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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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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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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发〔2017〕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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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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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绿春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绿春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绿春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长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预防腐败)、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陆批斗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常务工作。负责财政、人事社保、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市政建设、环保、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应急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生物产品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县劳务产业办。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编办、县社会主义行政学校、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副县长李批龙同志:负责林业、救灾救济、民族宗教、市场监督等工作。
分管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老龄委、县勘界办、县红十字会。
联系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委老干部局、各民主党派。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勇进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信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打击走私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打私办,协管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军驻警。
副县长黄艳云同志: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电、卫生和计生、志办、残疾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志办、县残联。
联系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文联、县工商业联合会。
副县长同志:负责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移民、统计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水电产业办、县矿产业办、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绿春管理部。
联系绿春供电公司、绿春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绿春公路管理段、绿春运政管理所、红河交通运输集团绿春分公司。
副县长李波娘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扶贫、科技、乡镇企业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黄连山水库管理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中低产田改造办公室。
联系省地税局、开远市、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县科协、牛孔水文站、县供水有限公司。
副县长张四周同志(挂职):协助县长负责精准扶贫工作。
副县长刘于朋同志(挂职):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工业经济、招商、绿春县与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县地震局、县档案局。
联系绿春中波台、云南电信公司绿春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绿春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绿春分公司、云南广电信息传输网络公司绿春分公司、县邮政局、驻县金融保险机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绿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销售分公司绿春加油站。
副县长贺兵同志(挂职):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绿春县与重庆大学对口帮扶工作,协管教育、扶贫、科技、住建、招商等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AB角)明确如下:陆批斗——刘于朋、陈勇进, 李批龙——贺兵,黄艳云——杨福德,李波娘——张四周。
请各乡镇、各部门,驻县省、州属单位、驻军驻警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