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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8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落实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果。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促增收决策部署,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目标,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工作首位,着力打好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和职业培训组合拳,确保了全县就业局势稳定。2022年全县有农村劳动力11.82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6.04万人),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和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50场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3000余个,已转移就业8.3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已转移就业4.62万人),转移就业率70.73%,实现了年初既定的转移就业超8万人的目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00人的102%,提前超额完成州对县考核指标;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人,完成任务数90人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0人,完成任务数4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3%,小于控制任务数的5.0%;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20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04人的100%;“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12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6人的100%;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572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5504.4万元的104%。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引进8家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76班次320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数2970人的107%。强化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深化“挂包帮”结对帮扶,34名干部结对低收入群众68户,干部走访边沿户102人次,助农增收行动“为群众办实事”120余件。同时,按照县委、政府保就业稳增长部署安排,6月份投入使用“绿春就业驿站”,积极推进招聘企业“资源库”和农村劳动力“人才蓄水池”的信息联通,有效拓宽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直聘渠道。

(2)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进展。我们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不断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意识,积极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的落实。一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人数6318人,共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58.67万元、职业年金1263.65万元;支出养老金12300.07万元、职业年金206.45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余额766.65万元、职业年金归集户余额325.96万元。二是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2204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42195人的100.1%。累计完成制卡257802人,扣除无效卡17310人,累计有效社保卡240492张,应激活有效社保卡金融功能240492人,已激活212698人,激活率88.44%。全县有惠民惠农补贴代发人员报送数据102964人,应制卡73573人,已完成制卡73542人,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72328人,激活率98.35%。三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为5251人,完成州级目标数5220人的100.59%,征收养老保险4735.21万元;新参保人数869人,完成全年新增目标任务数820人的105.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2426人,完成州级目标数12008人的102.86%,征收工伤保险255.1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5586人,完成州级目标数5376人的103.91%,征收失业保险430.89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4316.49万元,工伤保险411.72万元,失业保险83.17万元。全面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服务达10228人次,减收企业养老保险429万元、减收失业保险206万元、发放参保企业稳岗补贴27家,发放补贴40.4万元,落实审核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21人,补助金额3.15万元。

(3)人事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宗旨理念,着力探索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制度规范化、录聘公开化、管理科学化建设。2022年全县共引进各类事业单位人才141人。其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人,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35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13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15人,公费培养师范生4人,特岗教师转正38人,退役士官安置9人,外县申请调入我县事业人员9人。办理调出县外事业人员61人。截止2022年12月,我县初级职称评审通过60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 43人,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46人;我县考核认定初级职称15人,积极充实了我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人员队伍结构,为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认真推进事业人员档案专审工作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进一步提高人事人才工作质量。

(4)和谐劳动关系呈现新气象。我们不断完善劳动信访案件快受理、投诉案件快查处、仲裁案件快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的大维权合力,积极开展创建“无欠薪”企业活动,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律,推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我县落实落地。2022年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12户,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36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8%;确认企业薪酬调查14户,审核上报14户,完成任务数14户的100%。接收劳动争议仲裁申请9件,立案受理4件,办结4件,结案率100%;出动监察检查人员198人次,主动监察巡查116户次,涉及7900余人。受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件442件,办结442件,办结率100%;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件127件,办结127件,办结率100%。2022年我县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到州进省赴京上访行为。

(5)疫情防控和安保维稳构筑新防线。我们紧盯重点问题,把握风险走向,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全面排查现存的风险隐患,努力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全面掌握、有效预警、及时防范。一是强化疫情防控,从严从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抽调精干力量165人次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所、前移卡点、包保村、要道卡点脱岗驻守防控,全力配合摸排上报我县每日返乡人员和外出人员;二是强化劳动监察巡查工作,紧盯全县重点项目,深入元绿高速公路、勐绿高速公路、国道219公路改造建设项目部检查企业落实“六制一金一表”情况,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严防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全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信访维稳工作;三是强化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下沉一线与企业负责人、相关同志面对面解读助企纾困、工伤保险等政策,了解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关情况,催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维护好农民工权益。

(6)党风廉政和自身建设工作得到新提升。我们以提速增效、争创一流为目标,在抓班子、带队伍、提效能、促服务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开展好干部作风转变年相关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扎实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始终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摆在履行职责的首要位置,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思想意识,严格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建立“党组统筹抓、总支书记全面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压实党建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促进了各支部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抓党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设13个内设机构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分别为:办公室、就业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2 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为49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50,20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0,208.80元,占总收入的9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846,643.88元,下降37.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16,643.88元,下降37.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000.00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拨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983,930.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因1-8月份的是由乡镇发放,我单位从9月开始起发放,所以资金减少7,443,021.16元,固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74,657.75元。其中:基本支出9,439,282.96元,占总支出的57.30%;项目支出7,035,374.79元,占总支出的42.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85,115.96元,下降38.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0,168.82元,增长22.60%;项目支出减少11,925,284.78元,下降62.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拨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983,930.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因1-8月份的是由乡镇发放,我单位从9月开始起发放,所以资金减少7,443,021.16元,固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39,282.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18,477.31元,占基本支出的87.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0,805.65元,占基本支出的12.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35,374.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070.00元。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39,519.96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161,784.83元、沪滇劳务协作资金8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4,278.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相比减少10,191,424.91元,下降38.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拨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983,930.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因1-8月份的是由乡镇发放,我单位从9月开始起发放,所以资金减少7,443,021.16元,固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27,80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4%。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13,81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0%。 主要用于一部分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就业补助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基本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2,65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从俭。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97.00元,下降8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97.00元,下降89.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从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返乡外出务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426.70元,增加612,585.93元,增长107.88%,主要原因为2022年比上年增加就业驿站房屋租赁费450,000.00元,差旅费比上年增加30,000.00元,办公费支出增加132,797.5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0,982,592.40元,其中,流动资产1,417,515.91元,固定资产净值386,076.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79,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51.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84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6,5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8,6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4.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7.“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202312250434298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