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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lcxrmzf/2024-0005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281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党校遵循《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教学培训和科研资政工作,奋力实现“建一流队伍,争一流教学,创一流科研”办学目标(简称“1123”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建设全州一流县市党校为办学目标,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理论宣传阐释作用,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扎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遵循贯彻《条例》,奋力推进党校事业发展

县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视支持党校各项工作。常委会专题研究党校工作3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省州党校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印发《中共绿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整合资源办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奋力推动党校各项事业发展。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到党校授课、座谈和调研,党校校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与班子成员研究工作7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校长先后2次到党校调研和授课,切实为党校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二、抓实教学科研,充分发挥阵地渠道功能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序推进教学工作。一年来,共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县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24期,累计培训7400人次。其中,规范举办主体班次14期,受训4400余人次。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占主体班总课时的72.7%,其中党性教育课时占34%,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课时占主体班总课时的29.4%。教学实施管理有序,学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举办好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省委组织部送教培训,以及各级各部门委托非主体班次10期,受训3000余人次。深入田间地头、巡边守边点,采取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座谈会等“流动课堂”形式,组织开展36余场宣讲,受众2300余人次。

紧扣“教研咨”一体化发展目标,深入开展课题调研。一年来,共刊发8篇理论文章,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3篇,省部级5篇。论文《以伟大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的社会革命》获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三等奖。《强化人才培育 助力乡村振兴》资政建言获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印发推广实施。向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报送好故事1篇、好案例2篇、好课程1门。首次探索“与学员共研”模式,与中青班学员共同完成3篇调研报告。强化民族团结理论研究,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深度协作,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中心)、中华文化学校,组织召开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讨会。着力提升信息稿件质量,年内共报送工作信息22篇,其中在红河州文明网发表1篇,州委党校网站发表10篇,县级媒体微信公众号发表17篇(含一稿多采)。

三、强化管理服务,努力提升办学治校水平

全面落实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领导班子配备齐全,常务副校长由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担任,教学科研工作由经历丰富、长期从事过基层教学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安排重点发言18人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规范权力运行,年内共召开校委会18次,制定教师列席旁听校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不断夯实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责主业地位。充分发挥党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扎实推进“千名村组党员干部学历提升”工作计划,全面完成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176名学员本科学历提升行动。

制定出台《绿春县县乡(镇)党校办学能力分类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等保障性政策文件,与县文旅局形成数字图书资源合作共享机制,新建电子计算机房,积极主动与州委党校对接协商智慧校园联网共享合作事宜,稳步推进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挂牌成立“绿春县乡村振兴学校”。教学科研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党校基础硬件设施配套齐全,能保障和满足当前干部教育培训需要。

成功召开党校工作推进会,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方案,抓实办学质量评估和党校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乡镇党校业务指导,校领导班子和骨干教师深入各乡镇党校调研指导、授课宣讲30余人次。单位获评“2022年度绿春县模范机关”、“绿春县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绿春县第九批文明单位”等多项殊荣。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增强发展后劲根基

着力组织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志愿服务”机关特色化党建模式,有效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年共召开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11次,讲党课活动5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与团县委联合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4次。与州委党校第一支部结成对子,选派1名教师到州委党校跟班学习。对标蒙自市委党校,组织教职工学习交流2次。动态调整聘用兼职教师32名,从全县教育系统公开择优选调3名教师,引进2名硕士研究生高学历人才,师资力量持续增强,党校教师编制数占全校总编制的70.6%。强化教师岗位设置和职称评聘管理,完成7名专技教师岗位晋升,其中讲师6人,助理讲师1人。积极选派1名教师参加红河州“砥砺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荣获语言类优秀奖。切实加大“内培”和“外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新课试讲、新师试讲”等教研活动,先后选派教师15人次到重庆大学、湖南大学、云南省农村干部学院、西南联大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等高校学习,锤炼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本领,年内教师参加各类培训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的93.75%。1名教师获“红河青年讲师团先锋讲师”荣誉称号,受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通报表扬。

转作风促发展,深入开展“两个革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教职工廉洁勤政。开展公务员队伍平时考核3次,常务副校长讲廉政党课2次,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3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21人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教职工为疫情防控捐款1230元,帮助挂包边境村解决价值2100元的八角苗300株,为群众赠送580个口罩,解决强边固防工作服7套,赠送一辆价值1万余元的垃圾转运三轮摩托车。累计选派123人次深入挂包边境村参与疫情防控“百日攻坚”行动,选派7批9人次到边境一线巡边驻守。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持续开展社区“四双”报到志愿服务,深入网格村开展敲门行动,参与“疫情防控、人居环境、理论宣讲、政策解答”等志愿服务,向社区居民赠送发放防疫口罩1300个。持续发力助推乡村振兴,选派1名优秀年轻教师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先后派出27人次深入挂联社区开展帮扶走访活动,资助价值3万余元的打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解决党员培训缺口资金1万元,组织干部职工捐款,资助1名家庭困难学生2000元,持续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贡献党校力量。

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21年度爱国卫生‘众参与’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名教师获评“2021年爱国卫生先进个人”,3名教师参与强边固防和边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获县边防委通报表扬。1名教师参加绿春县“喜迎党的二十大”工间操比赛获“优秀表演队员”荣誉称号。党支部被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评为“202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1位同志获评“20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科、调研室(信息科)、图书室、组教科。

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46,26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6,261.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2,490.21元,增长2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2,490.21元,增长22.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46,261.84元。其中:基本支出2,446,361.94元,占总支出的70.99%;项目支出999,899.90元,占总支出的29.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2,490.21元,增长2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7,409.69元,下降7.12%;项目支出增加819,899.90元,增长455.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6,361.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3,152.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209.44元,占基本支出的7.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899.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用于绿春县委党校电脑、单反相机、学员区改造建设费等办校条件提升工程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6,26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32,490.21元,增长22.48%,主要原因绿春县委党校电脑、单反相机、学员区改造建设费等办校条件提升项目工程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110,25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4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59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09.44元,增加26,206.01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9,898,791.99元,其中,流动资产367,011.11元,固定资产9,531,780.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8,820.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7,29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委党校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表202312241014360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