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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3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000

绿春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为主管水行政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水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紧抓项目“不松手”,以项目实施带动水利工程稳进度保质量

1.切实抓好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路俄水库工程、干禾河水库工程、勐曼河埃洞段河道治理工程、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等在建项目建设。

(1)路俄水库工程。为中型水利工程,设计总库容1036.9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59.88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1269.6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50304.95万元,计划总工期48个月,工程于2018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4月26日大坝填筑至设计高程,累计完成投资43860.94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7.19%,计划于2023年12月主体工程全面完工。

(2)干禾河水库工程。为小(1)型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218.6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85.9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353.7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1984.24万元,计划施工总工期31个月,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9108.85万元,完成工程进度的76%。

(3)勐曼河埃洞段河道治理工程。属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干流治理河长6.28千米,支流治理河长1.65千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395.09万元,于2022年3月开工,计划总工期12个月,目前完成投资1144.63万元,完成工程进度的33.71%。

(4)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项目为政企合作项目,供水范围涉及大兴镇、三猛乡、戈奎乡25个自然村1.3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预算投资2282.6万元,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其中云南省供水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0万元,地方政府出资60万元),目前均已到位。2022年3月1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50万元,占完成总工程量的46%。

(5)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项目。项目涉及绿春县7个沿边行政村、19村民小组,估算投资1546万元,计划完成1294户10132人的供水保障任务,投资目标任务1546万元。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

(6)2022年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22年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72亿元(路俄水库2407万元、干禾河水库650万元、绿春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11171万元、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2972万元),全年完成投资较2021年1.46亿元增长17.8%。

2.积极推进“十四五”项目落实。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三角龙塘水库、高井槽水库、坝渡河月牙河段治理等工程开工准备工作,确保2023年如期开工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俄马水库工程及小黑江防洪治理等4件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快落地。

(1)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涉及4镇5乡,建成后可解决9.353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概算总投资4.1733亿元。截止目前,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待县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初稿正在编制完善相关内容,

(2)三角龙塘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1121.09万立方米,供水量1431.16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7.1亿元,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已通过省级审查批复(二次用地预审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12月前开工建设。

(3)高井槽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180.75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1.51亿元,目前可研性报告已完成编制待审,计划2023年10月前开工建设。

(4)俄马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180.2万立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07亿元,目前可研已编制完成待审。

(5)河道治理工程。一是茨通坝河绿春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批复,因金平县段未计入治理方案中,达不到《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整流域规划、整河流治理的要求要求”,正在重新编制整条河流的实施方案。二是绿春县勐拉河戈奎段治理工程,已完成可研阶段基础资料收集和外业勘察工作,根据中小河流治理文件,正在重新编制整条河流的实施方案。三是绿春县李仙江坝溜段治理工程,已完成可研阶段基础资料收集和外业勘察工作,根据中小河流治理文件,正在重新编制整条河流的实施方案。四是坝渡河月牙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整河流治理方案初步设计已批复,计划2023年3月前开工建设。

(6)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一是黄连山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需进行除险加固,目前林勘和生物多样性论证报告已编制完成,已批复初步设计报告,计划年内开工建设(工期2年)。二是戈奎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需进行除险加固,目前已启动实施。

3.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践行项目工作法,将全县重要水利工程、“十四五”规划项目等进行任务分解,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同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五制”,共办理工程质量监督3件,监督管理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扛稳责任“不懈怠”,以责任压实确保各项水务工作见行动出成效

一是河湖长制工作实现新跨越。县委、县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目前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均保持100%,从2022年上半年的全州倒数第一上升到全州第四名,三级河长通过“红河州河长APP”上传巡河发现问题167件,办结166件,办结率99.4%。“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县水务局机关党支部打造成为全县“党建+河湖长制”联建共建示范点,与江城、金平两县联建共建顺利实施,“党建+”经验做法《绿春县“五抓五强化五提升”推动“党建+河长制”工作见行见效》被人民网和州水利局公众号采用。

二是水资源管理有了新进步。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县级取水许可行政审批2件,办理取水许可证5件,州级审批完成2件,办理取水许可证1件,征收水资源费79.94万元。运行中的4座小水电站正常进行生态流量监测。全县水土保持率继续保持全州第一,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36.0千米,超额完成任务目标。渣吗河秀水河段、蜡姑梯田(茶卡河)等美丽河湖申报和黄连山水库绿美河湖建设取得新成绩。

