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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会议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2020001
  • 发布日期
    2020-01-16
  • 时效性
    有效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12月26日下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2020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绿春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情况说明、绿春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绿春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研究部署了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绿春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情况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李酿然关于《绿春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情况说明》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绿春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是根据行业部门测算预计完成的任务目标,2019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39.57亿元,同比增长4.2%,比预期5.6%减少1.4个百分点。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的情况说明;2. 由县发改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二、审议《2020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副主任赵应高关于《2020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各副县长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2020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总结了2019年县政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决策部署,科学安排了2020年县政府工作。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2020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由县政府办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三、审议《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综合分析了全县财政收支实际情况,符合省、州对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调整要求。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 由县财政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四、审议《绿春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绿春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2019年财政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实事求是、严谨细致,总结2019年财政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财政工作,切合绿春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预算法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是必要可行的。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2019年财政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 由县财政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五、审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李酿然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认真总结了绿春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了绿春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综合指标(建议),符合绿春实际。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2. 由县发改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议。

六、审议《绿春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关于《绿春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密切结合绿春实际,科学制定绿春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利于实现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的顺利衔接。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 由县扶贫办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七、审议《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局长卢习恩关于《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需求,制定《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势在必行。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 由县水务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八、审议《绿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局长李建伟关于《绿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省、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绿春实际制定《绿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能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有效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2. 由县住建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九、审议《关于收储绿春县共达水泥厂矿区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收储绿春县共达水泥厂矿区建设用地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共达水泥厂自开工建设以来,投资近4.5亿元,正式投入生产后,预计年生产规模60万吨,年销售收入2.3亿元,利税8376万元(其中利润6306万元),将全面带动我县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收储绿春县共达水泥厂矿区建设用地400亩;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审议《关于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智升关于《关于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关兴全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按从优待警政策,全面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是维护全县公安队伍稳定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安民警全心投入各项公安保卫事业的热情,在全县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的请示》;2. 由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严格执行。

十一、听取绿春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副局长杨阿先关于绿春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情况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通过不懈努力,我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直面问题和不足,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作为提升绿春发展优势的亮丽名片,推动县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十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才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灾害的能力,担负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十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加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7号)、《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5起主题教育期间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6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作风建设系列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务实进取、廉洁自律的良好政风取信于民。

出 席:张 猛 王晓峰 李批龙 黄艳云 李波娘 关兴全 李雪松 史玉刚

请 假:杨 升

邀 请:县人大李萍,县政协张平斗

列 席:县政府办林帅、赵应高、胡海、李玲、栾加锷、马恒亮、李鲁简、吴珏龙,县工信局赵永志,县发改局李酿然,县统计局白继梅,县应急管理局白才岁,县财政局杨嘎酿,县扶贫办卢光荣,县水务局卢习恩,县住建局李建伟,县自然资源局卢荣华,县公安局李智升,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杨阿先。



附件【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一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