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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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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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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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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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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兴镇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位置
大兴镇地处绿春县北部,东接元阳县俄扎乡,北靠红河县乐恩乡,海拔最高点为来洛宏山,海拔2296.9米,最低点为与本县牛孔乡交界的三号桥河畔,海拔1290米。
2.气候和土壤
全境地形呈S型,处于哀牢山脉南亚地带的西南侧,南北地势东高西低,四周高,中间低,属中山峡谷地貌,均为山地。气候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有北亚热带、南亚热带、中温带三种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4-16.60C,无霜区310天左右,年平均日照2031小时,常年降雨量为1680~2100毫米,平均降雨180天左右。境内地质条件复杂,具有古生代、中生代两种地层,其土壤主要为红壤和黄红壤,适合种植茶叶、草果、八角等经济作物。
3.自然矿产资源
境内资源丰富,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连山,衍生黑长臂猿、熊狸、褐马鸡、绿孔雀等珍稀动物;生长罗夫木、重楼、黄草、何首乌、黄莲、大黄藤等名贵药材。主要河流有松东河、规洞河、马宗河、的吗河、老边河、东德河六条,皆源于境内,是全镇农田灌溉用水的主要水源。矿产资源有铁、铜、铅、锌等金属矿藏和水晶石等非金属矿藏,开发潜力较大。
(二)社会经济概况
大兴镇境内居住着哈尼、彝、瑶、汉等多种民族,哈尼族为主体民族。境内有晋思路由东向西穿镇境而过,每天均有班车开往昆明、个旧、建水、江城、勐腊及本县的平河、牛孔、大水沟、大黑山、骑马坝、三猛、戈奎等地。境内建有县级绿春一中,绿春二中(即大兴镇中学)、大兴小学、县电影院、县医院等的文教卫生设施,县办茶叶、虫胶、酿酒、橡胶制品、藤萝编织、食品加工厂、铁合金厂等的工业企业建在镇境内,还有各种商业和饮食等服务业活跃于境内。大兴镇为绿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粮食作物有稻谷、玉米、荞子、麦子、大豆等;经济作物有花生、油菜;土特产品有茶叶、草果、木耳、芭蕉芋等。乡镇企业以茶叶、草果、养猪、建筑业为龙头,带动食品加工、运输、修理、供销、服务业饮食业等其他产业发展。
第二条 规划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大兴镇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绿春县下达我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大兴镇实际,大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绿春县大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主要包括:
(一)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确定规划目标;
(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
(六)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
(七)村土地利用控制;
(八)安排近期用地;
(九)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四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7.《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6、《云南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92号)
7、《云南省调整完善城乡发展思路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完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试点工作方案》
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三)相关规划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3.《绿春县大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绿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绿春县水电、农业、交通、水利、城建、林业等部门规划。
第五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大兴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13个村(社区)委会,分别为东城社区、西城社区、牛洪社区、大寨社区、岔弄社区、阿迪村委会、马宗村委会、迷克村委会、瓦那村委会、龙丁村委会、东德村委会、倮德村委会、老边村委会。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2017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土地总面积为31953.7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065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93%;建设用地面积438.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其他土地86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3876.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3%;园地面积526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9%;林地面积1976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86%;其他农用地面积174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5%。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4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其中城镇用地11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农村居民点用地22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采矿用地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2.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20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4%;自然保留地面积656.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
(一)农用地中,以林地、园地和耕地为主,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1.86%、16.49%和12.13%。
(二)建设用地中,以农村居民点和城镇用地为主,城镇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0.37%,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7%。
(三)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较小,占土地总面积的0.64%,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06%,开发潜力较小。
(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导致用地需求的刚性增长,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规划期间,大兴镇为绿春县政府所在地,必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态势,人口总量继续不断增长。经济增长的推动和人口增加的需求必然导致用地需求的刚性增长,进一步加剧了用地矛盾。使土地资源安全的腾挪空间显著削弱,土地管理的难度显著加大。同时,大兴镇将加强交通、生态等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用地新高峰,对用地保障形成了更大的压力。经过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兴镇的人均耕地量日趋减少,可用于开发整理的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的数量明显减少,土地供给弹性系数明显降低。
(二)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深入发展,致使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大兴镇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城镇用地将进一步扩大,农村建设用地的腾退减少相对滞后,短期内将造成耕地的净减少。大兴镇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主要集中于坝区,耕地保护与城镇化、工业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形成尖锐矛盾。兼顾地区粮食安全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要求,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坝区耕地保护与建设占用的耕地矛盾十分尖锐,确保规划末期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困难重重。
(三)区域发展不平衡,水利化程度存在差异,制约着耕地质量的提高
经济基础和发展环境等的差异,导致大兴镇各社区人口分布不均衡,区域发展不平衡,水利化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中心城区土地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土地利用制度和管理创新任重道远
大兴镇虽然在土地用途管制取得明显成绩,建设用地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提高,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明显增强,实现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双促进的目标。但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尤其是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供应与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矛盾日趋尖锐,创新土地利用制度、实现本轮规划修编确定的目标任重道远。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更加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取得更大进展;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贫困人口继续减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在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提高的前提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利用上的保证,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一)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对土地实现严格的用途管制。
(三)注重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促进城镇合理发展。非农业建设确须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最好少占和不占耕地。
(四)加强土地整理,适度复垦开发,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优先考虑国家粮食安全要求,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的双重保护。
