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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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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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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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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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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树新风
(1)为规范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能力,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积极开展作风纪律集中整顿、“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活动。2022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党员大会7次、支部委员会10次,讲党课活动5次,组织生活会1次,通过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认真执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坚持局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2022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意识形态工作6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6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召开“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工作会议7次。
2.加强统筹协调,交通建设快速推进
(1)农村公路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十四五”规划,聚集乡村振兴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倒排工期,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①绿春县戈奎乡大寨村小组进村道路建设工程1.364公里,计划投资388.0179万元,已完成投资388.0179万元,已完工。
②绿春县共达水泥厂道路硬化工程2.53公里,计划投资1,005.15万元,已完成投资1,005.15万元,已完工。
③绿春县巴东猪场进场道路硬化工程0.797公里,计划投资443.9666万元,已完成投资443.9666万元,已完工。
④绿春县新寨岔路至折东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7,809万元,施工里程全长45公里,其中主线沥青混凝土路面27.58公里,支线混凝土路面17.42公里,已完成投资6,900万元,全线主体工程已完工。
⑤绿春县三骑公路(乡镇通三级路)共计实施10公里,计划总投资5,478万元,已完成投资3,200万元,路基土石方工程已完成7.1公里,挡墙、涵洞已完成7.1公里。于2020年3月5日开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4月。
⑥绿春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共计24个项目50公里,计划总投资4,123.13万元,已完成24个项目,共计28.98公里,累计完成投资4,123.13万元。已完工。
⑦绿春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二甫公路30.63公里,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水平混泥土路已面铺设10公里,已完成累计投资1,500万元。于2020年8月30日开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3月底。
(2)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职责及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查评考核办法,加强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能力,确保省、县、乡、村道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工作顺利开展。2022年我县共管养农村公路2572.088公里,其中管养县道1008.426公里,与84名道班工人签订管养协议,针对可养道路做到全覆盖,每月针对养护情况对道班工人进行考核;乡村道共计248条1519.983公里,按照所属辖区各乡镇负责管养,做好各乡镇养护资金保障,2022年下达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共213.02万元,共同做好我县省、县、乡、村道日常养护工作。
①2022年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11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90处,整改190处,整改率100%。共出动机械1,708台次2,560余人次,道路保通清理塌方共计30余万立方米,累计投入应急保通资金190余万元;完成各公路的挡土墙修复路基建设工程共计56处5,727立方米,共计投资185.9万元,完成桥梁隐患修复1处,投资15,000元,修复路面20,000余平方米,投入资金813,000元,专项安排清理水沟213公里,投入资金30.87万元。开展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演练活动1次。
②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以及桥梁检测工作。聘请第三方云南正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2022年绿春县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评定完成里程2,524.930公里评定工作;聘请第三方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022年桥梁检测工作,在州级系统库里我县列养桥梁共111座,经第三方公司进行全县桥梁检测后,我县实际桥梁数为97座,检测97座,检测出危桥13座。
③2022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4公里建设,计划总投资238万元,建设倮德公路至哈比果公路14公里、土嘎至平掌街公路10公里、骑马坝村委会至塔普村委会公路5公里、高井槽至马场公路5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完工。
④2021年省级补助养护工程125公里,计划总投资1,060万元,建设S212、三三线、骑马坝乡公路三条公路,三三线已完成沥青路面铺设,正在铺设S212线、骑马坝公路,已完工。
⑤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工程20.794公里,计划总资金437万元,牛孔至红河县公路养护工程已完工,正在推进绿春至倮德公路,已完工。
⑥2022年省级补助养护工程78.1公里,计划总投资1,126万元。已完成哈咪各公路、甘比公路养护工程26.444公里,正在推进大半公路24.7公里、三骑公路16.7公里修复性养护工程和营盘山公路、省道214线-老白寨卡倮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底。
⑦2022政府还贷二级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普通公路养护工程29.888公里建设,计划总投资364万元,已完成S212养护工程3.444公里,正在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6.444公里。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12月底。
(3)高等级公路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涉及交通领域的相关事项,配合勐绿高速、元绿高速、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等高等级公路稳步推进。一是勐绿高速绿春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额为115.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概算368.11亿元的31.4%。截止2022年12月底,累计完成产值 82.76 亿元。路基工程累计完成约89.16%,桥梁工程累计完成约56.74%,隧道工程累计完成约73.52%。二是元绿高速绿春段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费为120.8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概143.83亿元的84.04%。截止2022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94.46亿元,建安费完成比例为78.16%。三是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建工程,项目总投资30.88亿元,共完成投资9.71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44%。
(4)农村公路项目验收情况
