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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8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000

绿春县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绿春县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绿春县2022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绿春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绿春县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绿春县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绿春县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绿春县财政局局长 李黑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绿春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全县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7,9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7,460万元的102.57%,超收4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8%,增收963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3,1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20,360万元的101.26%,超支2,776万元,同比增长9.57%,增支19,497万元。

公共财政决算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57,963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9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214,451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3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4,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29,6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上年结转1,05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53,7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136万元,上解支出4,7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85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结余4,2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788万元)。

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

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由213,377万元增加到214,451万元,增加1,07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增加94万元,主要是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增加94万元(由-403变更为-3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980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881万元(由13,506万元变更为14,38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税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0万元(由294万元变更为394万元);上解支出由4,009万元增加到4,735万元,增加72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100万元增加到449万元,增加349万元,年终结转3,788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结转资金),与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595万元的123.3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1.48%,减收3,39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69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523万元的117.9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7.94%,减支16,303万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1,43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92万元,上解支出8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77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3,229万元,2023年继续使用,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根据 “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万元,收支相抵后无结余,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74,6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6,137万元的98.07%,比上年决算数68,489万元,增长9.02%,增收6,17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75,7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3,196万元的103.51%,上年决算数76,057万元,下降-0.39%,减支2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平衡情况:社保基金总收入74,66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32,530万元、利息收入48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 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 20,211万元、其他收入78万元、转移收入5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20,74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76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待遇支出35,71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91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24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转移支出75万元、上级上解支出37,648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422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41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09万元,本年收支相抵后结余-1,099万元;上年结余24,9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822万元。

与向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变动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由74,769万元减少至74,665万元,减少104万元。一是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减少24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类未按计划开工而工程造价减少所致(工程项目类工伤保险是按照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计收);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457万元,主要是退休、调出、死亡人员增加206人而减少保险收入;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217万元,主要是由于12月份升级后的新业务系统尚未设置被征地补贴的相关功能模块,暂无法开展兑补业务而导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减少;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收入减少462万元,主要是由于我县财政资金匮乏而财政补贴收入减少469万元;五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671万元,主要是补缴以前年度特岗教师一次性养老保险198万元,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扩面增效,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业、机关单位临聘人员参保人数增加800余人而导致保费收入增加;六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364万元,主要是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30元/人和参保人数增加而增加保费收入。

2022年,社保基金支出由70,908万元增加至75,764万元,增支4,856万元。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支4,667万元,主要是提前上缴2023年上解支出而增支;二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增加671万元,主要是收入增加671万元,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支出也相应增加;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少457万元,主要是退休、调出、死亡人员增加206人而减少保险收入,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支出也相应减少;四是工伤保险支出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类工伤保险收入减少,根据”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2022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州级核定我县的政府债务限额215,0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84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6,200万元,比2021年限额212,047万元增加了3,000万元。

2022年末,全县政府性债务总额194,8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8,679万元、专项债务96,200万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3,000万元(干禾河水库建设项目资金),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23,900万元,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债券。2022年政府性债务规模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2年,绿春县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财政政策发挥实效。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5,40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2,677万元(县级退税401万元),共涉及56家企业,进一步减轻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的税费负担。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夯实财力基础。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17,8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900万元,有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全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0万元,有效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收回各部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2,377万元,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用于偿债支出,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四是推进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直达资金管理的决策部署,推动资金快速投放到终端,全年共到位直达资金100,691万元,资金分配率95.71%,累计支出89,435万元,支出率88.82%。五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实现利息收入 486万元。

(二)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积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在我县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有力的保障了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一是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年教育经费支出41,7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339万元,发放教师工资以及福利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支出为21,144万元,确保教师工资不出现拖欠现象。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社会保障支出36,208万元,同比增支3,311万元。其中,投入15,444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投入4,416万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投入7,094万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年累计保障201,173人次,较上年决算数增支1,865万元(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770元提高到5,343元);投入504万元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全年累计保障4,611人次;投入2,875万元用于发放沿边定居生活补助,累计保障15,132人。三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了新提升。全年卫生健康支出20,61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支5,338万元。为全面保障疫情隔离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疫物资采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经费,投入3,802万元用以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畅通防疫物资采购渠道,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落实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严格执行预算追加审批规定,持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绿春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绿春县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绿春县2021年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完成对69个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考评,委托第三方参与了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完成了对2021年、2022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疫情资金、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移民库区基金及社会保险基金等资金进行绩效再评价。三是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全年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8次,涉及14家单位。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四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效。科学运用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采云电子卖场上线运行正常。全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1,1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774万元,节约资金396万元,节约率3.54%。五是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全县69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公开面和及时率均达100%。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突出表现在:一是受落实减税降费及留抵退税等相关政策影响,税收增收乏力,难于形成有效财力,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二是刚性支出保障压力持续加大。“三保”增支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基层财政压力。随着工资增支政策的落实,特别是2022年起绩效工资随工资发放和年度奖兑现,每年将增支6,500万元,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疫情防控支出持续不断,进一步加大财政压力。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绿春县在三年疫情防控期间共投入疫情防控及强边固防建设资金54,997.49万元,到位资金28,343.5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9,130.92万元、县级资金9,212.67万元,累计支出27,046.92万元,缺口达26,653.9万元之多,需要逐步消化,进一步加大财政压力。四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财政管理过程中,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提高。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目标,把握经济运行总体趋势,狠抓收入征管,加快预算执行。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6.42 %,比上年同期下降 32.89 %,减收5,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4,63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1.12 %,比上年同期增长9.14%,增支15,459万元,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地方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同比增长,但受减税降费及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的影响,收入结构不理想,非税收入达7,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8万元的68.67%。非税收入占比过高,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财力及“有效缓解“三保”支出压力日益加剧的现状,特别是今年以来落实基本工资调资和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统发政策,“三保”压力空前巨大。同时近年来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指定专项用途的资金逐年增多,可统筹用于“三保”财力性转移支付减少,仅能勉强“保工资”和“保基本民生”,在“保运转”方面只能维持低标准、低水平运转。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继续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二是全力落实“三保”增支政策,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责任。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和运转支出需求,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力度,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盘活资金力度,集中财力保障三保,严格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相关办法,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三是加快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及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债务统计工作制度及系统管理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自觉接受审查监督;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六是全力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文章。强化部门配合、县域联动,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并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切实增加县级财力,有效弥补支出缺口。

附表:

1.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2.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决算表(草案)

3.绿春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草案)

4.绿春县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草案)

5.绿春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草案)

6.绿春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草案)

7.绿春县2022年州财政对县市财政年终结算单

8.绿春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草案)

9.绿春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表(草案)

监督索引号532531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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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6.docx
附件【附件7.docx
附件【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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