到2017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达到3629.85公顷和3382.96公顷,2014-2017年和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分别为11.31公顷和22.61公顷。规划期内,大兴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02.49 公顷。
(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用地
a)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低效和闲置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空间不断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需要的各类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
b) 至2017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81.49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24.54公顷。
c) 至2017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82.96公顷;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417.77 公顷。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d) 加大对生态环境用地的投入,对污染土地采取生物修复措施或进行综合利用。加快废弃矿山的复垦,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 (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f) 经济增长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大幅度降低,土地集约水平显著提高。其他土地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g)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面推进
h) 大力开展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工作,全面提高农用地质量。加强空心村、工矿废弃地整理复垦,充分挖掘城乡建设用地潜力。保证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灾毁耕地得到有效补充,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
至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24.72公顷。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落实《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中大兴镇的主要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合理转变。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
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30652.7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93%。规划到2017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30626.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5%,较2014年减少25.81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到30601.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5.77%,较2014年减少51.63公顷。
1.适度调整耕地面积
2014年耕地面积为3876.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3%。规划到2017年,耕地面积调整为362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36%,较2014年减少246.89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338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9%,较2014年减少493.78公顷。
2.适度调整园地面积
2014年园地面积为526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9%。规划到2017年,园地面积调整到5259.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6%,较2014年减少8.37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到5251.41公顷,土地总面积的16.43%,较2014年减少16.73公顷。
3.适度调整林地面积
2014年林地面积为1976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86%。规划到2017年林地面积调整到2011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94%,较2014年增加343.12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到20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01%,较2014年增加686.24公顷。
4.适度调整其他农用地面积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4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5%。规划到2017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626.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9%,较2014年减少113.67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到151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较2014年减少227.35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为438.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规划到2017年,建设用地面积48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1%,较2014年增加43.04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52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较2014年增加86.09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1)城镇用地
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为119.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规划到2017年,城镇用地146.64公顷,占土地总面的0.46%,较2014年增加27.49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17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较2014年增加54.97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22.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规划到2017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2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2%,较2014年增加6.05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34.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较2014年增加12.1公顷。
(3)采矿用地
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为6.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规划到2017年,采矿用地面积为6.19公顷,较2014年增加0.04公顷;到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为6.22公顷,较2014年增加0.07公顷。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14年无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到2017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少量比例;到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2.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
2.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2.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规划到2017年,交通水利用地87.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较2014年增加5.18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92.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较2014年增加10.36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规划到2017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1.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4.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86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规划到2017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84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5%,较2014年减少17.23公顷;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828.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9%,较2014年减少34.47公顷。
加强水源保护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编制和实施专项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规划。为保护生态环境,维系俄迷德马河、潘家东山水库、阿迪大沟等河道、水库的自然形态,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恢复原有的水生生态系统。加强河流沿岸绿化生态建设,提高生态防护效能。
重点建设有林地,优化林地结构,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国家重点公益林地、天然林地、水源涵养林地及自然保护区;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林地主要分布在老边村委会、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等地。
大力发展名、特、优、稀、新水果生产,巩固并扩大原有水果生产规模,建设优势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地区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按照“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整合果园用地,促进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充分提高园地综合效益。园地分布在东德村委会、牛洪村委会等地。
推进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加快河流两侧绿化建设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和保护好河流、水库周边的林木及林地。加强穿过大兴镇境内公路两侧的生态景观绿化建设。同时,实施石漠化及难改造地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治理。
(二)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这一目标优化全镇耕地布局,利用生物技术等科学技术手段,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大兴镇耕地主要分布在龙丁村委会等地。
