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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9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600000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4号),设立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绿春县畜牧兽医局、绿春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

(1)划入原绿春县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承担的发展生物产业工作职责。

(2)划入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

(3)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4)加强对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

(5)根据国家、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科技教育股、种植业股、农业机械化股、畜牧兽医股、渔业股、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产业化股、经济作物股、特色农业发展股、生物产业发展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稳产保供抓好农业生产。一是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严格党政同责要求,落实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等全环节责任,推进“良种、良田、良法、良机、良制”配套组合,因地制宜打好粮食增产“组合拳”。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0.59万亩、产量11.336万吨,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试点开展水稻旱作1000亩。扩大大豆油料生产。完成大豆播种面积24048亩,完成率100%,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235亩;完成油料播种面积18301亩,完成率100%。深入实施藏粮于地,建设2.22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有序推进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排查工作,从严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完成耕地流出整改1.66万亩。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积极培育农业企业。完成农业企业注册987户,完成目标任务757户的130%,成功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户、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户,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42户;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82家,其中省级示范社3家、州级示范社2家、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86家;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50家,新增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累计4家)。申报茶叶、胡椒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暂未批复),稳步推动“绿春玛玉茶(初步达成地标申报授权商谈)”“绿春胡椒”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引进陕西林业集团探索林药共生项目。三是聚力茶产业发展。坚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着力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开展玛玉茶树良种选育登记(国家茶树品种登记)前期对接工作,系统解析玛玉茶种优势特点及形成机理,着力打牢品牌化基础;2023年新增取得SC认证5家(累计15家),有序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工作,14家企业已认证21个产品,申报州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35家茶企、53个产品;顺利举办开采节、斗茶大赛、长街宴等系列茶事活动,参加云品入浙、上海市松江区茶产品展销、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2023年西部乡村振兴博览会暨东西部协作成果展、南博会、茶博会等活动,建成绿春茶体验馆和茶叶交易市场,“三茶”融合发展逐步深入。

(2)突出保护利用抓好农村生态。一是加快乡村建设步伐。积极谋划“千万”工程,修改完善“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绿美乡村建设,抓好村庄分类规划编制,累计完成8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持续集中打造10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建成2个省级绿美乡镇、4个省级绿美村庄、66个州级绿美村庄、80个县级绿美村庄。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完成公厕改建18座、户厕改建任务4000座,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2.05%,自然村规范化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处理率达82.08%以上;全县累计清理村庄生活垃圾4107吨,水塘833个,排污沟渠895公里,淤泥615.8吨。聚焦70%户厕覆盖率目标,提前谋划2024年5000座户厕任务(规划3500座,申请增加到5000座)。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6%,废旧农膜回收处置112吨,积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替减化肥技术。完成田间试验4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75万亩次,推广应用有机肥1.3万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样本采集6个,严格管控内耕地措施实现全覆盖。四是稳定农村生态系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健全用地养地耕作制度,推动农业节水控水工作,引导群众树牢“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生态是农业增值的最大空间”理念,探索推动农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实行禁渔期的公告》,明确禁渔范围和禁渔时间(每年3月1日0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3)突出效能提升抓好农民生活。一是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村居民种养水平,提升产出效益,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农增收,9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村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248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32万元、中央农牧民补助奖励609.1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5万元,确保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到户。2023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89元、同比增长9.0%。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综合水平。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专题培训1期。切实用党建“绣花针”穿起治理“千条线”、用干部“真作为”赢得群众“满意度”。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最美家庭”等示范创评活动,集中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红黑榜等治理方式,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推动乡风文明迈向新台阶。引导激发群众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打造了平河村、冲头村等一批示范村,平河镇平河村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4)切实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认定工作。切实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申报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骑马坝乡 胡椒产业);省级“一村一品”专业镇2个(骑马坝 胡椒产业、大水沟 茶叶产业)、“一村一品”专业村26个;州级“一村一品”专业镇4个(骑马坝 胡椒产业、大水沟 茶叶产业,大黑山 橡胶产业、半坡 橡胶)、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70个。

我县7个边境村已申报州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分别是:半坡乡二甫村委会(橡胶)、平河镇平河村委会(生猪)、平河镇新寨村委会(八角)、平河镇车里村委会(八角)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茶叶)、平河镇大头村委会(草果)、平河镇折东村委会(橡胶)。

(5)强化科技服务促增收

一是发挥好科技特派团专家作用。截至目前,科技特派团共到现场技术指导12批次,覆盖全县9个乡镇,对农科局技术人员、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开展技术培训10期200余人次,建言献策30余条。成功引进云籼650、巨人稻等15个小品种,实施杂交水稻示范基地20余亩;引进浙江省新昌县熠琪茶业有限公司,计划实施乌牛早、龙井早黄茶等优质茶树品种;着力推动肉鸡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同发展,提供鸡苗15600羽,其中高脚麻鸡10000羽,茶花鸡5600羽。建立了半坡乡和大水沟乡2个橡胶病虫害监测点,严密监测防范白粉病统防统治,指导季风性叶病和割面条溃疡病防控300余亩;攻克县内梯田红米提纯复壮技术难题,指导解决蜜蜂春繁速度慢、巢虫危害、采蜜期蜂群群势弱、成熟蜂蜜生产技术等问题4项;推广中蜂健康高效饲养、人工育王、中蜂活框饲养3项技术。

