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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rmzf/2024-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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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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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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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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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000
绿春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指导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绿春县委、绿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组织开展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抓党建工作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学懂弄痛做实,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统计各项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年初制定了《绿春县统计局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中共绿春县统计局支部2022年度主题党日计划》等文件,始终坚持“党建与统计相融,抓实党建促统计”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积分制、党员学习等多项制度,并根据党建工作任务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等方面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截止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召开支委会12次、领导上党课3次。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大水沟村委会来各上寨村开展义务植树1次、全局党员到西城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入户宣传和登记住户信息5次,积极开展“四双”活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河湖治理、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提供各项服务10余次,累计服务时长30余小时。2022年我局继续保留“绿春模范机关”荣誉称号。
(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县纪委及派驻纪检组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厘清局党组班子及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始终以“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抓实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年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组织学习党规党纪4次,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1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3人次,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16人次。
(3)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有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并全面完成了部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以及宣传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工作,针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2021年度考评反馈问题,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所反馈的七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安排,认真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内中心组学习共计8次。四是开展舆情监管,强化分析研判,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每个季度确定一个研判主题,适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季度分析研判,确保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可管可控,年内开展分析研判共计4次。五是重视网络维护,强化网络安全,确保统计网络健康运行和统计数据安全无风险。
2.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统计部门责任
(1)强化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委经济工作会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加强对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质量评估,及时、准确反映我县经济发展形势。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608788万元,同比增长2.6%,分别低于全省(4.3%)1.7个、高于全州(2.1%)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525万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80411万元,同比增长0.5%;第三产业增加值279852万元,同比增长2.4%。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24.4:29.6:46.0 ,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1.34、0.14、1.12个百分点。
(2)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环境。为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统计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统计法权威,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 乡镇统计分管领导、统计员和辅助调查、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队伍、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等多个层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知法、统计执法队伍懂法、调查对象守法和社会公众敬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使统计法规宣传逐步深入人心。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将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资料,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进行学习,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资料,由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联合发文至各乡镇、各部门学习,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教育全覆盖。将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资料,纳入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纳入乡镇统计员、辅调员和县域内规上企业统计员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学习工作,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3)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严惩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及时规范做好线索受理、登记和后续办理;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处理统计违法案件1件,严肃整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制印《绿春县统计局贯彻落实<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方案》,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全县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4)抓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7月1日上午,召开2022年度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会,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州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要求,县域内规上企业统计人员、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人员、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业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共纠治了18家联网直报企业数据,其中工业7家,贸易9家,对核查中发现的不实数据及时更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5)积极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坚持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采取《统计信息专报》《统计分析》及《绿春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多种形式,向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和分析,让县级领导第一时间掌握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度,及时将问题化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在州局内网发表信息、分析40篇。
(6)有力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认真组织学习《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程有序推动工作,确保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相关政策执行到位。通过上级随机抽取的方式,全县住户调查最终抽选了3镇3乡13个村(社区)12个调查小区120户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让辅调员和记账户熟练掌握住户调查业务要求,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3.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各项中心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化疫情防控“百日攻坚”行动,我局持续下派42人次到平河下巴东、东角小寨村民小组、元绿二级公路、平河边界线疫情防控卡点长期巡逻值守,同时,精准落实城区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各项措施;坚持下派2名干部到大水沟村委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强化统计监督,加大统计调查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开展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行动。切实落实城区干部职工包村包户制度,对辖区内包保网格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79户291人,细化网格长6名,加强疫情防控网格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网格内人员变动情况;三是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配合爱卫办做好网格区域清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在中心工作中贡献统计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工业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法规股、投资贸易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办公室、执法监察队,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绿春县普查中心、绿春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系统自动导出,我单位均不涉及,故这两张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9,26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028.65元,占总收入的96.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6,233.31元,占总收入的3.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4,412.82元,增长4.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79.51元,增长1.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36,233.31元。
2021年与2022年收入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合计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21年收入 | 2022年收入 | 差异 | 原因分析 |
3494849.14 | 3669261.96 | 174412.82 | ————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31411.37 | 2925187.65 | 193776.28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 | 143080 | 143080 | 2021年无此项经费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262917 | 0 | -262917 | 2022年无大型普查活动,无此款项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47720 | 99080 | 51360 | 2022年初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00 | 4000 | 400 | 2021年退休人员一名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2193.92 | 287843.36 | 5649.44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3166.85 | 153355.72 | 188.87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0 | 19988.23 | 19988.23 | 随着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脱贫县农村监测工作的重视,工作经费增加。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0 | 35727 | 35727 | 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工作经费也增加。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13840 | 0 | -13840 | 2022年此款项无新增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0 | 1000 | 1000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633,17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614.65元,占总支出的97.53%;项目支出89,560.00元,占总支出的2.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4,935.51元,增长1.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135.51元,增长3.21%;项目支出减少45,200.00元,下降33.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1年与2022年支出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80505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21年支出 | 2022年支出 | 差异 | 原因分析 |
合计 | 3568239.14 | 3633174.65 | 64935.51 | ———— | |
2010501 | 行政运行 | 2731411.37 | 2889100.4 157689.03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
2010507 | 专项普查活动 | 267377 | 0 | -267377 | 2022年无专项普查活动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103660 | 99080 | -4580 | 因2020年开展了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但有些账务是2021年清算的,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00 | 4000 | 400 | 2021年退休人员一名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2193.92 | 287843.36 | 5649.44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3166.85 | 153355.72 | 188.87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13840 | 0 | -13840 | 2022年无此款项 |
2130111 |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 0 | 19988.23 | 19988.23 | 随着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脱贫县农村监测工作的重视,工作经费增加。 |
21301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190 | 35727.00 | 35537 | 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工作经费也增加。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0 | 1000 | 1000 | 因2022年下半年新增2个事业人员。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3,614.65元,与上年3,433,479.14(元)对比增加110135.51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75,714.24元,占基本支出的8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900.41元,占基本支出的1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60.00元。与上年(134,760.00元)对比减少45200元 ,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了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但有些账务是2021年清算的,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00.00元,其中统计抽样调查73400.00元。农林水支出16160.00元,其中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61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3,02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上年相比减少35,210.49元,下降0.9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开展了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但有些账务是2021年清算的,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1,11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975714.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67754.41元,项目支出895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84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843.3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00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35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71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35.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5.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出行受限制没有来指导工作的人员接待;二是本着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754.41元,减少49,040.51元,下降9.4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开展了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但有些账务是2021年清算的,2022年无大型普查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828490.9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99.63元,固定资产691891.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总资产753,076.7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414.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绿春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好统计工作职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统计保障。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2010504款—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2010505款—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10599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1001111
附件【绿春县统计局表(2022年)202312251019244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