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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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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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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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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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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8月7日上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红十字会、妇儿工委、投资促进、财政金融、疫情防控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传达学习了全州下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当前极具挑战的发展环境下,正确把握危与机的辩证关系,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二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规定,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部署安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绿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州委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六个大抓”落实见效。四是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和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把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绿春的鲜明导向,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发展,积极推动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五是提高政治站位,思想和行动上紧跟上级步调,以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抓实下半年重点工作,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定信心,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六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在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交账之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审议《关于给予审定< 绿春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高玖关于《绿春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红十字会改革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绿春县红十字会在治理结构、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2. 由县红十字会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三、听取绿春县妇女儿童两个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妇儿工委副主任李玉梅关于县妇女儿童两个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2020年是“两纲”“两规”最后完成时限,我县“两纲”“两规”还有部分指标未达标,工作中存在两个困难:一是县妇儿工委办专职人员编制于2019年取消后没有专职人员,间接影响到工作开展的进度;二是部分成员单位对妇女儿童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对接协调难度大。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主动支持和配合好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划的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关于县妇儿工委办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县妇儿工委办从配齐工作人员的角度,向县委编办提交书面请示,申请1个编制,县委编办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统筹解决。二是各成员单位对妇女儿童工作要引起重视,针对两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指标和问题,要抓住最后一点时间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力求2020年全部达标。
四、审议《关于给予下达绿春县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袁波丽《关于给予下达绿春县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请示》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制定和下达《绿春县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表》,能够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压实部门责任,有助于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县投资促进局要综合平衡,结合工作实际,对任务分解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确保分解合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中下达的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给予下达绿春县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请示》;2. 由县投资促进局按会议要求调整完善后下达。
五、审议《关于给予解决改善县委党校办学条件经费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志鸿同志《关于给予解决改善县委党校办学条件经费的请示》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县委党校是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机构,进一步改善党校办学条件,是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给予解决改善县委党校办学条件经费的请示》,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2. 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及时启动项目建设,保证党校办学条件达标。
六、审议《中国人民银行绿春县支行关于给予审定< 绿春县2020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银行行长孙亚丹同志关于《绿春县2020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和主要内容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绿春县农村信用融资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对决胜脱贫攻坚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推动作用。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2020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2. 请县人民银行和各成员单位修改完善后执行。
七、听取绿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局局长白正才同志关于绿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今年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并结合县内实际组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强调,虽然我县暂时取得了疫情防控战役的阶段性胜利,但国际国内抗疫形势还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严防落实“四早”要求,保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战斗胜利。 八、审议《关于给予同意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局局长白正才《关于给予同意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实施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有利于提高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部门的疫情防控能力,满足全县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2. 由县卫健局、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审议《关于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采用可研报告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局局长白正才《关于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采用可研报告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采用与省内知名、有实力、讲诚信、有业绩的国有企业合作建设,有利于快速推动该项目建设,对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调度、紧急医学救援、事件处置等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采用可研报告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2. 请县卫健局严格按照EPC模式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合理合法建设。
