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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6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000

绿春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贯彻执行相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绿春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着力推进信访矛盾化解。2022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件126件156人次,办结10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0%,网上信访87件(占70%)。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是100%,信访部门群众参评率95.65%、满意率100%,责任部门群众参评率93.62%、满意率97.73%。今年没有进京上访,欲进京上访3批9人,赴省访6批13人,到州上访8批14人。

信访案件相对突出的几类:自然资源类27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16件、农业农村类16件、城乡建设类11件、交通运输类4件、市场监督类4件、卫生健康类6件、其他42件。

信访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网上信访比较方便,上访成本较低,网上信访率占比达到70%。二是重复信访件较多,今年以来重复信访件34件占34%,如:李克处(7件)、马朱得(5件)、李万红(3件)等重复信访件。三是责任部门初信初访化解率不高,只有90%。

2.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研判会、部署会、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政府常务、县委常委会学习信访条例、研究信访工作4次,县委何阳书记交办了3个重点群体和21名信访重点人员,下发了《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自9月21日开始每天州级视频调度结束后,接着召开县级视频调度工作,每天都调度信访维稳工作,每天派1名县级党政领导接访,将责任分解压实到县级领导、部门、乡镇,将工作交办到具体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3.严密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指向性、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处置。自8月25日起全县实行了每日“零报告”制度,严密监控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活动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动态信息,第一时间处置应对。

4.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统筹全县力量,对各类矛盾风险隐患进行了全方位排查梳理,全面掌握信访矛盾问题的情况、原因和症结所在,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做到度数清、情况明。

5.抓实重点人员矛盾化解和稳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点对重点人员的诉求化解和人员管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6次接访李万红、陈阿康等重点人员,对重点人员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按照“一人一策”、“一案一专班”的工作要求,认真制定细化化解稳控措施,落实包保责任,综合施策,于一人盯一人或多人盯一人等方式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不漏管失控,千方百计把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目前,重点人员李万红在绿春县对接协商工作,陈阿康、陈中欧、陈冲波等人在家中,情绪稳定。

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及包案化解。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主动接访、走访群众,包案化解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按照《绿春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工作方案》《绿春县党政领导干部接访走访下访方案》等系列工作方案,每天有1名县级党政领导到县信访局接访群众,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今年以来,全县党政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43件,已化解43件。县级领导接访下访140人(次),接待群众142人次,推动化解信访件40件。

7.深入宣传新《信访工作条例》。截至目前,共发放1000余份《信访工作条例》读本,发放其他宣传资材3000余份,各类宣传活动12次,干部培训宣讲2次。

8.统筹做好专项劝返工作。针对李万红、陈中欧、陈冲波、陈阿康等信访重点人员欲进京上访情况,自8月15日起我县派驻了驻北京劝返组,由红河州驻北京劝返组统筹。针对严峻的信访维稳形势,8月23日起派驻了驻昆劝返组,开展专项劝返工作,坚持到党的二十大胜利结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和协调联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0,86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864.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9,501.58元,增长8.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501.58元,增长8.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0,864.11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864.1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9,501.58元,增长8.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501.58元,增长11.22%;项目支出减少30,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864.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4,087.93元,占基本支出的8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776.18元,占基本支出的14.35%。人均支出197,608.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864.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501.58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增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2,42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5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6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997.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3.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6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6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997.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来访群众较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12元,下降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2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0元,下降0.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信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776.18元,增加34,638.68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薪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交通费及办公用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309,145.58元,其中,流动资产9,955.58元,固定资产299,1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9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501111



附件【(已修改)绿春县信访局表202312220517204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