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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2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0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41901000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监测台网规划。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负责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监督管理县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安全性评价工作。

5、指导、协调和督促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6、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管理;负责震情速报;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重点工作包括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讲、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地震宏观测报员培训、监测二氧化碳、维护地震监测仪器、协调建设地震强震动台站等防震减灾相关工作,州地震局安排、部署的工作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绿春县地震局,内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实际在职在编实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1605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057.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716752.31元对比增加716752.31元,主要原因是去年人员增加1人,培训增加,工资调整,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21057.53元。其中:基本支出855283.43元,占总支出的92.86%;项目支出65774.10元,占总支出的7.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11752.31对比增加209305.22元,主要原因是去年人员增加1人,培训增加,工资调整,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5283.43元。与上年数711752.31元对比增加143531.12元,主要原因:去年人员增加,单位有新进职工,增加了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6124.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158.63元,约占基本支出的9.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74.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数0.00元对比增加了65774.10元,主要原因:去年增加了地震预测预报、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05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数716752.31元对比增加199305.22元,主要原因:去年人员增加1人,工资调整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2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29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113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增加了367.87元,增长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7.87元,增长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下乡开展工作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会务费0.00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会议、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地震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数0.00元对比减少了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351609.21元,其中,流动资产128019.83元,固定资产2829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052.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1609.21

128019.83

283936.00

0

0

0

283936.0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 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41901111



附件【绿春县地震局表202312191119033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