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政府会议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
  • 文号
    第30期
  • 发布日期
    2019-12-09
  • 时效性
    有效

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10月25日上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经营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白晓志关于《关于经营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罗学毅作补充汇报,副县长李批龙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公墓建设作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既是殡葬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殡葬改革的突破点。加强公墓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倡树文明新风,对整治殡葬领域存在的散埋乱葬等乱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经营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请示》;2. 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二、审议《关于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项目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白晓志关于《关于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项目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有关事宜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批龙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殡仪馆和公墓建成后,实行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一条龙式”服务,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为丧户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净化社会风气,减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都具有较强的优势。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殡仪馆和公墓实行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2. 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三、审议《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贫困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合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农科局局长李文关于《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贫困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合作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助于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实现贫困村脱贫出列。建立企业与贫困村合作,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能有效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增收。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贫困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合作方案》;2. 由县产业扶贫办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抓好实施。

四、通报《绿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由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副局长李建雄通报了绿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各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努力,顺利推进了污普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本着“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扎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形成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五、通报《绿春县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会议由县政务局副局长杨琇华通报了绿春县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副县长史玉刚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促进了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一流营商环境的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需要相比,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抓好《云南省营商环境现状及溯源分析专题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绿春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及《绿春县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工作表》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标对表、对账销号,全力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审议《关于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绿春县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局长白用明关于《关于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绿春县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批龙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成立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能加大对全县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推广森林资源开发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机制,打造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林农增收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县林草局成立绿春县森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 由县林草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七、审议《关于给予核销一批国有资产原值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局工作人员朱学明关于《关于给予核销一批国有资产原值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定期核销国有资产原值能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符合《绿春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绿春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核销40户单位清理出的报损报废国有资产共计21,663,582.52元;2. 由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按会议要求核实完善后,报人大审议。

八、审议《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副局长李伟关于《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全面评估《绿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能进一步强化绿春县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2. 由县发改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九、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由县统计局局长白继梅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会议要求,各部门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依法统计,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一是进一步深化统计工作认识,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出发,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二是进一步强化统计责任担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主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巩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使党政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统计、理解统计,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十、传达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文件精神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逐级学习、传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分门别类组织针对性整治,始终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等高危领域的火灾防范;切实强化冬季火灾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专项消防安保工作。三是要落实常态化消防宣传机制,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疏散演练等活动,将消防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

十一、传达学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座谈会议精神》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座谈会精神。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创新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手挽着手、肩并着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努力奋斗。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我县创建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继续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亮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加快绿春县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程。

十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红河州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的通报》(云政办函〔2019〕127号)、《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6起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政府公信力参与或组织传销典型案例的通报》(云纪办〔2019〕450号)、《警惕农村党员会后违规“吃喝”》(云纪办〔2019〕456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要从政治高度上审示,从思想根源上破解,从行动整改上落实,强化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建设,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更好地在推动绿春县高质量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三是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党员自觉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基层党员大吃大喝的不良习气。

出 席:张 猛 王晓峰 李批龙 黄艳云 李波娘 关兴全 史玉刚 杨 升

请 假:李雪松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

列 席:县政府办陈建华、林帅、赵应高、胡海、李克保、李玲、昌双红、吴珏龙,县农科局李文,县统计局白继梅,县应急管理局白坐成,县工信局杨建新,县自然资源局罗学毅、陈永学,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李健雄,县发改局李伟,县财政局段元福、朱学明,县政务局杨琇华,县民政局白晓志,县林草局白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