十、听取绿春县黄脊竹蝗防控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局长白用明关于绿春县黄脊竹蝗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抓好黄脊竹蝗防控工作关乎国家生态安全,关乎粮食生产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内防蔓延,外防入侵”,加强监测,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积极防控,避免黄脊竹蝗蔓延,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高效的行动,坚决打赢打好黄脊竹蝗歼灭战。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健全指挥机构,周密组织协调,明确分工协作,确保防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二要强化监测预警,密织监测网点,强化测报队伍,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摸清底数,科学指导防治。三要强化精准防控,采取无人机防治与地面防治、化学防治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等有效措施,对症施药,精准防控,确保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四要强化应急保障,抓紧做好应急防控物资、资金调度和储备,积极向上汇报请示,争取更多支持,确保各项保障有力到位。五要强化联防联控,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带动群防群治,特别是对农林交错、虫源交叉区域要各方协同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听取绿春县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局长白用明关于绿春县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着力在执法打击上下功夫,解决案件查办时效不高的问题;着力在强化部门协作上下功夫,解决打击合力不强的问题;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解决边整治边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着力在强化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解决思想认识仍不到位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钉钉子的精神把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彰显我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
十二、审议《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资金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局长白用明《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资金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引导广大养殖户看清形势、调整发展方向,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资金的请示》;2. 由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落实处置资金。
十三、审议《关于给予增加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关于《关于给予增加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工作能有效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增收,有力助推全县持续稳定脱贫。目前,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巩固时期,农户的贷款需求量将持续增加,按照贷款总余额不超过风险补偿金10倍的原则,适当增加风险补偿金是必要且可行的。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增加300万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 由县扶贫办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四、审议《关于给予审定〈中国海洋大学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关于《中国海洋大学帮扶资金分配方案》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与绿春县签订的帮扶工作协议,将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帮扶资金分配在产业帮扶、干部培训、教育扶贫等方面上,能有效助推全县产业扶贫、教育扶持、健康扶贫等工作,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如期决战决胜。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中国海洋大学帮扶资金分配方案》;2. 由县扶贫办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五、审议《关于给予核销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分呆账死账帮扶资金的请示》和《关于给予核销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海帮扶小额信贷和中信帮扶资金第二笔呆账死账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关于给予核销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分呆账死账帮扶资金的请示》和《关于给予核销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海帮扶小额信贷和中信帮扶资金第二笔呆账死账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定期核销国有资产原值能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核销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分呆账死账帮扶资金,上海帮扶小额信贷和中信帮扶资金第二笔呆账死账;2. 由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六、听取绿春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局长白继梅关于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脱贫攻坚普查是对我县脱贫成效的最终检验,在全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未发现重大问题。当前普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要进一步加强与州普查办的沟通对接,确保普查后续工作按州级要求时序开展。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扎实作风,认真细致做好协调配合、普查员组织撤离和接回等收尾阶段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收官。
十七、听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局长白继梅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当前我县一项重点工作,虽然正在有序开展人口普查前期工作,但今年统计工作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双普查”的任务,存在普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需要各级部门同心协力,共同推动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要求,一是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二是县普查办要统筹抓好“两员”,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及时与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对接沟通,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踏实的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乡镇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列入“两员”备选人员,保障“两员”质量;三是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的普查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做到“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口径,确保达到如期效果”。
十八、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县自然灾害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书面传达了近期中央、省、州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以及《红河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红抗指密电〔2020〕1号)文件精神,《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红河县“7·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红交安委办〔2020〕12号)文件精神。
会议认为,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马虎。截止今年8月,全县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4.32万元,受灾农户达3375户16115人,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全县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各方面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安置好受灾群众生活,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会议强调,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局地灾害群发、并发、链发特征明显。要清醒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特殊重要性,当前和下一阶段,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积极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全面查缺补漏,抓紧补齐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各类短板和不足,避免疫情、灾情交织叠加,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十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红何州有关单位和泸西县建水县经济普查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云办发电〔2020〕73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迪庆州委原副书记许洋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云纪通报〔2020〕7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云纪通报〔2020〕8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云南城投集团原总裁刘猛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云纪通报〔2020〕9号)、《中共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监委关于刘云辉、李志坚、姚玺、邱继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红纪通报〔2020〕7号)、《中共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监委关于郭建、李毅严重违纪法案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红纪通报〔2020〕9号)。
会议要求,一要引以为戒,杜绝弄虚作假。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反映绿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二要以案为镜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对照反思,防微杜渐,严守底线,不断筑牢干部守规矩、讲纪律的思想防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出 席:张 猛 黄艳云 李波娘 关兴全 李雪松 杨 升
请 假:王晓峰 李批龙
列 席:县政府办陈建华、林帅、赵应高、胡海、李金龙、李玲、杨筱盈、陈子秋,县发改局李酿然,县财政局杨嘎酿,县工信局赵永志,县红十字会李高玖,县妇联李玉梅,县投促局袁波丽,县委党校朱志鸿,中国人民银行绿春支行孙亚丹,县扶贫办卢光荣,县卫健局白正才,县林草局白用明,县应急局白卫,县统计局白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