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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4-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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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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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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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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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0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不断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主义统一战线。
2.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人士、各民主党派、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无党派协调服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联络、联谊、服务好各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指导各乡镇、县属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统一战线成员的爱国主义教育。
7.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和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9.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了解检查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涉台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和县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受县委委托,领导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代管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起草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13.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
1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5.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海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6.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17.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1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19.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进步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20.指导全县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2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22.推进县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兴边富民示范区示范建设。
23.完成州委统战部、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宣传协调组织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息、档案、财务、保密、保卫、文明、卫生、接待、统计、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行政生活管理、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承办重要学习、调研考察及相关联谊交流活动。
2.干部人事科。掌握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及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州政协委员推荐工作,协同组织部门做好县政协委员和党外干部考察、推荐工作,指导全县各社团换届等相关工作。
3.统一战线工作科。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及组织建设情况,推动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4.侨务工作科。贯彻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硏究我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事件。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
5.台湾工作办公室。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涉台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台湾的中上层重点人士和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络工作;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的涉台事务和涉台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开展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台胞来县内旅游、探亲等接待服务和管理工作。
6.民族事务科。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处置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负责参与工作年鉴等的编写;负责少数民族干部统计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分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民族事务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7.宗教工作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有关宗教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性意见。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参与县内各民族重大庆典及大型宗教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五大宗教”及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宗教事务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指导、帮助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承担联系宗教界人士的工作;指导和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规范教育管理宗教教职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边境渗透工作。
8.经济发展科。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
9.文化教育科。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承办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节庆、民族体育活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特困学生救助工作;指导县内三种文字标牌宣传管理和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凝聚思想共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谋划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的科学指南,贯穿工作始终,结合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一城四区”建设等一体推进落实。
(2)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党派机关、统战团体、民营企业、少数民族村寨、宗教活动场所,制定落实《绿春县统一战线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3)深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持续开展无党派人士“学党史、跟党走”主题教育、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信教人员“三爱”主题教育等活动。
(4)大力开展统一战线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营造浓厚宣传的氛围。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助力绿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心聚力
(1)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州第九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中心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以“同心工程”“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等品牌活动为载体,推动资源、智慧和力量助力“一城四区”建设。
(2)聚焦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常态化疫情防控、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3)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充分发挥各级商会、协会等团体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大对外推介和宣传力度,积极牵线搭桥,开展招商引资引智活动,在建设“一城四区”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3.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做好统一战线领域风险防控工作
(1)切实履行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引导的首要职责,密切关注各领域党外人士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
(2)落实统一战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防范统战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舆情监测,深化线下处置,大力排查整治涉民族宗教、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发挥与政法、民宗、公安、网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涉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的作用。
(4)开展依法查处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打击取缔宗教领域非法组织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互联网宗教治理专项行动。
(5)倾听企业诉求、密切关注研判民营经济领域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及时发现、预警,做好防范工作。
(6)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健全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一支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做好线上线下舆情防控工作。
4.坚持守正创新,推动统战各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1)多党合作事业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一要拟定政党协商计划,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组织好政党协商活动,加强协商成果转化。二要持续抓好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三个文件和五个纪要精神的贯彻落实,配合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2)民族工作方面。一是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深化。全面落实《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一2025年)》和《绿春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体规划》。二是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民族文化研究所成立周年暨学术研讨交流2个活动。开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3个培训班。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三是以“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为抓手,按“一年示范,三年推广,五年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示范带、示范圈和示范联盟,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确保2022年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个以上,示范家庭3000户以上。接续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
(3)宗教工作方面。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贯彻落实好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党员亮牌”包户定人挂钩联系信宗群众引导感化模式,严控增量、稳妥有序消化存量。全面落实《绿春县委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点)方案》《绿春县关于防范向未成年人传教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传教,从源头阻断代际相传。持续强化“一网两单”的任务交办和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从严从实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渗透和非法传教工作。全力保障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4)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面。一是深化理论信念教育成果,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保持同党中央高度一致。鼓励和表彰一批在疫情防控、强边固防、乡村振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全面调动非公企业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回报社会典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完善《绿春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加强与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形成“银商合作”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5)统战队伍建设方面。在摸清底数和培养推荐使用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党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按优胜劣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工作。充分利用绿春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和绿春县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工作站,以培训班、国情体验、选树典型等方式,教育引导新的社会人士和网络人士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成为推动绿春高质量发展的“新力量”。三是加强港澳台、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多渠道开展沟通交流。贯彻落实中央的对台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为侨服务工作,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5.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新时代绿春统战工作成效 (1)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把全面落实《中共红河州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责任清单》作为我县贯彻落实《条例》的抓手,压实工作职责,强化督查指导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2)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完善运行规则,推动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狠抓落实。
(3)切实做到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在一线,发现解决问题在一线,统战干部成长和党外人士培养在一线,做到谋工作有理念、做工作有渠道、干工作有平台,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实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方法创新、载体创新、品牌创新。
(4)打造一支实干担当统战干部队伍。2022年,是“统战工作提质增效年”,要着力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教育引导统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思考能力、研究问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成为统战工作中的行家里手。让“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成为绿春统战干部的新标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机关工勤2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9.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支出16.2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支出1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1(类)34(款)01(项)支出87.5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职工出差、下乡、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4、210(类)11(款)01(项)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99(项)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221(类)02(款)01(项)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减少2.8万元,减幅为73.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较上年减少2.8万元,减幅为73.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一是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平台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三是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4万元,与上年12.34万元对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2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4万元,固定资产11.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8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300111
附件【180010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0314110845957.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统战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 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