依据大兴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绿春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本着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科学调整全镇基本农田布局。将污染严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建设项目、集镇区发展、新农村建设及重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
2014年全镇基本农田2614.19公顷,规划期内,调出基本农田568.6公顷,主要集中在马宗村委会。调入基本农田56.9公顷。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为2102.49公顷。
(三)协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以构筑主骨架、完善网络布局和提高路网技术等级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全力打造与外界互通、互联的高速通道,构建大兴镇与外界的快速交通网络。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有效配置水利公共资源,保障大兴镇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实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基本消除病险水库险情,初步构建江河防洪体系、水资源的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加强大兴镇中心城区绿化,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廊道绿化、新建公园、广场的绿化,完善县城区的绿地体系建设。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城镇布局形态、城镇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要求,按照城镇体系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各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规模等级和经济辐射能力;合理增加重点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其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其他小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以内部挖潜为主,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大力改造旧村镇,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整治规划,切实做好迁村并点工作,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优化村镇空间布局。
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234.95公顷。
(五)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及其他各类用地
规划期内,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布局,适当预留设施农用地,实施标准养殖小区建设、种养加工一体化的现代示范基地建设,巩固畜禽特色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优势地位,着力培育一批直接供应居民生活所需的鲜、活、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项目用地。规划期末,交通用地71.0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1.52公顷,保障了公路建设升级改造、安全饮水和粮食核心区水利工程建设等的用地需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按照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电力、水电改造工程。
随着土地开发复垦技术水平的提高,结合实际土地供需情况,部分其他土地将被利用起来,为经济结构优化和村镇发展服务。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将减少34.47公顷。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维护区域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大兴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到2017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达到3629.85 公顷和3382.96 公顷。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除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的项目外,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安排新的生态退耕用地。
加强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建设,禁止耕地闲置与荒芜,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耕地重用轻养,提高抵抗自然灾害能力,防止耕地灾毁。
严格执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必须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相等和质量相当的耕地。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按照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内大兴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02.49公顷。根据大兴镇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资源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分配各村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重。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把国家投资的农业重点开发项目向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投入力度。
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成果更新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对补划的基本农田进行验收,保证补划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防止占优补劣。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做到妥善处理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中的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优先减免保护区内的相关税费、相关投资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完善规范的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农田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分级保护、重点监测的监管手段,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通过政策鼓励、项目引导,形成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合理确定城镇用地规模
大兴镇是绿春县县政府所在地,依据大兴镇城镇规划城镇发展的目标确定的区域发展方向,2014年城镇用地规模为119.15公顷。规划到2017年,城镇用地规模将达到146.64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将达到174.13公顷。
(二)用途管制措施
1.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
2.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4.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平衡,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
第十八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014年农村居民点面积222.85公顷。规划期内,到2017年农村居民点规模为228.9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规模为234.95
公顷。
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以示范村为突破,以控制村为重点,以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集中。通过村镇土地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
(二)用途管制措施
1.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村镇企业、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
2.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它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村镇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3.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5.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经济可行、控制时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第十九条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划
加强镇级公路网络建设。规划期间重点确保改扩建公路建设等用地,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打造便利、畅通的交通线路。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内重点搞好河流、灌区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2.23公顷。规划期内,到2017年交通水利用地控制规模为87.41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控制规模为92.59公顷。
规划期内,大兴镇重点交通水利上图项目主要有: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69公顷;绿春县冷水箐水库工程,新增建设用地9.68公顷。
第二十条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期内,大兴镇其他类上图建设项目主要有:绿春县哈尼神山阿倮欧滨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4.34公顷;绿春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0.85公顷;绿春县丫口生态服务区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0.33公顷;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丫口管护站,新增建设用地0.67公顷。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第二十一条 生态用地保护
(一)加强生态用地保护
结合绿春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滩涂等划入生态用地,并严格控制对具有生态功能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稳定生态用地,改善土地环境。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大兴镇生态用地布局分为山地林业用地、河流水系用地和农田生态用地。
规划期间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植被保护。对采矿业加强管理,严禁采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现有采矿企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要逐步关停,严禁采矿用地扩张。对废弃采矿地加快复垦力度,稳定增加山地生态环境用地。
