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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8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移民安置法律、法规,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

二、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三、按照省、州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鉴定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四、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移民监理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十、组织本行政区内移民的生产技能培训。

十一、做好移民工作中规划设计、实施、安置,后期扶持各阶段及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二、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好戈兰滩电站、土卡河电站移民安置点和库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项目,项目建设2个,共投入资金200万元,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41.66万元,巩固第五批避险项目建设;二是开展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维稳工作,做到上访案件0件;三是开展巩固挂联村委会及挂包户脱贫攻坚工作,四是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把联防联控工作作为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后期扶持股和规划安置股,我部门没有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760,517.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0,517.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89,869.63元,下降31.51%。其中:财政拨款减少2,189,869.63元,下降31.5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762,317.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917.99元,占总支出的28.22%;项目支出3,418,400.00元,占总支出的71.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440,853.59元,下降85.21%,主要因是库区及移民安置项目投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减少76,455.73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而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7,364,397.86元,下降88.90%,主要原因是库区及移民安置区投入项目建设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3,917.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9,19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724.78元,占基本支出的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8,4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因我办所建设项目是大中型库区基金,所以未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717.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26%。与上年相比减少1,559,255.63元,下降53.68%,主要原因分析是库区及移民安置项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4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79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费和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66,28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室接待费、差旅费及办公经费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14,42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88.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1.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1.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支出决算为14,42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8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困难未列入年初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72.90元,下降3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5.90元,下降2.67%,2022年因库区及移民安置项目建设减少使用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58.80元,下降71.3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建设来往移民反映情况减少。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县财力困难除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以外,其余年初未列入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1542,328.03元,其中,流动资产3,402,022.01元,固定资产48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8,133,176.0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92,212.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4,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转让辆车1张到梯田管理局),账面原值334,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附件【绿春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表(1)2023122510503163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