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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4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绿政办函〔2019〕1号
  • 发布日期
    2019-01-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工作,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六条措施扎实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红安发电〔2018〕17号),经研究,决定成立绿春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涛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猛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批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勇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黄艳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福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波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于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 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仕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雪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史玉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福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晓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 宏 县委编办专职副主任

李和欧 县政府办法制科科长

白 卫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剧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永志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贵明 县教育局局长

白正才 县卫计局局长

杨嘎酿 县财政局局长

任志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酿然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文 县农科局局长

卢习恩 县水务局局长

白用明 县林业局局长

卢荣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琇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权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白晓志 县供销社主任

高波初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黑玉顺 县司法局局长

杨春明 县生管委常务副主任

毕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菊芬 县地震局局长

李 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吴世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绍辉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郭俊兵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来额 县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白卫兼任,主要负责全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工作人员视情况由县安委办适时从有关部门抽调。各牵头部门分别成立专门机构,确保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变化或撤销的,由职能(业务)承接部门(单位)明确相应领导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