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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81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101000

绿春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总工会是县委、县政府主管的工作部门。工会是联系职工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参与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1.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县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做好全县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培训、实名制动态管理及会籍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州总工会的有关要求,抓好外商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组织全县各级工会、代表职工在企业中搞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并指导职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好劳动合,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4.做好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困难职工的生活安排,做好困难职工的扶贫解困、小额信贷和送温暖工作。

5.做好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6.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女职工工作。

7.组织做好全县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办理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组织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做好新会员的培训、实名制动态管理及会籍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工会、代表职工在企业中搞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做好挂钩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驻村蹲点,邀请劳模到挂钩村委会开展宣讲,用实际力量助力乡村振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民管宣教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经审女工部和绿春县职工服务中心。

绿春县总工会所属下设单位有1个,即:绿春县职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统一信用代码:13532531MB1N17358G。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75,76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3,663.51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0.26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797.20元,增长1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696.94元,增长9.90%;上级补助收入不变;事业收入不变;经营收入不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其他收入增加2,100.26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情况和缴费基数核定情况,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3,663.51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663.5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696.94元,增长9.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396.94元,增长13.31%;项目支出减少37,7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不变;经营支出不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会通过州级财政下拨的送温暖资金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663.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8,935.14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728.37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66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3,696.94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情况和缴费基数核定情况,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9,11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84,382.14,公用经费64,728.37。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82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6,351.52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6,474.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7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缴纳2022年度单位基本医疗保险61,726.8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绿春县总工会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从工会工作账户中列支,没有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实拨账户中列支,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一年相同,不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绿春县总工会没有车辆编制,也没有公务用车,平台申请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运行费从工会工作账户中列支,没有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实拨账户中列支。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从工会工作账户中列支,没有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实拨账户中列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28.37元,增加2,841.21元,增长4.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比上年多支出2,792.2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7,400.00元;电费支出162.93元;工会经费支出13,365.44元;其他交通费支出4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2,102.19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19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5.71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02.19

2102.1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亭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