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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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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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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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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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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半坡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具考验、极为不易的一年,面对重重困难挑战,全乡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县相关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团结依靠全乡各族人民,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勠力同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打牢基层基础、加快工作落实上更加坚定,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问题上更加积极,在壮大村集体经济上更加主动,实施了一批群众期盼的基础性工程,解决了一些多年困扰发展的难题,办好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惠民实事,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5亿元,农业生产总值1.3亿元,同比增长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1.6元,同比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8亿元,驻乡金融机构存款金额9528万元,贷款金额1.2065亿元,完成橡胶林木流转贷款还款283万元,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绿春县半坡乡党委;
2.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3.绿春县半坡乡纪委;
4.绿春县半坡乡财政所;
5.绿春县半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绿春县半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绿春县半坡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绿春县半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绿春县半坡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绿春县半坡乡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绿春县半坡乡人民政府;
2.绿春县半坡乡财政所;
3.绿春县半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绿春县半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绿春县半坡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绿春县半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绿春县半坡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绿春县半坡乡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其中:机关车辆编制3辆,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0,758,67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71,928.01元,占总收入的98.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6,750.00元,占总收入的1.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99,664.10元,下降1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1,023.90元,增长4.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850,688.00元,下降93.4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民生资金及工作经费拨至乡镇零余额账户,不再拨至专户发放使用,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1,121,030.74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3,314.23元,占总支出的27.53%;项目支出37,047,716.51元,占总支出的72.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42,213.14元,下降13.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2,955.13元,下降11.19%;项目支出减少6,469,258.01元,下降14.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边境一线物防设施项目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73,314.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38,561.22元,占基本支出的7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4,753.01元,占基本支出的20.14%。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比2021年15,846,269.36减少1,772,955.13元,下降11.19%。人员经费比2021年12,160,368.91元减少921,807.69元,下降7.58%。公用经费比2021年3,685,900.45元减少851,147.44元,减少23.0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其他收入科目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国库经费紧张,我单位公用经费未全部支出完成,导致比上年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47,716.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887,814.51元。与上年对比,比2021年43,516,974.52元减少6,469,258.01元,下降14.8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边境一线物防设施项目资金较上年投入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半坡乡项目支出主要有二甫村委会略波、倮沙、大姑、倮那、二珠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14,330,550.00元,二甫村委会倮沙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民房改造工程项目999,2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缺口补助资金450,000.00元,二甫村委会二甫村人居环境改造建设项目310,000.00元,2021项目监理服务费及2022年项目管理经费388,100.00元等。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待验收合格支付尾款,各单位拨入半坡乡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费等项目资金陆续支出中。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加强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93,02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0%。与上年相比增加1,787,743.90元,增长3.72%,主要原因分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6,43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61,259.1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786,258.98元,财政事务支出288,308.46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95,417.44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05,432.16元,组织事务支出29,7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3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335.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7,54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217,542.5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5,68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3,981.52元,就业补助支出522,20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5,73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2,833,616.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8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9,321.7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3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1%。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840,000.00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592,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073,2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292,624.32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796,984.21元,水利支出115,267.8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868,418.7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5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8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82,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其他支出3,00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0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262.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4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3,305.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26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库款紧张,公务接待费尚未支付完。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10.83元,下降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996.17元,增长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807.00元,下降54.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库款紧张,公务接待费尚未支付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级主管单位调研、检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3,790.66元,减少1,243,878.20元,下降51.4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库款紧张,各类工作经费、公用经费未支付完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资产总额32,769,87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4,675.72元,固定资产5,332,64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330,550.00元,无形资产18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0,24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1,9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78,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49,5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2年固定资产原值5,332,645.00元,比上年度的4,710,735.00元增加621,910.00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购入办公设备以及将以前年度购入2辆车入固定资产。
(2)应缴税费年初数为1,237.11元,年末数为2,601.89元,此金额为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多缴未退回,故出现多存导致正数,应在2023年汇算清缴。
(3)预付账款年初数为11,656,441.40元,年末数为11,656,441.40元。
(4)应缴财政款年初数为1,363.25元,年末数为2,000.00元,此金额为计生办房租收入,将在2023年上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表202312190921026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