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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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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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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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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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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000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拟订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绿春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工业用水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15、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绿春县自然资源局设置11个内役机构,包括:办公室、地籍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地环股、矿政股、综合股、信息股、财务股、利用股。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绿春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绿春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3.绿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绿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5.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骑马坝自然资源所
6.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兴自然资源所
7.绿春县自然资源局牛孔自然资源所
8.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水沟自然资源所
9.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黑山自然资源所
10.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三猛自然资源所
11.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平河自然资源所
12.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戈奎自然资源所
13.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半坡自然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建设。
2、着力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1)是有序开展土地供应工作。
(2)是为盘活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是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4、持续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
(1)是抓好采矿权行政审批工作。
(2)是有序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3)是做好采矿权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5、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1)是加快新项目谋划工作。
(2)是推进在建项目施工工作。
(3)是抓紧完工项目验收工作。
6、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
(1)是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力度。
(2)是加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7、夯实测绘信息管理及自然资源监测。
(1)是测量标志的巡查管护,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建设的监管和管护工作。
(2)是认真做好三调发布工作。
(3)是做好2022年国土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8、竭力做实做好民生实事。
(1)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是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9、强化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9人。绿春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2017年2月份起退休人员纳入绿春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0.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91.51万元对比增加119.255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今年的在职职工比去年增加7人,部门财务总收入也相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0.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0.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91.51万元对比增加119.25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今年的在职职工比去年增加7人,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0.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91.51万元对比增加111.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增加;项目支出7.5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支出,与2022年预算数24.51万元增加4.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名,经费预算也增加。
2.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8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用职业年金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70.41万元增加10.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的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3.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的支出,与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4.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2.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金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44.22万元增加7.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的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5.210(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3.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6.220(类)0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67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等相关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652.36万元增加2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增加。
7.220(类)01(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8.220(类)01(款)09(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9.220(类)0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证书和登记证明采购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预算。
10.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58.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预算数50.95万元增加7.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的人员增加,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6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910.7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等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7.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无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无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无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万元,较上年0.8万元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只预算了车辆保险费,无车辆修理、汽油等费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同,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预算150批次1125人,去年无此项预算批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8万元,较上年0.8万元相比。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较上年0.8万元增加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只预算了车辆保险费,无车辆修理、汽油等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项目预算是7.5万元,分别是不动产证书和登记证明采购资金2万元,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资金2万元,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资金2.5万元;所有项目必须在2023年内完成并且通过项目验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保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4.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总额2726.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2.55万元,固定资产334.1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99万元,但是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第二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表),即: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111
附件【绿春县自然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绿春县自然资源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docx】
附件【2023年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202303080338094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