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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9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7101000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计划、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安全和发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任务”为总抓手,围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思路,坚守底线、走在前列、完成并出彩,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工作理念,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治理,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守底线,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稳定;促转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优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下基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积极主动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抓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防灾减灾决策部署;促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夯基础,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化保障;多举措,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3、全力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坚持一个引领,推进党的建设与应急管理深度融合;守牢廉政建设底线,打造廉洁高效应急队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改进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好综治维稳、民族团结、依法治县等其他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①办公室、②应急指挥中心、③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⑤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⑥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⑧安全生产基础股、⑨非煤矿山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①绿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②绿春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36,22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8,230.70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992.50元,占总收入的0.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89,197.30元,下降39.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9,949.80元,下降39.4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冬至2022年春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救助资金直接由县财政下拨到乡镇,未经过本单位账套,所以本单位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10,752.50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增加州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返还性补助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036,441.20元。其中:基本支出3,352,620.20元,占总支出的83.06%;项目支出683,821.00元,占总支出的16.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69,814.30元,下降42.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199.70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绩效工资改革,增加工资支出。根据绿组通〔2022〕55号文件,调入公务员1人,增加人员支出。增加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建设经费支出;增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545,014.00元,下降83.8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中央、省、州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分配到乡镇的指标由财政直接下达,不经过本单位账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2,620.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25,338.44元,占基本支出的81.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7,281.76元,占基本支出的18.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821.00元。其中: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资金支出105,920.00元,用于防汛工作支出14,101.00元,用于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支出231,200.00元,用于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支出332,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1,201.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减少2,963,283.80元,下降42.55%,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财政相关规定,2022年中央、省、州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分配到乡镇的指标由财政直接下达,不经过本单位账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62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97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1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汛期防汛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08,50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9%。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类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奖金、绩效,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9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9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红河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58.00元,增长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8.00元,下降23.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救灾、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县督查检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产生的接待和挂钩村委会到县级汇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042.26元,增加213,074.58元,增长56.2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建设经费;增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采购经费。两项费用均列入基本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89,904.26元,其中,流动资产7,168.26元,固定资产1,282,7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34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496.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49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496.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7101111



附件【绿春县应急管理局表202312250329568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