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82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000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省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可持续、解民忧、推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医保待遇政策,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医保经办服务职能下沉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绿春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2,108,802.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08,802.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353,085.30元,增长1,02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353,085.30元,增长1,021.19%。主要原因分析为行政单位的医疗收入、城乡医疗救助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2,108,802.13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596.24元,占总支出的13.54%;项目支出36,407,205.89元,占总支出的86.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353,085.30元,增长1,02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61,879.41元,增长56.65%;项目支出增加36,291,205.89元,增长31,285.52%。主要原因分析为行政单位的医疗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1,596.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0,894.80元,占基本支出的95.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701.44元,占基本支出的4.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07,205.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经费主要开支遗属补助、医疗费补助、办公费、印刷费、网络费、租赁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08,80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353,085.30元,增长1,021.19%,主要原因分析为行政单位的医疗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69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费、各种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815,11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元,支出决算为3,2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州级工作人员伙食费、乡镇级住宿费。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元,支出决算为3,2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错把预算算9700元写成97000元;2.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4.00元,下降-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4.00元,下降7.28%。主要原因:1.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错把预算算9700元写成97000元;2.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701.44元,减少6,554.34元,下降2.76%,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59991.94元,其中,流动资产3337.35元,固定资产256654.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48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766.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9,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111



附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表202312260746580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