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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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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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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绿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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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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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绿春县教育人才“组团式” 帮扶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7号)和省州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全面落实,现结合绿春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明确了实施本方案遵循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
明确了实施本方案的任务目标。
第三部分:帮扶措施。共分6块。
第一块:支持政策。 明确支持政策。根据党中央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7号)结合绿春县高级中学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
第二块:资金投入。
明确了资金的投入来源。县人民政府在保证学校常规经费足额下拨的基础上,出台相应政策,每年核拨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绿春县高级中学教师激励,主要用在教师课时津贴、岗位津贴、教学实绩奖励等方面以及帮扶团队的相应奖励。
第三块:人员选派。
明确了人员选派渠道。根据中组部和省上的相关文件精神,由上海市复旦中学选派4人、建水县第一中学选派7人支教团队到绿春县高级中学担任学校领导、中层中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组团式帮扶,绿春县高级中学每学年选派一批年轻教师到建水县第一中学进行跟岗研修(每批5人左右,跟岗研修1年)。
第四块:制度健全。
明确了帮扶制度的健全和监督落实。根据中组部、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切合我县实际的教育人才帮扶管理制度,县教体局全面跟进组团式帮扶措施落实,定期调研会诊组团式帮扶中遇到的问题,全面落实集体备课制度,给予帮扶团队最大的政策支持和后勤保障,督促指导学校与帮扶团队一道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制度化管理,具体制度由受帮扶学校再加以细化,教体局监督落实。
第五块:人才帮带。
明确了如何帮带受帮扶学校教师。根据中组部、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结合实际需求,由帮扶团队成员以“师带徒”的形式与受帮扶学校教师结对子,上示范课和精品课、指导听课评课、组织学科教学竞赛、开展集体教研、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建立高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具体的人才帮带工作由受帮扶学校再加以细化落实。
第六块:资源投入。
明确了资源投入的渠道。根据中组部、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帮扶团队的帮扶,充分挖掘学校的校产资源和教师资源,实现教育信息化资源共享,具体由受帮扶学校再加以细化落实。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共分8块。
第一块:组织领导。
明确了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绿春县工作,成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绿春县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块:政策保障。
明确了政策保障,根据中组部、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商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讨落实,具体由受帮扶学校再加以细化。
第三块:待遇保障。
明确了待遇保障,根据中组部、省州的相关文件精神,帮扶团成员参照绿春县同类同级人员标准发放艰苦边远津贴,具体由受帮扶学校对接财政部门落实发放。
第四块:考核激励。
明确了考核管理,在为期3年的帮扶周期中,每年度对帮扶团队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双考核”制度。帮扶团队成员由受帮扶学校及教体局进行管理和考核;跟岗研修人员由帮扶学校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选拔任用、晋升职称、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块:宣传引导。
明确了宣传引导主体责任。
第六块: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了责任落实主体。
第七块:强化工作落实。
明确了工作落实责任主体。
第八块:强化监督检查。
明确了监督检查主体。
第五部分:预期效果。
通过帮扶,明确了方向,确定了要达到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