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274
-
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1-30
-
时效性有效
解读《绿春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州、县三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质量强省、质量强州、质量强县建设有关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绿春县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2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6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方案构成
《绿春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共分三项内容16页。
(二)方案内容
第一项为总体要求。主要叙述2023年至2025年,绿春县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为绿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质量基础。到202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3%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5%以上。
第二项为主要任务。共分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叙述2023年至2025年,全县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的分工,每个职能部门在三年时限内所需完成的任务,方案详细列举了各职能部门需要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各职能部门共同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二是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三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四是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五是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第三项为保障措施。共分五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叙述为实现绿春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全县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的分工,所需要采取的以下五种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保障;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四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