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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2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201000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及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城乡交通安全、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核与发证发牌工作,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措施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指挥、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百日攻坚”、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各项路面管控,加强对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尤其对群众反响比较大的乱停乱放、摩托车夜间飙车、酒后驾驶等专项整治,全面净化辖区路面。

1、开展醉酒、酒后驾驶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大队积极建立整治酒驾长效机制,适时开展集中整顿统一行动,对酒驾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醉驾254起。

2、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大队积极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执勤的方式,加强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巡逻,在国省道主要路口、城市重点路段设置假牌假证查缉点,充分利用交通监控、信息查询系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拦截、查控违法嫌疑车辆。今年来,共查处涉牌涉证3000余起。

3、开展县城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城区夜间摩托车飙车、小型客车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大队组织人员对县城区摩托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尤其对群众反响比较大的摩托车夜间飙车进行了专项整治,摩托车违法载人500余起。

4、开展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大队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设置护学岗,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上下学期间警力定点管控,科学疏导交通,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

5、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大队积极开展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并同时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

6、持续推进“减量控大”考核工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不断提升。成立“减量控大”考核工作专班,“一把手”负总责,抽调专人实体化运行,全面加强考核工作的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组织调度和精准实施,确保各项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以来,绿春县“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排名第8名。

7、深入乡镇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将精力向基层延伸,补齐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大队定期不定期每逢周五、周六、周日深入到各乡镇开展路检路查和夜查行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14起。

8、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大队定期不定期开展大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货车变“祸车”。今年以来,共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1271起。

9、开展重点时段安保工作。为切实做好“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交通安保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一级加强勤务,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对辖区内开展不间断动态巡逻管控,强化夜间交通秩序管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重特大事故“零发生”目标,紧盯农村道路、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路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部门联动,在全县范围推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4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车辆管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无所属单位。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60,906.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0,470.8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5.8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665.67元,增长3.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2,284.16元,增长4.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2,618.49元,下降99.18%。主要原因是上年我部门收到上级部门公安局补助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0,000.00元,今年除了财政拨款,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814,605.28元。其中:基本支出6,066,977.54元,占总支出的89.03%;项目支出747,627.74元,占总支出的10.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1,415.54元,增长4.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221.59元,增长4.46%;项目支出增加22,193.95元,增长3.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降0.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招录的辅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6,97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53,952.38元,占基本支出的8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3,025.16元,占基本支出的18.35%。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辅警共计65人,民警14人,辅警没有公用经费预算,所以按照大队实有的人数人均公用经费为14,088.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7,627.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辅警被装购置、办案差旅费、执法设备购置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购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0,47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与上年相比增加234,566.31元,增长3.5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招录的辅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46,99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6%。主要用于大队在职人员、辅警的工资及日常工作运行公用经费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4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00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45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1,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850.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45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7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85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了一辆价值为171,600.00元的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就增加了100%,未纳入年初预算。但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今年因资金短缺,所以下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及时支付,这样也将导致明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大幅度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0,952.58元,增长8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1,6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847.42元,下降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了一辆价值为171,600.00元的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就增加了100%,上年没有车辆购置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就同比下降了17.49%,原因是今年因资金短缺,所以下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及时支付,这样也将导致明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大幅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我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为13辆,但因资金不足,没法正常购置,今年处置了2辆执勤执法车辆,为了能保证日常的工作开展,今年年底在全国公安装备采购中心购置,现只是支付了车辆款,还未提到车,未办理任何注册登记手续,所以未入固定资产,未算年末保有量。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路面查控、事故勘查、便民服务、交通安全宣传、道路隐患排查等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890.69元,减少196,586.23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分析因资金不足,未及时支付交通安全宣传册制作费及车管物资款等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车管物资款、司法鉴定费、交通安全广告宣传、标志标牌制作费、网络使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3,889,135.93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3,889,13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86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8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今年年底我单位在全国公安装备采购中心购置了1辆执法执勤用车,车辆价值171,600.00元因年底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只能明年年初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参考和依据。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其他公安支出:政法干警服装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2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202401020258012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