规划期间加大水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固滩林的管护,严防盲目对荒草地、滩涂开发造成水土流失,在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对适应开发滩涂、荒草地,应优先用于林地、园地发展。
规划期间,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田林网绿化率;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十二条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严格界定生态退耕标准,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的综合治理。
加强退化土地防治。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第二十三条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
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鼓励发展村镇集群和产业集聚。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大力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活动,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因地制宜加强植被建设,稳步推进陡坡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禁止向严重污染环境的开发项目提供用地。
第五节 农村土地整治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排灌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循序渐进的要求,组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推进迁村并点、退宅还耕。建设多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集聚力强的现代化居民区,使农村居民点数量大幅度减少,城镇化率大幅度提升,加快农村城镇化、居住社区化和农村现代化。
(一)土地整理
按照生态安全优先的原则,整理空间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高增加耕地潜力和增产潜力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包括村庄缩并、搬迁和调整改造等综合整治。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使全镇农民居住向中心村进一步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土地开发重点区
土地开发主要对荒草地等宜农其他土地进行开发,开发利用的方向以发展农、牧、果地为主,开发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坚持适度开发和水、田、林、路综合开发。该区域主要以改善土壤,完善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主要目标。规划期内,确定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4.72公顷。
第二十六条 土地整治措施
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整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集资金、投资承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广泛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国家允许的用地范围内,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节余指标用于城镇项目建设。镇政府要从财政上给予一定支持,政策上给予扶持,建立完善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保障机制,严格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拆迁,确保拆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规划确定的拆旧区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国家和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管理,确保整理复垦土地的数量、质量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措施
为了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将大兴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及其他用地共10个用地区。
第二十七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大兴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04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3%,主要分布在瓦那村委会、马宗村委会等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十八条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大兴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708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8%。
一般农地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二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大兴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72.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
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镇和集镇建设规划;
(二)区内建制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三十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大兴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34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
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措施:
(一)规划期内,村镇建设用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可依实际逐步拆并,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
(二)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确实不能拆并的建设用地,应保留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与范围,不得扩大。
第三十一条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大兴镇独立工矿区面积9.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独立工矿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三十二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12.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风景旅游用地区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大兴镇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2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大兴镇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1369.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9%。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三十五条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大兴镇林业用地区总面积1923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21%。
林业用地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三十六条 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指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持生态平衡而必须保留的除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以外的土地,如水面、交通用地、自然保留地等。其他用地总面积748.5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34%。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第三十七条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规划中确定的,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大兴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42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主要分布在牛洪村委会等村委会。
允许建设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上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八条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规划中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大兴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5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主要分布在牛洪、阿迪等村委会。
有条件建设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大兴镇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958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8%。
限制建设区管制措施: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十条 禁止建设区
i) 禁止建设区:规划中确定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禁止进行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大兴镇禁止建设区面积为1396.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7%,分布在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牛洪村委会。
j) 禁止建设区管制措施:
k)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四十一条 村土地利用调控原则
l)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控制方向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综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因素,分别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域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发展各村经济,实现小康目标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m)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等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n) 各村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全镇发展战略实施,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州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纳入城镇规划区和产业聚集区的村,要积极服务于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和镇区建设;其他村要保障中心村等新农村建设用地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坚守基本农田红线、切实配合实施村庄整理,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稳定林地等生态用地面积,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第四十二条 村土地利用控制
