茶转化,形成了“五个三”的推进模式。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认真编制项目、人才、村庄、产业、生态五个专项规划,嘎处、搬布、三楞三个村规划方案已初步形成。
(三)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全力推进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项目,实施了道路硬化、灌溉沟渠、活动场所等系列民生工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439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506亿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全力配合做好勐绿高速和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二级路扩建工作,认真开展征地拆迁、社会维稳、信访处置等工作,努力为“两路”建设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保障。稳步推进移民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项目。配合做好4G基站全覆盖及集镇5G基站建设。完成了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及物流中心前期工作。
(四)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战略,始终守住耕地基本红线,持续抓好粮食基本安全,完成大小春粮食播种面积38484亩。持续推进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橡胶提质增效20000亩。新植茶叶3000余亩,交售新叶62.86吨,实现茶叶产值754.36万元。稳步推进菠萝蜜、无眼菠萝、美国山核桃等新兴产业培植。积极抓好畜禽养殖,生猪出栏2278头,牛出栏1079头,羊出栏531头,黄连鸡出笼21340只,实现畜牧业产值1300.76万元。
(五)民生事业大力推进。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免学杂费、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23.77万元,受益学生2156人。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3批72.6万元,受益贫困学生242人,镇教育扶贫基金资助120人22.5万元。落实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582人,深入落实健康扶贫补助政策,各类医疗减免报销11956人次10181.43万元。大病补助37人6.9万元。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目前兑补外出务工奖补518人37.61万元。养老保险参保12367人,完成任务数的100%。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发放各种困难补助资金595.36万元,受益1854人。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乡村“一站一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惠民服务水平。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李仙江、搬布河等镇域17条河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0余次,巡察河流120人次,清理河道垃圾10余吨。辖区内河流专项整治20余次,出动人力120人次。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水源林保护、生产路建设逐级审批等制度,绿色生态功能更加增强。
(七)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们坚持把人居环境提升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有效抓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落实“七个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次,村(社)人居环境提升50余次。实现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3000余吨。编制完善《大黑山集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集镇垃圾清运市场化模式持续有效运营。配备农村保洁员213名,成立农村巾帼志愿服务队80支,农村卫生整治步入规范化渠道。
(八)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缉枪治爆及禁毒防艾工作等专项行动,平安大黑山创建卓有成效。调处矛盾纠纷91起,调处成功87起,调解成功率达95%,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6个。 分别是:
镇政府、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 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0,579,068.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89,650.20元,占总收入的72.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589,417.87元,占总收入的27.38%。 与上年83,340,430.31元对比减少22,761,362.24元,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变动及脱贫攻坚巩固阶段办公经费比往年减少,上级部门拨入经费比去年减少,2020年冲减历年长期挂账资金,上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963,830.16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429,611.88元 ,占总支出的 33.54%; 项目支出 34,534,218.28元 ,占总支出的 66.46%;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89,371,865.79元对比减少37,408,035.63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21年上级财政及其他单位拨款收入减少,2020年冲减历年长期挂账资金,上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29,611.88元。 与上年22,555,827.25元对比减少5,126,215.37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脱贫攻坚巩固阶段办公经费比往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3,679,329.92元,占基本支出的7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50,281.96元,占基本支出的21.5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34,218.28元。与上年66,816,038.54元对比减少32,281,820.26元 ,主要原因为2020年冲减历年长期挂账资金,上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较多,本年上级拨入项目资金较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1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支出307,000.00元,医疗帮扶资金支出69,000.00元,教育帮扶资金支出371,500.00元,产业资金支出7,795,778.7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846,819.16元,转移就业资金支出258,400.00元,补助类支出3,750,878.6元,征地费支出209,647.82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119,974.00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安全检测费支出60,000.00元,搬布下江桥点位互联网补助资金支出47,772.00元,前期经费饮水款支出359,369.00元,厕所革命资金支出338,07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643,490.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2.06% 。与上年64,642,305.72元对比减少21,998,815.52元 ,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上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08,35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32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0,30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6,37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7,479,97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74,363.00元,完成预算的6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363.00元,完成预算的72.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比往年少及部分接待费未进行报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513,723.52元,下降 6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7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3,724.09元,下降 78.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比往年少及部分接待费未进行报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000.00元,占47.38%;公务接待费支出144,363.00元,占52.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1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1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144,3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144,3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堂伙食费,开展脱贫攻坚巩固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等人员在本镇政府食堂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9,603.14元,与上年3,208,972.45元对比减少1,129,369.3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阶段,办公经费比往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资产总额25,489,959.06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8,766.27 元 ,固定资产4,781,192.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52,901.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561.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489959.06 | 20708766.27 | 4781192.79 | 3152487.81 | 923200 | 705504.9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6,5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157,4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439,12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96,5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表202210290223263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