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关于提请审议李雪松等三位同志任免职务的报告》,经2018年8月1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李雪松 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史玉刚 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贺 兵 绿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绿春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