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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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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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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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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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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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干部职工学习列会,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扎实开展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有效保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逐项落实,全面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管理规章制度。三是推进行政决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召开局党组和工委会议,对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重大问题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使各项行政决策均合法律规范。同时,对下属单位各项制度包括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等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和报备。
(二)加强普法工作,提高法治意识。一是根据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细化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利用入村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和各种卫生宣传日(周)活动之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知识宣传咨询活动20次,发放普法宣法宣传材料45550份(册)、提供咨询服务1051人次,培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205人。三是根据《绿春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制定了《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面梳理涉及本部门的服务事项,并在网上公示服务事项、法规依据,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和审批管理,持续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和告知承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申报材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与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79%,承诺时限压缩率74.21%,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评价率83.04%。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95件、当场办结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60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备。二是强化执法,维护社会卫生秩序。2022年,全县有监督管理相对人819户,监督覆盖率99.27%。累计开展卫生监督检查2648户次,其中:医疗机构472户次、公共场所1896户次、供水单位56户次、学校卫生224户次、职业卫生单位5家9户次、城乡集贸市场等非法行医易发多发场所120次。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裁量适当、过罚相当。责令停业整顿医疗机构5家,取缔流动无证游医非法行医点27个,没收药品和器械28件,立案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10起、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26件、涉水卫生违法案件2件、学校卫生违法案件13件、消毒产品类违法案件2件、餐饮消毒违法案件2件、职业卫生违法案件6件、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42件。四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所有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均在诚信云南信用平台、云南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和单位公示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突出重点时段和领域,加强监督执法。一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累计检查集中隔离场所、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等重点场所48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60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9份;检查公共场所962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有意见书91份;完成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111家,完成率100%;二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医疗卫生机构35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4份,查处违法案件4起。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畅通医患协商沟通渠道,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调解医疗纠纷2起。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人员不足,没有独立的法规科室;二是普法依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共法和卫生专业法学习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有待加强提高;五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于满足当前执法现状。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研究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法制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健康队伍形象。五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法宣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卫生法制环境。六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和卫生专业法学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