完成部队进出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部验收。
(5)农村公路工程审计情况
完成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6)农村公路质量总体平稳
2022年对12个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并对监管的1个项目6项实体检测指标和主要原材料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数据64点(组)。交通安全工程合格率96%,原材料一次抽检合格率100%。6个项目质量抽检路基工程抽检84,000点、合格8,200点合格率98%;路面工程抽检750点、合格725点合格率97%;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抽检40点、合格36点、合格率96%,从项目验收结果和监督抽查一次合格率统计结果上看,所有公路建设项目总体质量情况较好,质量管理和质量运行处于受控状态。
3.加强管理,营造稳定有序运输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以“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舒畅”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努力抓好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今年以来,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1-12月罚款总额:171,000元(其中非法营运102500元。非法货运68500元)案件数:87件(其中:非法客运13起 ,非法货运74起)出动执法车辆280辆次,出动执法人数763人,检查车辆1435辆。二是实现安全春运、和谐春运。组织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召开了2022年春运工作会,明确了春运工作要求和措施,全面分析今年春运的特点,明确各单位春运工作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悬挂起春运宣传横幅17条,显要位置粘贴春运祝福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语50条,共发放280多份宣传资料,共投入客车516辆次,完成客运量5,149人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营造民众认可的运输市场环境。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和驾驶员培训站等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安全月专项工作、汛期安全专项工作、疫情防控等,督促客运站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督导检查道路运输营运企业68次,共排查出问题隐患45项,整改完成45项;倡导绿色出行,引导县级各部门干部职工、院校师生选择步行、公交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的尾气排放量。此次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20人,发放宣传手6,000份,受益对象6,000余人。
4.严防严控,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客运企业、场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引导乘客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场站、交通工具的消毒、消杀工作,做好消毒台账和安装“常消毒”指示牌。全县7家客运企业正常运营,26辆城市公交车,101辆网约车,班线和农村客运车辆97辆及客运场站均按要求做到“两扫一测一戴一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从业人员,共计283人,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人员,已全部接种,从业人员坚持每天一次核酸检测;整治场站卫生环境。对办公室、道路、停车场、候车厅等公共场所定期进行大扫除活动,认真治理乱贴乱挂、乱挂乱放等突出问题,认真清除白色垃圾、废弃物、积水等,并督促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5.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通知精神,开展“平安交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缉枪制爆”等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7次,召集高等级路召开会议2次,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中心活动集中学习2次,下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4个,深入一线督查检查安全生产25次。县乡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642条(包括清理坍方)、已全部安排隐患修复治理工作,将及时整改到位,并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运输企 84家,发现安全隐患165条,已整改165条。
6.加强路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路政巡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来,我大队共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25处,制止违法建房1处,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治超工作在国省干线S315K55+900M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整治行动33次,出动车辆52车次,人员143人次。其中每天派出红河公路局2人、路政大队2人、县交警大队4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1人、县交通运输局1人、绿春公路分局1人。检查各类货运车辆40辆, 其中:查处货车非法改装22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8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法规安全股、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2.绿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3.绿春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与2021年同期数10人无增减;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2021年同期数23个无增减。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比2021年同期数15人增加1人,同比增长6.66%,主要原因是根据绿组通〔2022〕23号调入调出各1人,绿组通〔2022〕55号调入1人,绿组通〔2022〕94号调入1人,绿组通〔2022〕67号退休1人,2022年调入人员比调出、退休人员多;事业人员22.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比2021年同期数23人减少1人,同比减少4.34%,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绿人社险〔2022〕42号文件退休1人。
2.2022年离退休人员20人,比2021年同期数19人增加1人,同比增长5.2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绿组通〔2022〕67号退休1人,根据绿人社险〔2022〕42号文件退休1人,二是2022年年内容退休人员比上年多,而病故等原因减少的退休人员比上年少。2022年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00人)。
3.2022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遗属人员10人,比2021年同期数9人增加1人,同比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疾病等原因离世后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比上年多。
