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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80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000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9、指导和组织开展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认真落实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绿春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绿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基层卫生健康股、药政与中医药管理股、爱卫与干部保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统计股、防艾股、老龄工作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绿春县卫生健康教育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医疗卫生、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二是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扎实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调整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心,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救治和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扶贫工作。持续保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全县有县级综合公立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9个、行政村卫生室82个,达标率100%。做实做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病患者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均在99%以上,7类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在80%以上。四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对标评价指标,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县和健康县城建设,2024年健康县城建设评价指标力争全面达标。五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8.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8.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8.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12万元,用于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57万元,用于局退休人员病故后遗属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9.13万元,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3.9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万元,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106.77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机构在职人员工资。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11.11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13万元,用于缴纳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1万元,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75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27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1258人次。

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从严控制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指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

5、公共卫生,指公共卫生支出。其中包含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疾病、传染病预防控制等。

6、计划生育事务,指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核定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98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8.99万元,固定资产12189.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351.93万元,无形资产8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32.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66.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

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9、指导和组织开展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认真落实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绿春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绿春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二级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绿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绿春县人民医院

2、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绿春县妇幼保健院

4、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

5、绿春县牛孔镇卫生院

6、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

7、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

8、绿春县骑马坝乡卫生院

9、绿春县半坡乡卫生院

10、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

11、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

12、绿春县戈奎乡卫生院

(四)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医疗卫生、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二是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扎实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调整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重心,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救治和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扶贫工作。持续保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全县有县级综合公立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9个、行政村卫生室82个,达标率100%。做实做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慢病患者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率均在99%以上,7类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在80%以上。四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对标评价指标,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县和健康县城建设,2024年健康县城建设评价指标力争全面达标。五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46人。在职实有4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8人,财政差额补助13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7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2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2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2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投入有所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用于局机关及参公单位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42万元,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5.79万元,用于系统内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3.93万元,用于系统内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5.23万元,用于系统内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9.13万元,用于局机关(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927.49万元,用于县医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90.29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49.89万元,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01.96万元,用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351.03万元,用于县妇幼保健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3.9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万元,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106.77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81.23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11万元,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06万元,用于卫健系统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4.82万元,用于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83万,用于卫健系统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3.23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27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9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1258人次。

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从严控制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指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

5、公共卫生,指公共卫生支出。其中包含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重大疾病、传染病预防控制等。

6、计划生育事务,指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其中包含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7、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办公用品、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核定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6500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81.65万元,固定资产34367.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374.47万元,无形资产631.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6.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91.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3项,账面原值53.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0111



附件【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表汇总.xlsx
附件【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4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