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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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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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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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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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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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扣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 “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工作”,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人社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就业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2 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 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9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2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296,85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16,852.68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对比增加6,499,497.01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659,773.71元。其中: 基本支出 7,699,114.14元 ,占总支出的 28.88%; 项目支出 18,960,659.57元 ,占总支出的 71.1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88,034.06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所以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9,114.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246.03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比上年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097,203.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1,910.77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60,65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280.09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支出1,724,000.00元,主要用于牛孔镇、半坡乡、三猛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支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155,593.00元,主要用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款、装修设计费、工程款、电梯搬运设备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625,703.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7% 。与上年对比增加3,245,964.06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所以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7,60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7%。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9,21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9%。 主要用于一部分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基本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88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2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 主要用于各乡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支出 。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 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6.67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从俭,并且因今年疫情影响,尽量减少聚集接待工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440.00元, 下降1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0.00元,下降12.5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从俭,并且因今年疫情影响,尽量减少聚集接待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人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7,840.77元, 与上年对比 减少19,990.87元,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基本经费的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 11,677,225.71 元,其中,流动资产1,560,028.71 元,固定资产972,267.00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144,930.00 元,无形资产0.00 元 , 其他资产 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59,904.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202210270524121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