二是加强行业部门技术服务指导工作。2023年县农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国家科技特团水稻组、在半坡乡、平河镇、大兴镇、三猛乡开展优质稻、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200亩、筛选出适宜当地种植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水稻品种;在大兴镇开展水稻旱作示范点1000亩、探索水稻+种植模式;在平河镇略马村委会开展水稻提纯复壮等工作。1-6月科技特派员共累计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6期629人次,培训内容为胡椒种植加工、生猪养殖、肉牛养殖、黄连鸡养殖、铁皮石斛种植加工、农产品种植加工、茶叶种植加工、香蕉种植等技术。截至8月3日,组织开展各类农技培训16期共927余人,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4期,杂交稻旱作技术培训5期,现场开展播种、育秧、田间管理等技术培训和指导450人次以上。开展茶产业技术培训16期684人次,其中茶园管控技术8期360人次,评茶员1期24人次,茶旅融合田园综合体项目培训1期37人次,茶叶质量标准、精深加工培训3期148人次,茶艺培训2期56人次,绿色有机认证知识培训1期59人次。

(6)抓好科技引领发展工作。一是抓好督促指导科技项目实施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目前正在实施的科技兴边富民专项《绿春县天然橡胶产业提质增效示范推广项目》的建设工作。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依据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指导,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进度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督促企业设立专账,经费进行专管,资金进行专用,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二是抓好到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州科技局《关于省级涉农项目到期验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到期的《绿春县三猛乡巴德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收集验收材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工作,该项目于2023年4月13日在州上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通过。三是督促指导我县纳统规上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网上统计填报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纳统规上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网上统计填报工作。截至3月10日,我县6家纳统规上企业网上共完成填报研发经费(R&D)投入1390.7万元(国家统计认可数据790.8万元),完成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0.2%(国家统计认可数据0.13%)。四是组织推荐申报2023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2023年我县培育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即南哀牢山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县兴杰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家,即绿春县大水沟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兴龙紫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培育入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绿春县大水沟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五是做好科技人才引领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技术培训工作。共组织开展培训23期2500人次,培训内容为胡椒种植加工、生猪养殖、肉牛养殖、黄连鸡养殖、铁皮石斛种植加工、农产品种植加工、茶叶种植加工、香蕉种植、中药材种植、红米加工、红米线加工、蜜蜂养殖等技术。六是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2023年,我县共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34名;2024年,我县共组织推荐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59名。七是组织推荐云南省、红河州2024年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2023年我县组织企业与专家申报专家工作站2家,其中省级1家,即云南省汪东风专家工作站 、州级1家,即红河州邬华松专家工作站。

(7)农培中心(农广校)工作。一是组织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2023年,共累计组织开展各种农业实用技术培训75期4539余人次;二是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工作。截至目前,组织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150人(经营管理型55人、专业生产型95人),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45人。

(8)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经营行为。种子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经营主体资质、种子标签、种子质量,农药销售市场主要检查质量和标签、是否有禁限农药、是否有省州监督抽查通报的不合格农药,肥料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登记证和标识、是否有省农业农村厅通报的2023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兽药销售市场主要检查是否有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购销记录不完整等情况,饲料销售市场主要检查经营企业(门店)经销资质和存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过期、变质饲料,是否存在饲料拆包、分装经营等行为。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排查农资经营户492家,整治农资经营户不符合要求42家(其中农药经营户35家、饲料拆包销售户17家),下达了1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办理完成农产品、农药、饲料案件26起,其中一般案件7起(农药案件5件,兽药案件1件,饲料案件1件),简易程序案件19件(农产品案件2件,农药案件10件,饲料案件7件),处罚没款人民币21137元,没收销毁饲料1680千克,没收违法农药产品135.73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820元,货值金额12300元。二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农机作业场地、田间道路,开展拖拉机、农耕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拖拉机、农耕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建立与交警信息互通机制和拖拉机违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定期向交警大队报送全县拖拉机、驾驶人员以及注销拖拉机等信息,协助公安交警大队查处拖拉机驾驶员违法行为。通过短信、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当前的变型拖拉机管理政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将安全操作知识等技术进行现场讲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全县拥有各类拖拉机59台(大中型拖拉机38台、手扶拖拉机19台、小型拖拉机2台),持有拖拉机驾驶证1238人,审验拖拉机驾驶证66份,注销变型拖拉机59台,签发安全生产责任书117份,检验通知书117份,发放农机安全宣传单600份,纠正违章12人次。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23年上级安排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979份,其中定量291份,定性1688份,已全面完成检测任务,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同时,配合省农产品抽检工作组开展农产品取样、制样工作,共取样24个批次,制样96份。四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核实和上报省州反馈的疑似大棚房图斑,调整充实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和落实绿春县从严排查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农业大棚41个,其中备案31个,未备案10个,未发现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情况。五是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针对农资经营户、种养殖户,认真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提升服务对象政策法律水平。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宣传、现场讲解等形式,共培训498人次,其中农药经营户118人次,种子经营户69人次,农机操作员128人次,肥料经营户39人次,兽药经营户54人次,规模养殖场人员60余人次,屠宰场人员30余人次。

