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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9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绿春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年初预算情况

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5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3%,非税收入9,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55.8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7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9,3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35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74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834万元。

二、2022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方面: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253万元,为年初预算17,454万元的93.12%,同比增长59.23%,增收6,0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49万元,同比下降0.48%,减收21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1,408万元、受落实2022年新增政策影响,增值税留抵退税401万元(小微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60万元、其他企业新增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341万元);印花税减收2万元;土地增值税减收47万元;车船税减收5万元,契税减收5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904万元,同比增长103.94%,主要是行政性收费收入增收6,160万元(耕地开垦费缴库6,964万元)、罚没收入增收879万元(未批先建罚没款缴库1,312万元)。税收收入占比26.76%、非税收入占比73.24%。

支出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7,6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9,749万元的84.68%,同比下降17.73%、减支38,276万元,主要是去年有权责发生列支支出54,646万元,而今年没有。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206,099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77,8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8,21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70,637万元的120.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9,357万元的5.34%,同比下降16.96%,减收32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356万元的113.16%(拨付干禾河水库项目资金支出3,000万元),同比下降73.15%,减支16,509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拨付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绿春县城区停车场建设9,800万元和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资金10,000万元,而今年只拨付干禾河水库项目资金支出3,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万元,支出4万元,均为年初预算数6万元的66.67%。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10月底,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612万元,为年初预算76,744万元的76.4%,比上年同期数53,792万元增收4,820万元,增长9%。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加880万元,同比增长58.6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0,68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73,834万元的68.6%,比上年同期55,015万元减少4,331万元,下降7.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上解上级支出减少3,346万元,同比下降61.23%,城乡居民医疗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144万元同比下降6.68%、失业保险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27.96%。

三、2022年拟调整预算意见

(一)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见附表一)。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7,454万元调整为17,46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0.03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14万元,增长3.03%。

税收收入:由7,703万元拟调整为5,140万元,调减2,563万元。调减原因:一是2021年我县增值税留抵退税384万元延缓至2022年上半年调库;二是根据国务院部署,2022年在原执行的留抵退税基础上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经初步测算,全年预计退税规模达2,700万元,按现行中央地方增值税五五分享机制政策,将影响我县税收收入(县级15%部分)405万元,预计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1,039万元(其中:1-4月未执行留抵退税政策之前调库数94万元;预计4月执行留抵退税政策之后省级退库数945万元)。

非税收入:由9,751万元拟调整为12,320万元,调增2,569万元。具体情况:专项收入调增4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调增1,062万元、罚没收入调增52万元(计划将国道219项目未批先建罚没款1,200万元退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调增1,091万元、捐赠收入调减100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附表二)。根据财力的可能,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0,360万元,为年初预算209,749万元105.06%,同比增长8.21%。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上级补助情况,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结构调整和科目调剂。

全县可用财力变动及调整情况:由于上级补助转移支付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37,631万元,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由于受调入资金减少等因素影响,相应压减年初预算安排的一些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比年初预算增支10,611万元。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附表三):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51,62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7,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562万元、再置换债券收入23,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650万元、上年结转1,053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250,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0,360万元、上解支出4,00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5,855万元。收支相抵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万元、年终结转1,301万元。

3、县本级可用财力变动及拟调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2年在原执行的留抵退税基础上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增加大规模支持基层落实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全县可用财力为100,9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7,193万元减少16,218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调入的土地出让收入26,786万元预计无法调入,同时,上级补助收入拟调增10,5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超收6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增加6万元。

(2)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21万元。

(3)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16万。

(4)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749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加548万元。

(6)结算补助收入增加8,058万元。

(7)返还性收入增加294万元。

(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062万元。

(9)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减少2,487万元。

(10)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收入减少2,542万元。

(11)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减少657万元。

(12)调入(政府性基金)资金调减26,786万元。

2022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7,193万元拟调整为100,975万元,调减16,218万元。根据财力情况及“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原则,拟调整建议如下:

(1)落实基本工资调资政策、绩效工资纳入“三保”范围的政策及实行“大岗位制”,“三保”调增6,884万元(绩效工资缺口4,221万元、基本工资调资缺口2,596万元、11月起实行大岗位制经费缺口67万元)。

(2)拟压缩年初预算各种专项经费6,015万元,将通过盘活存量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附表四):拟调整后县级可用财力为100,976万元,县级财力安排总支出100,97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4,911万元;上解支出4,00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5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附表五、六、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由29,357万元拟调整为2,5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减26,762万元。主要调减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年初预算28,542万元,经认真测算仅能完成1,900万元,减收26,64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356万元拟调整为6,523万元,调增1,167万元。主要是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2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减43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减1,016万元的情况、其他支出调增2,4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干禾河水库建设资金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09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收入为2,5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65万元、上年结转1,4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23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使用3,57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附表八)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与年初预算数6万元减少2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附表九)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76,744万元拟调整为76,13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调减607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调减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567万元,(一是由于人员调动等增减变动原因减少68人,导致保险费收入减少230万元、转移收入调增43万元;二是财政补贴收入减少3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3,834万元拟调整为73,196万元,调减638万元。主要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66万元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减704万元(在补发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退休“中人”清算补发资金999.08万元和补发1-7月调资工资238.61万元的情况下,由于调出人员减少而转移性支出调减1,49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调整后社保基金收入76,13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2,492万元、利息收入3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92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81万元、其他收入63万元、转移收入7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5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799万元;社保基金支出73,19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6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9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424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支出410万元、转移支出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34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25,740万元。

以上调整预算,若后期遇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预算数随之发生变动时,到年底向人大常委会作书面说明。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三保”调整情况。2022年“三保”支出预算数131,64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数47,977万元,保工资预算数77,941万元,保运转支出预算数5,725万元。年度执行中,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保障水平提标扩面、增资政策等因素,“三保”支出预算数调整为139,60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调整为37,230万元(剔除年初预算在县级支出现更由州级列支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5亿元),保工资支出调整为94,230万元,保运转支出调整为8,147万元。

2、单位自有资金情况。《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但由于2022年是“单位自有资金”实行收支管理的第一年,在2022年预算草案提交人大会之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致使部门自有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本次调整为:收入由0万元调整为2,131万元,支出由0万元调整为2,131万元。收支相抵,自有资金预算平衡。

附件:

表一、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表(草案)

表二、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草案)

表三、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草案)

表四、绿春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草案)

表四-1、绿春县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调整表(草案)

表五、绿春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草案)

表六、绿春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表(草案)

表七、绿春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草案)

表八、绿春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草案)

表九、绿春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草案)

表十、绿春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草案)

表十一、绿春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平衡表(草案)



附件【附件:绿春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