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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2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901000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共同发展,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4)积极做好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绿春县三猛卫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自觉把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融入医疗卫生之中去谋划、去推动,按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及疫情防控共同抓”的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思路,确立了工作的目标,有效发挥了卫生院在乡镇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快拓宽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范围,全力推进在村卫生室中开展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千方百计解决群众身体疾患问题,努力完成了上级分解的服务任务;二是切实做好医疗卫生中医馆工程建设,实现了本地中医诊疗服务全覆盖;三是同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诊疗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的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机构设置6个科室:后勤部、中医医疗服务科、全科医疗门诊住院科、功能科、化验室、基本公卫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分别是: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52,06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6,182.82元,占总收入的48.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428,684.7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0.9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93.37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74,891.48元,增长69.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4,013.34元,增长37.1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疫情防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1,058,495.27元,本年新增全科特岗医生项目补助资金增加130,000.00元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953,684.77元,增长119.34%,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疫情原因,门诊、住院患者增加导致收入比上年增加2,467,169.97元,新增核酸检测收入增加486,514.8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193.37元,增长100.00%,主要为利息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39,416.81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338.40元,占总支出的74.90%;项目支出2,721,078.41元,占总支出的25.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27,078.34元,增长54.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6,199.13元,增长53.1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事业收入增加导致成本也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10,879.21元,增长59.1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疫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导致支出也增大,主要为购买疫情防控专用材料。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8,338.40元。与上年支出5,302,139.27元相比增加2,816,199.13,主要原因为2022年增加全科特岗医生经费县级补助15,000.00元,增加疫情防控县级补助50,000.00元,2022年度新冠疫苗接种费、核酸检测费纳入本单位事业收入,因此基本收入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06,244.36元,占基本支出的3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12,094.04元,占基本支出的6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1,078.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2,721,078.41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兑付乡村医生省级生活补助59,550.00元、州

生活补助20,475.00元、支付乡医及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340,856.55元、兑付全科特岗医生生活补助196,000.00元,支付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支出62,284.00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73,600.86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302,090.74元、疫情防控专用材料支出196,550.00元、开展重大传染项目支出72,924.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6,182.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12%。与上年相比增加791,461.04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872.64元比上年减少了42,453.04元;210卫生健康支出4,929,152.34元比上年增加了815,756.24元,主要原因为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上年增加247,217.37元,为2022年基本工资调增,21004公共卫生增加435,942.97元为增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2,595.90元,新增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0,000.00元为全科特岗医生经费;新增221住房保障支出18,157.84元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87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800.00元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072.6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9,15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0%。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851.49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108.7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44,192.1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5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2021年对比无增减,本部门没有列相关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1,332,116.63元,其中,流动资产4,170,522.31元,固定资产6,100,72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000.00元,无形资产810,867.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377.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2,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901111



附件【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表202312210325591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