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6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301000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 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 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戈奎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围绕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建设、县委“一城四区”工作思路,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衔接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兴旺、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建设,努力苦干、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戈奎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戈奎乡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戈奎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与管理、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戈奎乡人民政府

2.戈奎乡财政所(事业参公)

3.戈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戈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戈奎乡水务服务中心

6.戈奎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戈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戈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3,176,64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01,995.94元,占总收入的97.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4,647.52元,占总收入的2.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89,955.07元,下降16.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24,950.45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进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阶段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其他收入减少2,165,004.62元,下降71.23%,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是部分单位转拨资金方式转变为通过对口科室以财政拨款的形式下达,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695,070.9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7,146.03元,占总支出的38.10%;项目支出27,667,924.90元,占总支出的61.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16,495.65元,下降14.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51,695.95元,增长19.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所致;项目支出减少10,068,191.60元,下降26.68%,主要原因是进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阶段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27,14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76,352.71元,占基本支出的7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50,793.32元,占基本支出的2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667,924.90元,与2021年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36,116.50元对比减少10,068,191.60元 ,减少率为26.68%,主要原因是进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阶段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戈奎乡戈奎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标准化茶叶加工厂建设项目、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均完成建设及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62,795.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4%。与上年相比减少6,832,843.45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进入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阶段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2,50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55,618.13元;商品服务支出:862,50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4,386.44元;资本性出: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0,57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364.47元;商品服务支出:5,214.9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9,7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8,216.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1,484.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0,55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8,713.09元;商品服务支出:41,97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875.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834,8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5,12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755,14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79,923.76元;商品服务支出:291,169.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9,639.00元,资本性支出:10,224,414.3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48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9,30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00.32元;资本性支出:1,288,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533.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533.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533.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533.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费用未支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5,466.45元,下降6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466.45元,下降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费用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考核和其他日常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504.37元,减少2,461,140.29元,下降79.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财政资金紧张,大部分的工作经费未得到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7,812.92元,邮电费74,000.00元,差旅费18,220.00元,工会经费39,844.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51.55元,其他交通费用200,1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部门资产总额6,471,717.18元,其中,流动资产2,329,407.45元,固定资产2,687,12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55,184.1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8,977.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74.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9,858.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47,758.5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3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戈奎乡表202312240742283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