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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gyswhxxh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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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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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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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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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绿春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出台背景
根据《红河州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红河州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绿春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
三、主要内容
县发改局:对接县成品油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参与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加油站(点)销售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查处各类涉油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行为;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犯罪;配合对加油站(点)设施设备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非法储存油品、非法改装油罐车、移动橇装加油装置、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对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办理。
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负责指导审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加油站环境达标处理,加大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在线监控系统抽查力度。强化加油站地下储罐渗漏监管,对加油站采用的双层罐或防渗池等防衰老措施,以及防渗漏监测系统开展不定期检查,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对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废弃油品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参与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对无法回收提炼的不合格油品无害化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电子运单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及其车辆未使用电子运单的运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用油做到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县工商信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引导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合法建设;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对销售不符合国Ⅵ标准成品油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质许可;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批督促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化品经营资质核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证书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资格证书的行为;负责对加油(加注)设备的安全性及规范性进行检查,查处不符合安全及规范标准的行为;对县工商信部门认定为无法完善手续的加油站(点),依法吊销已发许可证或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强化计量检定,打击计量作弊,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的行为;对成品油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产品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主体的价格进行监管,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监督检查,深化税收风险分析应对。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查处偷逃税、虚开发票及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
中石化元阳片区绿春分公司和云南滇中中油绿春分公司:承担州成品油协会相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回收处置;负责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后勤保障及《云南省办理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奖励费用补助办法》兑现;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发现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向公众开展从正规渠道购买成品油的消费引导和宣传。
四、政策意义
(一)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督促指导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合力。
(二)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以及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