(一)耕地保护
o) 按照乡(镇)级规划目标,结合各行政村耕地现状、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和补充潜力、耕地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情况,对全部行政区耕地保护目标在各行政村进行合理分解,并结合实地,确定耕地保护地块,确保全镇目标的实现。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3876.74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3382.9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2014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2614.19公顷,到2020年基本农田为2102.49公顷。
(三)农村居民点控制
p) 按照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控要求,结合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实际情况,确定规划期末各行政村建设用地新增规模,进而确定各行政村建设用地总规模。根据确定的各行政村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划定其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协调各行政村内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对于乡(镇)级规划中,建设用地中主要的用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22.85公顷,到2020年为234.95公顷。
第八章 近期用地安排
2014-2017年,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近期规划中,耕地主要集中在龙丁村委会等,至2017年耕地面积为3629.85公顷。
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规划期内通过加强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管理和验收,保证补充耕地质量不降低;遵照占劣补优的原则,做好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加强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方案分析评价,保证基本农田调入质量等别总体高于调出质量等别,加强农田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质量稳中有所提高。
第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保障
保障科学发展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第四十五条 土地整治
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规划期内,通过实施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有效补充耕地,使农村居民点用地严重超标、大量侵占耕地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规划近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11.31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2.36公顷,为落实占补平衡,确保全镇耕地数量稳定中有增。
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充实规划管理力量,建立专门机构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规划。
(二)建立土地规划资质管理制度。取得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才可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人员实行规划资格确认制度。
(三)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各类用地的开发分门别类制定严格的约束条件,严格土地利用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禁止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利用行为,对违反规划用途的土地利用行为制定有力措施予以纠正。
(四)探索建立规划许可制度,依据规划调控土地利用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和时序,切实解决脱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立项的问题。
(一)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税费调节体系,加大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增加占用耕地成本,提高新增建设用地的门槛,提高存量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规范农用地转用行为,抑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张。
(二)在保障规划实施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促进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统筹城乡与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经济措施,探索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置换、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等机制,解决建设用地指标“时空”不匹配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探索实施山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鼓励土地资源与环境保护。
(一)加快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结合规划成果建档备案,采用GIS技术辅助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实现规划管理实时监控与评价;采用GPS技术定位;实行国土资源系统全程联网管理。
(二)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状况的动态监管,重点监测城镇建成区和扩展区、村镇建设区、旅游用地区、工矿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
(三)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加快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数字化建设,实现项目用地科学化管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划自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1 大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基期年 | 规划近期目标年 | 规划目标年 | 规划近期面积增减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土地总面积 | 31953.76 | 100.00 | 31953.76 | 100.00 | 31953.76 | 100.00 | 0.00 | 0.00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511.10 | 7.86 | 2480.92 | 7.76 | 2450.74 | 7.67 | -30.18 | -60.36 | |
水浇地 | 22.37 | 0.07 | 33.08 | 0.10 | 43.79 | 0.14 | 10.71 | 21.42 | |||
旱地 | 1343.26 | 4.20 | 1115.84 | 3.49 | 888.42 | 2.78 | -227.42 | -454.84 | |||
小计 | 3876.74 | 12.13 | 3629.85 | 11.36 | 3382.96 | 10.59 | -246.89 | -493.78 | |||
园地 | 5268.15 | 16.49 5259.78 | 16.46 | 5251.41 | 16.43 | -8.37 | -16.73 | ||||
林地 | 19767.76 | 61.86 | 20110.88 | 62.94 | 20454.00 | 64.01 | 343.12 | 686.24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设施农用地 | 1.37 | 0.00 | 1.37 | 0.00 | 1.37 | 0.00 | 0.00 | 0.00 | ||
农村道路 | 121.97 | 0.38 | 121.82 | 121.66 | 0.38 | -0.16 -0.32 | |||||
坑塘水面 | 2.55 | 0.01 | 2.42 | 0.01 | 2.30 | 0.01 | -0.12 | -0.25 | |||
农田水利用地 | 0.66 | 0.00 | 0.65 | 0.00 | 0.65 | 0.00 | -0.01 | -0.01 | |||
田坎 | 1613.56 | 5.05 | 1500.17 | 4.69 | 1386.78 | 4.34 | -113.39 | -226.78 | |||
小计 | 1740.11 | 5.45 | 1626.44 | 5.09 | 1512.76 | 4.73 | -113.68 | -227.35 | |||
农用地合计 | 30652.76 | 95.93 | 30626.95 | 95.85 | 30601.13 | 95.77 | -25.81 | -51.63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119.15 | 0.37 | 146.64 | 0.46 | 174.13 | 0.54 | 27.49 | 54.97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22.85 | 0.70 | 228.90 | 0.72 | 234.95 | 0.74 | 6.05 | 12.10 | |||
采矿用地 | 6.15 | 0.02 | 6.19 | 0.02 | 6.22 | 0.02 | 0.03 | 0.07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0.00 | 1.23 | 0.00 | 2.47 | 0.01 | 1.23 | 2.47 | |||
小计 | 348.15 | 1.09 | 382.96 | 1.20 | 417.77 | 1.31 | 34.81 | 69.61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铁路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公路用地 | 72.08 | 0.23 | 71.58 | 0.22 | 71.07 | 0.22 | -0.51 | -1.01 | |||
民用机场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港口码头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管道运输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72.08 | 0.23 | 71.58 | 0.22 | 71.07 | 0.22 | -0.51 | -1.01 | |||
水利设施用地 | 水库水面 | 8.29 | 0.03 | 13.98 | 0.04 | 19.66 | 0.06 | 5.69 | 11.37 | ||
水工建筑用地 | 1.85 | 0.01 | 1.85 | 0.01 | 1.85 | 0.01 | 0.00 | 0.00 | |||
小计 | 10.14 | 0.03 | 15.83 | 0.05 | 21.52 | 0.07 | 5.69 | 11.37 | |||
小计 | 82.23 | 0.26 | 87.41 | 0.27 | 92.59 | 0.29 | 5.18 | 10.36 | |||
其他建设用地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8.07 | 0.03 | 10.16 | 0.03 | 12.25 | 0.04 | 2.09 | 4.19 | ||
特殊用地 | 0.00 | 0.00 | 0.97 | 0.00 | 1.93 | 0.01 | 0.97 | 1.93 | |||
盐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8.07 | 0.03 | 11.13 | 0.03 | 14.18 | 0.04 | 3.06 | 6.12 | |||
建设用地合计 | 438.45 | 1.37 | 481.49 | 1.51 | 524.54 | 1.64 | 43.05 | 86.09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河流水面 | 142.22 | 0.45 | 142.04 | 0.44 | 141.85 | 0.44 | -0.19 | -0.37 | |