4.2022年12月底,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实有车辆编制2辆,比上年同期数1辆增加1辆,同比增长100%,2022年5月30日,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新增了1辆编制。实有车辆3辆(含1辆越野车,1辆皮卡车,1辆自卸农用车,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应急保障),比上年同期数2辆增加1辆,同比增长50%,主要是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9,177,04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77,042.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71,791,362.68元相比,收入合计减收22,614,320.04元,下降31.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614,320.04元,下降31.5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事业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经营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其他收入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9,375,605.73元。其中:基本支出6,173,345.64元,占总支出的12.50%;项目支出43,202,260.09元,占总支出的87.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88,608,250.56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232,644.83元,下降44.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0,782.41元,增长4.41%;项目支出减少39,493,427.24元,下降47.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支出数0.00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3,345.64元,占总支出的12.50%,比上年支出数5,912,563.23元增支260,782.41元,增幅为4.4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06,492.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比上年支出数5,610,220.63元,增支196,272.01元,同比增长3.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年中人数比上年度多;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853.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4%,占基本支出的5.95%,比上年支出数302,342.60元,增支64,510.40元,同比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02,260.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202,260.09元。主要用于:
1.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绿春县戈兰新村至多沙三组公路、绿春县三猛乡腊姑片区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硬化路等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30,933,873.09元;
2.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500,000.00元;
3.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支出11,768,38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75,605.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8,608,250.56元相比减少39,232,644.83元,下降44.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少,2022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1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3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59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99,50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4.交通运输(类)支出48,451,37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农村公路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农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3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3%,增支80,398.00元,同比增加72.43%,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0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2.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0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3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3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3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3%,增支80,398.00元,同比增加72.43%,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58,000.00元的8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3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53,000.00元的81.7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917.00元,增长10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决算数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00元,下降0.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经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7月份新购置了一辆价值138,300.00元的江铃域虎皮卡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县、乡、村道养护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公路建设、养护沿线来访群众产生的费用,没有外事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853.00元,比上年支出数302,342.60元,增支64,510.40元,同比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1,653,630,394.11元,其中,流动资产33,400,318.24元,固定资产16,468,79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524,029.63元,无形资产23,9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3,697,156.7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9,933,237.38元,同比增长2143.82%,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财政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2021年年末新增了价值1,574,499,086.86元的(321条公路2,587.52公里)交通基础设施,但未能在2021年决算报表中反映。其中:固定资产比2021年年末数16,278,024.82元,增加190,770.00元,同比增长1.1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与上年同期数0元无增减。(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我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9,177,042.64元,支出49,375,605.73元(含2021年结转资金219,507.25元),2022年年末结转资金20,944.16元,为项目结转资金。项目支出共涉及4个项目,财政预算安排43,003,697.00元,实际支出43,202,260.09元(含2021年结转资金219,507.25元)。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资金由县财政先拨付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具体项目分别为:
1.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30,933,873.09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920,000.00元,车辆购置税资金12,960,000.00元,州级安排3,083,780.00元,县级安排3,970,093.09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2.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资金500,000.00元,为县级安排资金500,0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1,768,387.00元,车辆购置税资金140,000.00元,省级补助10,623,891.50元,州级补助914,495.50元,县级安排90,0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决算表20231220083505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