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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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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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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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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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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73301000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辐射区内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公众形象、对外宣传、对外交流。
3.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管辖区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4.负责规划绿春哈尼梯田辐射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5.负责组织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资源的普查;负责绿春辐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7.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工作秩序。
8.制定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近一年来,我县哈尼梯田管理工作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作风效能革命建设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2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自2022年3月设立为县政府独立直属机构以来,按照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州哈尼梯田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宣传。为更好地保护世界遗产哈尼梯田,我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发放资料1000余份,发放哈尼梯田保护宣传衣服、帽子、围腰等共300套,不断增强了遗产区群众的梯田保护意识。不定期对梯田监测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梯田管护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关部门准确掌握《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二是滚动宣传。为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知晓力,把《条例》翻译成哈尼语并录制成U盘模式,在赶集天、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等以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专用音响循环向遗产区56个村小组的村民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和梯田保护意识。三是设立展厅宣传。在博物馆和图书馆分别设立了展示梯田文化遗产的展厅,群众游览参观人次累计500余人,充分展示了哈尼梯田的形成、延续等问题,向群众宣传了梯田文化。
(二)建立管理机制,协调联动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成立三个监测站,一个中心监测站,设在A幢3楼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配置3名中心监测员,腊姑、桐株设立梯田监测站,配置5名站点监测员,全面负责哈尼梯田日常保护。二是加强联动,协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发改、农科、林草、自然资源、水务、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目前已召开联合会议共3次,实行“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整治、一年一填报”巡查、监测制度,做到对每日巡查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目前已累计巡查30余次,修复灌溉水沟共2处。同时,做好遗产区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遗产区乱采滥挖等项目建设,共制止3次非法乱采滥挖行为。统筹处理好民房建房和梯田保护之间的关系,提升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保护管理。一是把哈尼梯田保护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加强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林草局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调对接,配合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划定绿春部分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在州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的带领指导下,配合完成了《绿春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2022-2035)》修编工作,规划包括哈尼梯田核心区和缓冲区水源涵养林、梯田水系、乡村道路及哈尼民居的环境综合治理,恢复传统风貌,保护和提升其生态体系和人文体系,沟渠修复、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内容,为下一步梯田保护管理与发展规划打牢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围绕生态环境治理、梯田监测管理、传统村落保护、旱改水梯田恢复、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抓好以梯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强抓项目,推动梯田保护。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储备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收集上报完成县属相关单位所需提供的2亿元外贷项目(第一轮)资料和项目投资计划表,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2年至2027年;二是根据州财政局的文件要求,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已申报完成2023年度500万元的项目工作;三是正在配合州梯田管理局组织开展453.5万元的“梯田保护防治污染”和“四素同构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地点为在三猛乡腊姑、桐株片区。
(五)塑造梯田要素强化文化传承。一是评选梯田“能人”。为进一步增强遗产区老百姓的爱田意识,确保梯田保护管理后继有人,在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的组织下开展首届“农耕能手”、“梯田歌手”、“梯田美少年”、“梯田好人家”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梯田文化能人”。充分挖掘以梯田文化相关的“五节一宴”,即“昂玛突”“开秧节”“矻扎扎”“新米节”“十月年”和“长街古宴”,鼓励民间按照传统习俗开展民俗活动,着力推出原始宗教、哈尼歌舞、长街古宴、民族节庆等民俗文化品牌,全力打造梯田文化品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保护管理股、宣传教育股、产业发展股、监测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研究拟定红河哈呢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呢梯田(绿春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红河哈呢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负责全局对外工作的协调服务、对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会务,负责承办重要接待工作和机关集体活动;负责全局公文处理、党务政务文件起草、安全保密保卫、信访扶贫维稳、机关文明建设、后勤保障服务、人事、劳资、财务等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和安排的各种督办、查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财务等内部管理工作及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局的党务、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负责系统内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行业的社团管理工作;组织人才培训和交流;负责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承担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哈尼梯田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文化保护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3.保护管理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对哈尼梯田进行保护管理,开展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保护管理规划,维护哈尼梯田森林、村庄、梯田、水系、文化等要素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核报批哈尼梯田保护区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科学考察、大型娱乐活动、影视拍摄、旅游服务等项目;组织实施哈尼梯田保护发展项目,并结合实际做好各类项目储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保护管理科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教育股。负责组织对外宣传绿春县哈尼梯田的公众形象并对外宣传;开展绿春县哈尼梯田文化的对外交流业务;协调促进绿春县哈尼梯田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对红河哈尼梯田绿春辐射区的群众进行《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管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文艺巡回演出、哈尼梯田管理与保护知识讲座,编写工作简报,收集整理和编印哈尼梯田管理与保护相关知识手册;收集各种信息、图片,制作宣传广告牌。
5.产业发展股。围绕哈尼梯田优势产业,打好“绿色食品牌”,培育名优特农业品牌。积极引导支持农民按照品种、地域等组建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体;引进、培育农业、畜禽产业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推动壮大生态农业;负责哈尼梯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做好遗产标识的使用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产业发展与梯田保护的有机结合;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做好哈尼梯田绿色食品宣传推介工作;拟订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监测管理股。组织采集、整理各遗产要素的监测数据,分类处理,归档数据,按照“一类一档”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根据数据库收集编辑系统,根据数据库收集编辑系统,负责监测数据的完整导入、数据校验;组织实施监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和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红河哈尼梯田遗产绿春辐射区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平台的软件和硬件维护和升级工作;组织实施对监测系统的升级及操作培训;组织开展对各个管理单位监测进行监测知识、监测规划、监测标准的培训;将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等4个要素的监测数据按数据采集标准和监测分类标准,按周期定期从各个管理单位采集;负责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平台,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监测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监测情况;负责处理监测预警平台主要功能:基本信息、保护管理、监测管理、预警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系统管理等七个模块;负责向国家文物局、省、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监测信息。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77,84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844.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7,844.12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少577,844.12元,增长10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梯田管理局是2022年3月新设立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77,844.12元。其中:基本支出381,741.33元,占总支出的66.06%;项目支出196,102.79元,占总支出的33.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7,844.12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1,741.33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196,102.79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梯田管理局是2022年3月新设立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741.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6,341.33元,占基本支出的8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7.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102.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办公费、购买固定资产、关于梯田管理的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844.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77,844.12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梯田管理局是2022年3月新设立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绿春县梯田管理局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3,92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7%,只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9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用于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5,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5,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梯田管理局为2022年3月新设立单位,未在上年末做年初预算,则2022年本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88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88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绿春县梯田管理局为2022年3月新设立单位,未做本年年初预算,则2022年本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梯田应急保障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07999.7元,其中,流动资产760.70元,固定资产40723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物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7999.7 | 760.7 | 407239.00 | 334800.00 | 72439.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梯田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73301111
附件【绿春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表202312220207419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