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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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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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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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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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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海等二十一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经绿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 海 任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永生 任绿春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 超 任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峻巍 任半坡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黑义尚 任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施强忠 任绿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白金洋 任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斌 任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杨绍辉 任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付 昆 任绿春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牛孔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劲松 任绿春县公安局牛孔派出所所长;
王瑞平 任绿春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涛 任绿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方文好 任绿春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主任,免去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何波发 免去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白玉福 免去绿春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李波斗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曹祖应 免去绿春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布简 免去绿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朱 超 免去绿春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明 免去绿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0月18日
附件【绿政任〔2020〕5 号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海等二十一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