三是水行政执法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23人次,累计巡查排查河道74千米,查处、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点8个,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拆除占用河道违章(鱼塘)建筑3起;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证11份,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有序;全县共完成省、州反馈绿春县的疑似“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改12个;完成省、州反馈疑似“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图斑核实反馈209个;完成“河湖管理督查”系统反馈“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销号4个,销号率达100%。

四是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新提升。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汛期,共利用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发布山洪灾害情况、雨情、水情等信息236条,抽查乡镇、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799次,均未发现脱岗情况;组织35次124人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01宗,完成整改95宗,整改率94%。全县汲取“9·16”泥石流灾害教训,制定完善了《绿春县防汛预警叫应指挥调度流程》和《绿春县重大气象灾害(暴雨)预警叫应实施方案》,各自然村形成了村村转移避险方案,提升了转移避险的能力。全县完成库塘蓄水1268.08万立方米,全年未发生较大或连片旱情。

(三)紧盯作风“不放松”,以作风转变推动全局自身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以创建“绿春县模范机关”为目标,着力打造“忠诚担当兴水利,敬业恵民为绿春”机关党建品牌,全面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水平,实现组织力和聚合力双提升。

二是以“清廉机关”建设为阵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绿春县水务局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签订《党员廉政承诺书》《中层干部廉政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等,抓好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组织开展“县委书记调研河长制工作成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六比六重六争当”实践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实现全局干部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效能大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内设9个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规划计划财务股、3、水政监察股、4、水资源管理股、5、农村水务水电股、6、水土保持股(绿春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7、水旱灾害防御股(河库管理股)、8、建设运行管理股、9、监督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绿春县水务局(本级);2、绿春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绿春县水务局;2、绿春县水利勘测设计队 。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1,543,282.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43,282.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44,941,762.67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01,519.85元,增长36.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01,519.85元,增长36.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1年多,2022年项目有干禾河水库的专项债券资金300,000,000.00元, 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1,543,282.52元。其中:基本支出8,561,445.78元,占总支出的13.91%;项目支出52,981,836.74元,占总支出的86.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44,941,762.67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01,519.85元,增长36.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12,624.15元,增长19.76%;项目支出增加15,188,895.70元,增长40.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建设的项目比2021年多,2022年项目有干禾河水库的专项债券资金300,000,000.00元, 本年项目资金拨款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1,445.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8,235.54元,占基本支出的8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3,210.24元,占基本支出的17.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81,836.74元。与上年数37,792,941.04元相比,增加了15,188,895.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增加了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00,000.00元。包括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经费210,000.00元,水利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90,000.00元,中东部水系连通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元,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绿春县高井槽水库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581,836.74元。包括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64,750.00元,路俄水库工程建设县级配套资金10,930,000.00元,绿春县水务局除险加固省级资金176,200.00元,水资源管理补助资金169,621.76元,绿春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项资金999,500.00元,绿春县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250,000.00元,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材料的订购补助资金9,000.00元,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绿春县抵边联防所项目供水工程设计费及监理费补助经费93,000.00元,绿春县202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1,431,514.98元,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绿春县2022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640,000.00元,绿春县北部河库联合供水项目50,000.00元,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4,935,250.00元,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1,683,000.00元,干禾河水库项目债券专项资金30,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43,28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25%。与上年23,163,821.63元相比增加8,379,460.89元,增长36.1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24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0,76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9,475,27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4%。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办公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绿春县黄连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前期经费、水利系统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中东部水系连通工程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路俄水库工程建设县级配套资金、绿春县水务局除险加固省级资金、水资源管理补助资金、绿春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项资金、绿春县2022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材料的订购补助资金、云南省强边固防建设项目绿春县抵边联防所项目供水工程设计费及监理费补助经费、绿春县202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专项资金、绿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绿春县2022年度水利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绿春县北部河库联合供水项目、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专项资金、绿春县勐曼河埃洞段治理工程补助资金。

4.其他(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绿春县高井槽水库项目前期经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3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33.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3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3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66.50元,下降4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6.50元,下降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12,333.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333.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5,314.16元,增加1,093,315.16元,与上年数421,999.00元对比增加1,093,315.16元,增长259.08%,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部门机关运行各项经费拨款数,所以支出数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6,670,359.38元,其中,流动资产19,941,364.86元,固定资产47509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0.00元,无形资产753,90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908,061.0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2,29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104.9元,流动资产增加5,550,193.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不变5,500,000.00元,无形资产不变753,90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存在的问题: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较多,前期工作经费需求量大,前期工作压力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3201111



附件【绿春县水务局表202312200438457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