湖泊水面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滩涂 | 63.34 | 0.20 | 62.78 | 0.20 | 62.21 | 0.19 | -0.57 | -1.14 | |||
小计 | 205.57 | 0.64 | 204.81 | 0.64 | 0.64 | -0.76 | -1.51 | ||||
自然保留地 | 656.99 | 2.06 | 640.51 | 2.00 | 624.03 | 1.95 | -16.48 | -32.95 | |||
其他土地合计 | 862.55 | 2.70 | 845.32 | 2.65 | 828.09 | 2.59 | -17.23 | -34.47 |
附表2 大兴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项目 |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净增减耕地 | 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近期规划 | 3876.74 | 12.36 | 0 | 0 | 12.36 | 0 | 259.25 | 11.31 | 0 | 247.94 | 246.89 | 3382.96 | 2102.49 |
远期规划 | 12.36 | 0 | 0 | 12.36 | 0 | 259.25 | 11.31 | 0 | 247.94 | 246.89 | |||
年均增减 | 4.12 | 0 | 0 | 4.12 | 0 | 86.42 | 3.77 | 0 | 82.65 | 82.3 | |||
规划期合计 | 24.72 | 0 | 0 | 24.72 | 0 | 518.50 | 22.62 | 0 | 495.89 | 493.78 |
附表3 大兴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类型 | 近期新增建设用地 | 近期建设占用农用地 | 近期建设占用耕地 | 远期新增建设用地 | 远期建设占用农用地 | 远期建设占用耕地 | 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 | 规划期建设占用农用地 | 规划期建设占用耕地 | |
城乡建设用地 | 34.31 | 30.69 | 11.08 | 34.31 | 30.69 | 11.08 | 68.62 | 61.39 | 22.16 | |
城镇 | 27.18 | 24.06 | 9.69 | 27.18 | 24.06 | 9.69 | 54.36 | 48.12 | 19.38 | |
农村居民点 | 5.90 | 5.56 | 1.11 | 5.90 | 5.56 | 1.11 | 11.79 | 11.12 | 2.21 | |
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23 | 1.07 | 0.28 | 1.23 | 1.07 | 0.28 | 2.47 | 2.15 | 0.57 | |
交通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水利设施 | 5.69 | 5.40 | 0.11 | 5.69 | 5.40 | 0.11 | 11.37 | 10.80 | 0.23 | |
其他建设用地 | 3.06 | 3.06 | 0.11 | 3.06 | 3.06 | 0.11 | 6.12 | 6.12 | 0.22 | |
总计 | 43.06 | 39.16 | 11.31 | 43.06 | 39.16 | 11.31 | 86.11 | 78.31 | 22.61 | |
年均占用 | 14.35 | 13.05 | 3.77 | 14.35 | 13.05 | 3.77 | 14.35 | 13.05 | 3.77 |
附表4 大兴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型 | 调整至地类 | 合计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 24.72 | 0.00 | 0.00 | 0.00 | 0.00 | 24.72 |
合计 | 24.72 | 0.00 | 0.00 | 0.00 | 0.00 | 24.72 |
附表5 大兴镇重点建设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总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 | 涉及村(镇) | 备注 | |
其中占用耕地 | ||||||||
交通 | 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绿春县境内) | 新建 | 2016-2020 | 60.2434 | 59.7281 | 20.8484 | 大兴镇 | |
国道219线红河州绿春县城至屏边新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绿春县段) | 新建 | 2017-2020 | 119.1365 | 118.12 | 19.8337 | 大兴镇 | ||
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李仙江至绿春段) | 新建 | 2017-2020 | 274.8665 | 273.577 | 87.6988 | 大兴镇 | ||
江城至绿春至元阳铁路 | 新建 | 2010-2020 | 300 | 297 | 40 | 大兴镇 | ||
绿春至三猛至骑马至坝溜二级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200 | 198 | 30 | 大兴镇 | ||
绿春至李仙江二级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43.04 | 43.02 | 6.75 | 大兴镇 | ||
绿春至元江至墨江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50 | 40 | 1.37 | 大兴镇 | ||
路俄至曼洛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阿迪至哈鲁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98.76 | 3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城市景观道路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36.56 | 36.5417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老城区城市道路扩建联网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3 | 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城环城北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5 | 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车队岔路至一号桥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二期) | 新建 | 2016-2020 | 20 | 2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园丁小区到分水岭道路改扩建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4 | 4 | 0 | 大兴镇 | ||
省道214线绿春县城段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20 | 19.99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路网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4 | 21 | 21 | 0 | 大兴镇 | ||
中国哈尼城至黄连山森林公园二级公路 | 新建 | 2017-2020 | 50 | 49.975 | 0 | 大兴镇 | ||
国道219线绿春县至江城县公路绿春县城段公路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大寨岔路至一号桥城区道路改扩建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3.5 | 3.4982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城至二号桥连接线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规洞新寨至潘家东山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85 | 30 | 大兴镇 | ||
松东至二号桥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76 | 30 | 大兴镇 | ||
边防巡逻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东德至红河拉搏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326 | 30 | 大兴镇 | ||
龙丁至摸东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58 | 30 | 大兴镇 | ||
撮洛至社甫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64 | 30 | 大兴镇 | ||
广吗至倮德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78 | 30 | 大兴镇 | ||
二小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广吗至倮德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5 | 14.9925 | 0 | 大兴镇 | ||
规洞至潘家东山水库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5 | 14.867 | 0 | 大兴镇 | ||
兴边富民工程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50 | 49.97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二乐公路 | 新建 | 2010-2020 | 100 | 99.95 | 30 | 大兴镇 | ||
水利 | 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35.60 | 8.811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冷水箐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7-2019 | 9.59 | 9.59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八尺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4-2017 | 1.33 | 1.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龙丁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1.41 | 1.4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洛瓦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17.57 | 17.5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鸟鲁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3.13 | 3.1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四角水库工程 | 新建 | 2010-2020 | 3.09 | 3.09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松东河牛波水库至岔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7-2018 | 15.91 | 11.137 | 0 | 大兴镇 | ||
能源 | 绿春县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0.63 | 0.6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三八街加油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2.00 | 2.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松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2.00 | 2.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LNG气化站(1座) | 新建 | 2010-2020 | 3 | 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CNG加气站(4座) | 新建 | 2010-2020 | 3 | 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石油液化气储备站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67 | 0.67 | 0 | 大兴镇 | ||
电力 | 绿春县35kv东仰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7-2017 | 0.90 | 0.90 | 0 | 大兴镇 | |
