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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
  • 索引号
    lcxlyhcy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绿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

绿春县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号召,紧密结合林草工作的实际,将法治思想的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APP平台,持续深化对法治思想的理解与把握,尤其是对宪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刻认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周一例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研讨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年内邀请法治办领导专题授课1次。

(二)坚持高位引领,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深化

一是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和法律,确保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宪法宣传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在办公楼、宣传栏悬挂、粘贴宪法宣传标语和宣传挂图,LED屏滚动播放着宪法宣传标语。同时,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及相关知识,并积极参与“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网络答题活动人数达200人次,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也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同时,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重大林草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二是政务公开透明,保障群众权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林草工作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我局依法治林工作的扎实推进。三是转变职能,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审批的效率和便捷性,优化审批程序,建立规范、完整的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制度和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机制。提高了审批的公开性和高效性,为群众提供了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平台,切实将林草工作重点转到了加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四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始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草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同时,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五是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并制定了重大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了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确保了林业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四)加强网络化建设,狠抓社会普法宣传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力求使宣传活动出亮点、出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宣传实效。二是构建普法宣传网络,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网络办事机构、完善服务平台、亮化服务窗口等措施,确保了行政许可的依法、合法性,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合法、守法、文明经营的良好秩序。

(五)开展“法律七进”,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林草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将国家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送入“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等重点区域。通过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林草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广大林农的法律意识,为我县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深入基层普法,强化法律服务。组织林业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参加普法强基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面对面的交流和解答群众疑问,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年内开展普法强基工作35余场次。

(六)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一是有效查处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对擅自开垦林地、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非法运输野生植物和森林防火期内违法用火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不发生重大非法毁林伐木案件底线。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10起,移交刑事案件8起,查处面积486.6亩。实现了全县未发生涉林纠纷而引发本辖区内群众性聚众闹事,未发生群体性事件、5人以上群体性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的稳控目标。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二是严把征占用林地审批审核关,按照林木采伐伐前、伐中、伐后监督管理的原则,凭证采伐。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县未发现较大面积公益林和天然林破坏事件。全年审批采伐证990份,面积1381.688hm2,采伐蓄积74047.28m3,,出材量51719.21m3。三是强化森林植被恢复措施,依法保护林地,确保林地面积持续增长,受理取得审核同意书项目55件,面积1015.075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97万元,保障全县投资13.4亿元重点项目落地,获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决定2件,面积131.6522公顷。其中:省级权限4件,面积180.4556公顷,永久使用2件,面积48.8034公顷,2件为永久使用林地项目在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面积131.6522公顷;州级权限25件,面积758.1486公顷,永久使用20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件,重报项目1件,延期2件,变更1件;县级权限28件,面积208.1236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6件,面积135.0106公顷,临时用地1件,面积4.2239公顷,审批延期、变更项目20件,面积68.8891公顷。四是形成合力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下发图斑423个,面积322.3719公顷,区划细斑810个,面积322.3719公顷。违法细斑16个,面积3.3613公顷,正在查处整改。

二、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林草领域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网络不健全。自机构改革以来,绿春县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划归至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虽然派驻了执法三大队在林草局履职,但因其初建,人员配备、装备条件及技术支撑均显不足。导致了对辖区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不足,信息传递效率不高,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效果有限,以及涉林案件的查处协助能力受限。此外,生态护林员的职责未得到充分发挥,多数仅限于森林防火工作,而在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的落实上尚存差距。

(二)林草领域法治建设中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也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但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待提升。面对不同受众的普法需求差异,需要进一步细分普法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普法方案。同时,各股室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轮训也需进一步强化,以提升其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普法宣传技巧。

(三)林草领域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此外,还需加强与公安、司法、环保、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高效工作机制,形成生态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

三、2024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主动担当履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林草工作全过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进行任务分解,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及时向县委汇报法治建设情况和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林草中心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林草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内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2次;举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1期,邀请州林草局法规科、县司法局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期。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涉林草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提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资源,加强法治宣传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培训、交流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法治宣传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宣传能力,确保各项宣传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和取得实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