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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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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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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发〔2018〕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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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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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绿春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于2018年9月13日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州委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日
绿春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 长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陆批斗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财政、人事社保、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市政建设、农业农村、扶贫、科技、乡镇企业、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劳务产业办。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社会主义行政学校、县科协。
李批龙同志:负责林业、救灾救济、市场监督等工作。
分管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老龄委、县勘界办、县红十字会。
联系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委老干部局。
陈勇进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信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打私办,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军驻警。
黄艳云同志: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电、卫生和计生、志办、残疾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志办、县残联。
联系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工商业联合会。
副县长:负责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移民、统计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水电产业办、县矿产业办、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绿春管理部。
联系绿春供电局、绿春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红河公路局绿春公路分局、绿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红河交通运输集团绿春分公司。
李波娘同志:负责工业经济、招商、环保、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黄连山水库管理处、县生物产品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中低产田改造办公室。
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牛孔水文站、县供水有限公司、各民主党派。
刘于朋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绿春县与上海长宁区对口帮扶等工作。协管工业经济、招商工作。
分管县地震局、县档案局。协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
联系绿春中波台、云南电信公司绿春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绿春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绿春分公司、云南广电信息传输网络公司绿春分公司、县邮政局、驻县金融保险机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绿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绿春加油站。
李 伟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绿春县与开远小龙潭矿务局对口帮扶工作。协管安全生产、国土资源、招商工作。
联系开远市、开远小龙潭矿务局。
何 萍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绿春县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口帮扶工作。协管住建、招商工作。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绿春县税务局。
何仕华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协管招商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协管县扶贫办。
李雪松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绿春县与重庆大学对口帮扶工作,协管教育、扶贫、科技、住建、招商等工作。
联系重庆大学。
史玉刚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绿春县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口帮扶工作,协管市场监管、卫生和计生、文化体育广电、招商等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AB角)明确如下:陆批斗——陈勇进、何萍,李批龙——史玉刚,黄艳云——李雪松,杨福德——李伟,李波娘——刘于朋、何仕华。
请各乡镇、各部门,驻县省、州属单位、驻军驻警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