环保 | 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老边管护站 | 新建 | 2007 | 0.47 | 0.4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工业园区排水工程 | 新建 | 2017-2019 | 0.16 | 0.1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 新建 | 2017-2019 | 0.10 | 0.1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工业园区垃圾处理池项目 | 新建 | 2019-2020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旅游 | 绿春县哈尼神山阿倮欧滨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8.26 | 8.26 | 0.22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20 | 2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城游客集散中心 | 新建 | 2017-2020 | 1 | 1 | 0 | 大兴镇 | ||
其它 | 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5.07 | 5.07 | 0 | 大兴镇 | |
绿春第一中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97 | 1.9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3.45 | 3.45 | 1.53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东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08 | 1.0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29 | 1.29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三八街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87 | 1.87 | 0.3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东德小学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38 | 1.3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 | 新建 | 2015-2018 | 10.881 | 10.88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4.57 | 4.57 | 0.42 | 大兴镇 | ||
绿春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67 | 0.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5.913 | 5.91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绿东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7333 | 0.73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机关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2118 | 0.211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72 | 0.7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西城区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35 | 0.3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岔弄幼儿园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2 | 0.0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三八街幼儿园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3 | 0.0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二号桥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19 | 0.19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高山寨幼儿园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15 | 0.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老边小学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73 | 1.7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大寨民族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02 | 1.0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岔弄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 | 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二号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1.4 | 1.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阿迪青春希望小学建设项目 | 扩建 | 2010-2020 | 0.93 | 0.9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坡头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5213 | 0.521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规洞新寨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667 | 0.16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广吗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333 | 0.3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规弄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34 | 0.03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倮别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064 | 0.106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规洞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747 | 0.174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高山寨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2666 | 0.266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马宗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533 | 0.05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波依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3027 | 0.302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迷克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33 | 0.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二号桥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5336 | 0.533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窝迷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736 | 0.073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巴空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36 | 0.03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阿者落马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398 | 0.039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瓦那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467 | 0.14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四角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186 | 0.118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路俄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0784 | 0.078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哈巩小学建设项目 | 改建 | 2010-2020 | 0.1425 | 0.142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老边村委会哈窝喝特易地扶贫搬迁 | 新建 | 2017-2020 | 1.70 | 1.7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龙丁村路俄安置点 | 新建 | 2017 | 2.26 | 2.26 | 0.34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下车弄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7 | 2.67 | 2.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三八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7 | 86.23 | 63.97 | 14.97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托德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1.06 | 1.0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作各洛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1.10 | 1.1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规东新村安置点 | 新建 | 2018 | 11.30 | 11.3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东德新村安置点 | 新建 | 2018 | 5.32 | 5.3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窝迷新村安置点 | 新建 | 2018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规洞新村安置点 | 新建 | 2018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铁合金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1.20 | 1.2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伙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0.73 | 0.7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老边大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0.73 | 0.7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倮德赶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 | 2.80 | 2.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马宗村车龙安置点 | 新建 | 2017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失地农民住房安置工程 | 新建 | 2017-2020 | 20.00 | 20.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瓦那村瓦龙安置点 | 新建 | 2017 | 1.00 | 1.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樱花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81 | 0.8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85 | 0.8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医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8-2019 | 1.82 | 1.8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 | 0.71 | 0.71 | 0 | 大兴镇 | ||