(9)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张贴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科学用药常识宣传挂历240份,宣传挂历宣传挂图200份,禁限用农兽药公告182份,发放张贴缸豆绿色防控挂图40余份。二是严把农业投入品关。全县共监督检查农兽药经营户72家,种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48个,发放张贴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和科学用药常识宣传挂历219份,宣传挂历宣传挂图154份,禁限用农兽药公告180份。三是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县乡村建立了检测、执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向4镇5乡印制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胸牌9个,农产品质量协管员胸牌92个,发放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工作手册101本,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1350份,发放禁限用兽药名录1350份。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真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加大农产品快速检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认真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定量检测115批次,其中:县级风险监测15批次,企业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年检及对合格证主体开展随机抽检样品23批次,绿春茶风险监测委托抽样77批次,完成水果蔬菜快速检测1336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五是加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县内65家种养殖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库,与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0余份。六是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认真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农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截至目前,我县9个乡镇均设立了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点,全县22家生产主体已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发放并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790张。七是加大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要求县内“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必须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目前,县内已有5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9个乡镇均已建立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账号和重点农产品信息采集内部账号,共采集重点农产品信息40余条。

(10)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春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了前期畜禽存栏摸排统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场(户)防疫监管、重大动物疫病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等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强制免疫注射口蹄疫猪9.42万头(次)、牛1.738万头(次)、羊1.21万头(次),免疫注射禽流感106.64万羽,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1.21万头,做到应免疫尽免,完成应免疫数的100%。二是切实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每季度动物疫病流行学调查监测3个乡,每个乡2个村,每个村20个农户,结合我县实际抽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场点及流通渠道每季度各1次,根据重点疫病流行规律、死亡率、流行趋势和防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综合分析,同时对越南等周边国家的疫情动态进行严密监控。第三季度监测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均未发现临床病状。平河镇发生一起牛出败,急性死亡两头,后发病的三头得到及时救治,紧急免疫60头,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三是开展人畜共患病布鲁氏菌病送检监测。完成了牛、羊血清190份的采样送检工作,经州级检测,我县所送检的190份牛血清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从检测结果来看,目前我县布病发生为风险低区。四是开展畜禽产品风险监测。9月15日完成市场猪肉6份和鸡蛋3份样品的送检任务,主要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13类磺胺类药物,送检的9份样品监测结果全部合格,暂未发现畜禽产品风险的存在。

(1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动物产地检疫方面,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率;重点抓好了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工作,全面实现了无纸化(动物B)电子出证。全县共产地检疫畜禽39106头(只),其中猪34290头,鸡4801只,牛12头,猫2只;犬1只;产地检疫受理率、开展率都达100%。屠宰检疫方面,一年来,绿春县盛吉食品有限公司共屠宰生猪34866头,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官方兽医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1507张34866头份,检出不合格病害猪22头2841千克,所检出的不合格病害猪肉,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电子出证率达100%,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二是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一年来,屠宰环节“瘦肉精”累计抽检95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为100%。三是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调运监管。严格落实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监管制度,并对全县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备案登记活畜禽承运车辆49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跟踪系统。加强对畜禽调运查证验物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加强对屠宰场、农贸市场、公路等监督检查,一年来,共出动官方兽医465余人次,出动车辆30余次,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户700余户(次),通过检查,未发现非法调运经营动物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9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2023年预算财务总收入188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65万元,增加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61.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1.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1.59万元(本级财力1761.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2024年预算财务总收入176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3万元,增加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1.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59万元,与上年 1885.89对比减少124.3万元,增加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6(类)01(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78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与2023年40.59万元相比增加1.1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2.208(类)05(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与2023年40.19万元相比增加2.7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3.208(类)05(款)05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7.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23年174.84万元相比增加3.0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4.208(类)08(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210(类)11(款)99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213(类)01(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与2023年383.82万元相比增加11.39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8.213(类)01(款)02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与2023年25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拨款。

9.213(类)01(款)04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6.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与2023年859.09万元相比增加7.11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10.213(类)08(款)08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支出,与2023年8万元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拨款。

11.221(类)02(款)01项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7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61.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761.59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7.0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3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4.7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万元,较上年29万元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不变。不变的原因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对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与上年18万元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出差、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8.03万元,与上年134.04万元对比减少6.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7,698,339.71元。其中流动资产8,640,552.55元,固定资产3,696,71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61,069.84元。2022年资产总额18,315,612.12元,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617,272.41元。2022年流动资产8,994,023.5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3,470.97元。2022年固定资产3,960,518.76元,与上年相比固定资产减少263,801.44元。2023年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同上年不变。2023年无形资产5,361,069.84元,同上年不变。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109,622.8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810.6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12,860.1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600111



附件【110001绿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120451291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