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87
-
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2-25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000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县行政中心水电费用等基本运转所需经费的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
2. 负责办公用房的分配、附属设施、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3. 负责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4. 负责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上下班秩序。
5. 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等全县各种会议的服务工作。
6. 负责保障全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运行工作,确保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下乡、出差、调研等公务活动,保障执法部门的综合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本局结合自身优势,始终以“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保障优先、后勤不后”的工作思想,主要从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年来,召开局党组会议17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积分制度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6次,上党课3次;认真贯彻执行班子成员结对联系基层党支部活动,下层支部联系点讲党课1次,班子成员到支部联系点开展调研工作7人次、讲党课3人次、参加指导联系点支部会议3人次,解决支部实际困难3件;与县委办、县纪委党组织结对共建2次,认真开展12名党员档案排查整理工作,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2次,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不断壮大队伍力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0次,干部职工学习例会27期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集体谈话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廉政谈话3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对行政中心上班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发放口罩3500只,来访者登记1120人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村12次,走访挂包户75人次,协助戈奎村委会修改明白卡、录入系统工作下派工作人员30人次,向挂包户发放八角苗1000株,认真开展消费帮扶“暖心行动”,助力戈奎乡柠檬1000斤、平河拉祜寨260斤生态香菇、戈奎乡村集体经济“绿春山泉”矿泉水235件,2022年度来共有53个参改单位向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申请用车出行活动,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累计成功派出2770余单7329人次(其中向社会租车24佘台次)。维护维修卫生间26次、电力线路10余次,更换屋顶水塔水阀开关4个,更换节能灯120盏,更换2号国旗1面,更换4号国旗50面,行政中心指示标牌21个;重新加固焊接行政中心停车场拦杆;1至10月共组织采购物资或服务40余次,采购金额569938元。投入58万元实施A幢办公楼屋顶修缮工程共计805平方面积,投入1.4万元实施行政大院至机关食堂路灯安装项目,对院内基础设施日常巡查,查缺补漏,有力地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务股、公共设施管理股、物业管理股、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1. 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文秘、综合、机要、档案、信访、接待、保密、收发、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水电费用等基本运转所需经费的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
2. 会务股。负责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及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制作会议标识、横标、名牌、布置会场;管理好、维护好,使用好会议室灯光、影响、空调等设备设施,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充分发挥最佳效能;负责会议室的卫生清扫工作,保证会议室的开水供应和会议服务工作。
3. 公共设施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负责县行政中心各种设备设施和工程技术的管理工作(配电室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监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室外夜景灯光照明系统、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等公共专业系统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公共系统的日常巡视工作,保障用水、用电、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养,使设备故障率降至最低,随时保障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维护管理和分配、调剂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4. 物业管理股。负责县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5. 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负责县级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的配备、更新、调拨、调剂、审批、报废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县司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00人)。
实有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6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035,42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5,425.9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78,224.86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用车单位收取的应缴财政款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行政中心屋顶漏水修补改造专项资金拨款、半供养人员接待股临时工工资提高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8,224.86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用车单位收取的应缴财政款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行政中心屋顶漏水修补改造专项资金拨款、半供养人员接待股临时工工资提高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035,425.93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614.37元,占总支出的97.72%;项目支出228,811.56元,占总支出的2.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8,224.86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用车单位收取的应缴财政款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行政中心屋顶漏水修补改造专项资金拨款、半供养人员接待股临时工工资提高等。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61,813.30元,增长1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用车单位收取的应缴财政款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行政中心屋顶漏水修补改造专项资金拨款、半供养人员接待股临时工工资提高等;项目支出增加16,411.56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6,614.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5,109.23元,占基本支出的3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1,505.14元,占基本支出的6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811.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行政中心的水电费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5,42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8,224.86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向用车单位收取的应缴财政款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行政中心屋顶漏水修补改造专项资金拨款、半供养人员接待股临时工工资提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24,58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1%。主要用于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产生的相关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88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95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8,400.00元,支出决算为4,367,40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27,501.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9,906.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9,90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基本持平。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8,400.00元,支出决算为4,367,408.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27,501.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5%,主要原因是县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出现故障率频率及维保成本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的维保费、燃油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90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主要原因是为符合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做到逐年缩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93,491.89元,增长42.08%,主要原因是县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出现故障率频率及维保成本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的维保费、燃油费等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9,233.24元,增长45.02%,主要原因是县级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出现故障率频率及维保成本逐年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的维保费、燃油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258.65元,增长20.31%,主要原因是全县公务接待工作于2021年4月正式划转到机关事务局,承担着全县公务接待业务事项,故接待费大幅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8辆。主要用于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应急保障车辆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洗车费、停车费等的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重大项目、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招商引资项目等事项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9,106,542.7元,其中,流动资产931,636.33元,固定资产8,174,906.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7,082.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23,261.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434,4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属于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111
附件【绿春县机关事务局表202312241116200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