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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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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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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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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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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2月7日上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25日会议精神学习传达提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2月3日会议精神学习传达提纲、《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阮成发同志在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国华、罗萍同志在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在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陈豪)》、《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提纲》《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9个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3天的考察,时时处处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领袖风范,亲民爱民、心系群众的人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历史担当,深入实际、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为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重点措施,推动全省主题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四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是按照中央、省、州经济会议精神,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建设“数字云南”;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关切问题,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10月8日通过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对总则、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行、法治保障进行优化和整改,各相关部门按条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猛关于绿春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通报,副县长黄艳云作补充。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全力奋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未发现确诊病例。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依然繁重,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真正构筑起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构筑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要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防控工作,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全力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要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数据真实,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要盯紧问题整改,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审议《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李永康关于《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有利于盘活资金,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人口后续扶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方案》;2. 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四、审议《关于给予安排红河州财政局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关于给予安排红河州财政局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对地方政府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安排红河州财政局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2. 由县财政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后,报人大审议。
五、审议《关于绿春公路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绿春公路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公路分局作为绿春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服务中心,其业务用房建设将有效解决绿春公路分局机关办公难问题,进一步提高绿春公路分局整体办公环境,优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绿春县交通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公路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供地方案;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完善手续。
六、审议《关于收回绿国用(94)字第041号宗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收回绿国用(94)字第041号宗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绿国用(94)字第041号宗地2941.0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大黑山粮油贸易公司,土地坐落于绿春县大黑山晋思公路旁,用途为粮油专营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来源合法,四至清楚,权属无争议,且未设立抵押权。
会议认为,收回该宗地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有限土地资源,切实解决项目用地难问题。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收回绿国用(94)字第041号宗地整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使用权面积为2941.05平方米;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收回土地纳入县政府土地储备库。
七、审议《关于收回绿春县教育委员会牛洪村晋思线公路下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收回绿春县教育委员会牛洪村晋思线公路下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收回绿春县教育委员会牛洪村晋思线公路下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旧城改造,增加城市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结构,为打造“哈尼家园·生态绿春”主题城市打下基础。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收回绿春县教育委员会牛洪村晋思线公路下方国有土地使用权;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绿春供电局关于生产业务办公用房及城区供电所建设用地纳入新区规划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绿春供电局局长曹辉关于《绿春供电局关于生产业务办公用房及城区供电所建设用地纳入新区规划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作补充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绿春供电局生产业务办公用房于1986年建成,占地面积341.3平方米,建筑面积1887.48平方米,使用年限已达33年,现用办公楼经鉴定为D类危房,人均办公面积不满足4平方米。
会议认为,随着绿春供电局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现有的生产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低、规模小、设施滞后、生产办公资源不足,已严重制约绿春供电局现代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充分发挥好电力企业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电力优质服务的需求,需统筹考虑绿春供电局生产业务办公用房及城区供电所重新规划建设。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将绿春供电局生产业务办公用房及城区供电所建设用地纳入新区规划;2. 请县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审议《绿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副局长李晨辰关于《绿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进一步规范绿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2. 由县发改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十、审议《绿春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廖新安关于《绿春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有利于稳定乡村教职员工队伍,促进乡村教育事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扎根乡村、服务群众。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实施方案》;2. 由县教育体育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十一、听取勐曼二级、三级水电站开发建设推进情况
会议听取了县搬迁安置办主任马家明关于勐曼二级、三级水电站开发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要求,勐曼二级、三级水电站是县委县政府为了促进我县境内小黑江流域水利资源开发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解决长期征(占)农户土地补偿问题及电站建设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维稳问题,有利于促进涉及乡镇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县搬迁安置办要进一步理清勐曼二级、三级水电站建设相关事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十二、听取《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副局长李建雄关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该工作总结实事求是,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并科学合理地安排部署了2020年工作。
会议强调,县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三、听取《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暨2020年工作建议》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白卫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暨2020年工作建议》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2019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形势总体稳定。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部署了2020年工作。
会议强调,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县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十四、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书面通报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涉嫌渎职犯罪典型案例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9号)和《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20〕1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保持一身正气,不断地加强党纪国法学习,不触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努力使自己保持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二是要正心,坚持理论学习不动摇,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正心”,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廉洁自律不动摇,以自律“正心”,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干净做人、清白做事。
出 席:张 猛 李批龙 黄艳云 李波娘
请 假:王晓峰 关兴全 李雪松 史玉刚 杨 升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县政协罗凤珍
列 席:县政府办陈建华、林帅、李剧成、谢丽花、马恒亮、李鲁简、周涛、李克保、白梦、吴珏龙,县财政局杨嘎酿,县工信局赵永志,县统计局白继梅,县卫健局白正才,县自然资源局卢荣华,县发改局李酿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廖新安,县搬迁安置办马家明,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李建雄,县应急管理局白卫,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李永康,绿春供电局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