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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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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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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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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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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0000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是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执行相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是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五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是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是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是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绿春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将召开全国“两会”、举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成都大运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中亚五国峰会和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活动,迎来改革开放45周年、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大事要事多,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1.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全力谋划推进信访工作。一是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推动信访工作新发展”这一条主线,谋划好、落实好各项信访工作,不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国家信访局编印的《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论述摘编(2022年版)》。三是以最高标准办理好群众给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州委、州政府领导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信访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2.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按照《条例》规定,全面厘清信访部门职责边界,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依法处理和问题化解的相关机制;提高业务办理、民情分析、形势研判、信访预警等整体效能;建立信访基础业务错情通报制度,以基础业务规范促进信访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
3.对标对表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标准,全力组织推进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同时,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制定示范县市创建方案,紧盯示范县创建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延伸开展信访工作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引导乡镇和社区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依附在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实体化运行,确保与基层党组织、综治中心和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要选择2个乡镇作为示范点,开展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体化运作试点。
4.聚焦“六个”重点,全力落实各项信访工作。要围绕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这六个重点来安排布置各项信访工作,推动落实,确保实效。聚焦城乡建设、集资融资、“双拖欠”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定期排查梳理,集中交办督办,推动各级各部门更好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动政策性、群体性问题妥善解决;聚焦投资受损、讨要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改制、“两路”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重点群体,适时排查梳理,及时汇总报告工作推进情况,推动问题解决、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
5.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全力落实各项措施。要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督办、赴省进京越级走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接诉即办、征集人民意见建议等六大专项行动。
6.完善“六项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六项工作机制:一是各级党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参与,定期分析研判当地突出信访问题,组织推动化解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二是重复信访倒流案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实现县乡二级联动调处;三是重点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压实各有权处理单位化解责任;四是重大信访问题隐患提醒预警机制,避免引发重大突发事件;五是人民网领导留言办理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六是依法处置缠访闹访工作机制,彻底改变束手无策的被动局面。
7.努力实现信访工作指标“四降四保持”,确保综合考核争先进位。一是降低重复信访率,力争年底重复信访件数控制在10%以内,同比下降20%以上;二是降低赴省进京越级走访率,抓实依法逐级走访,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赴省进京越级访率逐年下降;三是降低规模性聚集走访率,加强与政法、公安、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预警处置,要及时做好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极端行为和规模性聚集的发生,确保规模性聚集走访逐年下降,实现重大活动期间“零聚集”;四是降低信访上行率,让群众感受到在本级上访有用,切实解决上访群众困难,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彻底扭转“倒金字塔”形势;五是保持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办结率)达90%以上;六是保持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100%;八是保持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九是保持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7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59万元(本级财力162.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7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支出13.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1类)03(款)08(项)支出122.4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领导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职工出差、下乡开展信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等支出;
4、210(类)11(款)01(项)支出9.2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99(项)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221(类)02(款)01(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2.59万元)。
30101基本工资33.69万元;
30102津贴补贴52.10万元;
30103奖金9.8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8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10万元;
30201办公费17.32万元;
30228工会会费1.49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7.38万元;
30302退休费6.4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紧、从严的接待原则,严格内部审批手续和标准,压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信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年检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支出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职务职级变动其他交通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信访局资产总额3.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万元,固定资产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0111
附件【180026绿春县信访局202303090948380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