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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69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1000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年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按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规划体系建设。

2、着力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1)是有序开展土地供应工作。

(2)是为盘活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是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4、持续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

(1)是抓好采矿权行政审批工作。

(2)是有序推进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3)是做好采矿权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5、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1)是加快新项目谋划工作。

(2)是推进在建项目施工工作。

(3)是抓紧完工项目验收工作。

6、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

(1)是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力度。

(2)是加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7、夯实测绘信息管理及自然资源监测。

(1)是测量标志的巡查管护,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建设的监管和管护工作。

(2)是认真做好三调发布工作。

(3)是做好2022年国土利用变更调查工作。

8、竭力做实做好民生实事。

(1)是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是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9、强化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绿春县自然资源局设置11个内役机构,包括:办公室、地籍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地环股、矿政股、综合股、信息股、财务股、利用股。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绿春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绿春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3.绿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绿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5.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骑马坝自然资源所

6.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兴自然资源所

7.绿春县自然资源局牛孔自然资源所

8.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水沟自然资源所

9.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大黑山自然资源所

10.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三猛自然资源所

11.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平河自然资源所

12.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戈奎自然资源所

13.绿春县自然资源局半坡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94,01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94,010.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850,052.22元,下降57.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850,052.22元,下降57.66%;上级补助收入下降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建设项目比去年少, 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594,010.74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277.77元,占总支出的33.63%;项目支出16,987,732.97元,占总支出的66.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402,652.22元,下降59.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6,968.23元,增长3.20%;项目支出减少37,669,620.45元,下降68.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22年职工比去年增加一人,是人员工资及正常晋升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2022年度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建设项目比去年少, 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6,27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32,279.14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3,998.63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87,732.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工程开支情况:全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支付7,542,625.61元,增减挂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支付2,082,913元,干部规划家乡项目支付3,459,900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支付3,902,294.3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4,01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4,845,147.84元,下降57.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建设项目比去年少, 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0,13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0,75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2,9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绿春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土地复垦项目建设项目工程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747,57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以及干部规划家乡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等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15,66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0%。主要用于支付全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建设工程。

23.其他(类)支出2,526,95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支付全县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属于州级地质灾害补助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30,4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6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7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30,4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是仅仅预算了车辆保险费8000元,其他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没有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572.42元,下降7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347.42元,下降8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25.00元,下降40.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滑坡治理项目等建设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等自然资源局相关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998.63元,比上年减少39,376.96元,下降4.31%,主要原因今年开展厉行节约,使用的办公用品减少,办公费用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7267,275.73元,其中,流动资产2,3925,469.48元,固定资产3,341,806.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79,642.25元,其中固定资产 减少123,811.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1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1111



附件【绿春县自然资源局表202312130338549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