中国哈尼城老年人养护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92 | 1.9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福利院扩建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22 | 0.22 | 0 | 大兴镇 | ||
绿春公路分局隧道管理所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16 | 0.16 | 0.03 | 大兴镇 | ||
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362.10 | 362.10 | 98.89 | 大兴镇 | ||
绿春县钢模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51 | 0.5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供销社联社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19 | 0.19 | 0.16 | 大兴镇 | ||
绿春县桉树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73 | 1.73 | 1.17 | 大兴镇 | ||
绿春县“玛玉”生态茶精深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67 | 1.67 | 0.17 | 大兴镇 | ||
绿春县八七生态农业发展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18 | 1.1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炸药仓库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81 | 1.81 | 0.05 | 大兴镇 | ||
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 | 新建 | 2010-2020 | 0.5 | 0.5 | 0 | 大兴镇 | ||
红河州绿春县拘留所 | 新建 | 2010-2020 | 1 | 1 | 0 | 大兴镇 | ||
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 | 新建 | 2010-2020 | 0.1 | 0.1 | 0 | 大兴镇 | ||
红河州绿春县公安局戒毒所 | 新建 | 2010-2020 | 1 | 1 | 0 | 大兴镇 | ||
县城廉租房片区建设 | 新建 | 2010-2020 | 18.89 | 18.87 | 14.04 | 大兴镇 | ||
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3.10 | 3.1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67 | 0.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文化馆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0.30 | 0.3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镇世界哈尼语标准音文化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2.00 | 2.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博物馆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0.50 | 0.5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民族运动场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6.20 | 6.2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5.27 | 5.2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民族游泳馆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3.03 | 3.0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墓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5 | 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佛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4 | 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175.4372 | 119.75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削峰填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8 | 156.1172 | 100.43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中国哈尼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0.1 | 0.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哈尼族都玛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18 | 18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西部客运站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2.00 | 2.0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0.14 | 0.1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物流中心 | 新建 | 2010-2020 | 1.5 | 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20 | 1.50 | 1.5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8 | 1.34 | 1.3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集镇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9 | 1.5 | 1.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供销社农用物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8-2020 | 1 | 1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供销社农用和应急救灾化肥等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8-2019 | 0.33 | 0.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东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7-2019 | 2.668 | 2.668 | 0 | 大兴镇 | ||
红河州绿春县绿东新区集贸市场新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1.85 | 1.85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67 | 0.67 | 0 大兴镇 | |||
绿春县草果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67 | 0.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橡胶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3.33 | 3.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05 | 1.05 | 0.05 | 大兴镇 | ||
绿春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46 | 0.46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阿者洛马环保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6.67 | 6.67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石斛加工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0.33 | 0.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大兴选矿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3.33 | 3.33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阿者洛马环保砖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4 | 1.4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高密度板材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10 | 10 | 0 | 大兴镇 | ||
绿春县混凝土搅拌及混凝土免烧砖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0-2020 | 2.3 | 2.3 | 0 | 大兴镇 |
附表6 大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 总面积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建设用地区 | 村镇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区 | 风景旅游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区 |
龙丁村民委员会 | 2978.24 | 359.15 | 451.44 | 0 | 12.87 | 0 | 0 | 0 | 0 | 2107.29 | 47.49 |
瓦那村民委员会 | 4989.8 | 782.9 | 1093.2 | 0 | 28.43 | 1.18 | 0 | 0 | 0 | 3012.96 | 71.13 |
东德村民委员会 | 1973.62 | 217.84 | 705.36 | 0 | 19.26 | 0 | 0 | 0 | 0 | 1007.45 | 23.71 |
迷克村民委员会 | 2536.22 | 171.97 | 664.49 | 0.67 | 24.5 | 1.2 | 0 | 0 | 0 | 1618.92 | 54.47 |
马宗村民委员会 | 2753.27 | 149.51 | 798.22 | 0 | 20.64 | 0 | 0 | 0 | 0 | 1742.31 | 42.59 |
岔弄村民委员会 | 1225.02 | 186.36 | 233.52 | 0 | 32.44 | 0 | 0 | 0 | 0 | 734.43 | 38.27 |
阿迪村民委员会 | 2251.37 | 183.46 | 712.22 | 13.06 | 28.71 | 0.33 | 0 | 0 | 0 | 1279.95 | 33.64 |
大寨村民委员会 | 1114.11 | 210.46 | 259.25 | 23.24 | 15.95 | 0.48 | 0 | 0 | 0 | 593.22 | 11.51 |
倮德村民委员会 | 2608.95 | 271.66 | 502.62 | 0 | 10.29 | 0 | 0 | 0 | 0 | 1816.97 | 7.41 |
老边村民委员会 | 3457.94 | 446.34 | 609.88 | 0 | 13.14 | 0 | 7.99 | 0 | 0 | 2337.2 | 43.39 |
城关居民委员会 | 141.59 | 11.74 | 79.78 | 27.19 | 0 | 0 | 0 | 0 | 0 | 21.63 | 1.25 |
牛洪村民委员会 | 4553.93 | 54.25 | 978.29 | 8.61 | 136.56 | 5.87 | 4.34 | 26.89 | 0 | 2965.38 | 373.74 |
大兴镇黄连山自然保护区 | 1369.7 | 0 | 0 | 0 | 0 | 0 | 0 | 0 | 1369.7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