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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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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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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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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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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9月25日上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给予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屠宰及产地检疫协检临聘人员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农科局副局长罗哈山关于《关于给予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屠宰及产地检疫协检临聘人员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聘请动物产地协检员,能协助官方兽医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及时上报乡镇动物检疫申报检疫点受检,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行为时能及时报告,对加强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尤为重要,聘请动物产地协检员势在必行。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屠宰及产地检疫协检临聘人员;2. 由县农科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二、审议《关于拟设置绿春县2019年符合安置专业士官岗位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胡昌华关于《拟设置绿春县2019年符合安置专业士官岗位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县人社局局长任志超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党和政府长期的政治任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岗位并公开安置计划,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去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来维护广大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设置绿春县2019年符合安置专业士官岗位。2. 由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三、审议《关于给予变更绿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出资人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关于给予变更绿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出资人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将县粮食购销公司出资人由县粮食局变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符合《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绿政办发〔2019〕5号)要求,能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的相关工作。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将县粮食购销公司出资人由县粮食局变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2. 由县国资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审议《绿春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罗里沙关于《绿春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实行“路长制”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能够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实行“路长制”给每条农村公路配上“管家”,有利于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资金、土地等问题,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交通环境提升,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2. 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五、审议《全州重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主任杨升关于《全州重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要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坚持举一反三、实事求是、成效务实,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整改工作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全州重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送审稿)》;2. 由县政府办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六、通报《绿春县2019年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报告》
会议由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通报了绿春县2019年第三季度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报告,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虽然目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易地扶贫搬迁拆旧、收入证明收集工作进度低于预期,控辍保学任务仍然艰巨,医疗救助质量还需持续提升,防控返贫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还需持续激发。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压紧扛实攻坚责任,细化硬化对策措施,以冲刺决战状态践行初心、勇担使命,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七、通报《绿春县开展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会议由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副局长李建雄通报了绿春县开展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全县上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严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必须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推进整改方案。已经整改完成的及时按要求申请销号,尚未整改完成的要进一步厘清责任、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八、审议《关于设置绿春县大兴镇马宗村批都处页岩矿(砖瓦用)采矿权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关于《关于设置绿春县大兴镇马宗村批都处页岩矿(砖瓦用)采矿权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拟设置的绿春县大兴镇马宗村批都处页岩矿(砖瓦用)采矿权无矿权重叠和矿权纠纷,属于空白区新设采矿权,且符合绿春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重叠。遵循有利于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原则,结合绿春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绿春县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现拟设置页岩矿(砖瓦用)采矿权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设置绿春县大兴镇马宗村批都处页岩矿(砖瓦用)采矿权;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九、审议《关于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残联理事长苏院生关于《关于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卢荣华作补充汇报,副县长黄艳云、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原计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背后的10亩地作为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用地,但因此地块地形特殊,属坡陡沼泽地,是严重的滑坡地,为确保残疾人托养主体工程的质量,必须先完成滑坡治理。边坡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地周边自然资源局职工住宅楼、税务局职工住宅楼、园丁小区职工住宅楼等地出现一系列如挡土墙裂缝增大、地板开裂、住宅楼地板砖隆起、门窗变形等问题隐患,造成住宅区住户恐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根据选址与规划布局相关规定,现将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地点拟建在绿春县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旁,并争取早日启动实施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关于绿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2. 请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审议《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残联理事长苏院生关于《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州关于残疾人联合会改革相关要求,结合绿春实际,科学编制我县改革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是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全县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对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绿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2. 由县残联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十一、审议《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廖新安关于《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能有效提高我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2020年度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请示》;2. 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向州教育体育局报批。
十二、通报《2019年1月至9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自然灾害情况》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白卫通报了2019年1月至9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自然灾害情况,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做好重要时段各项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平稳。但要清醒看到,我县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源头性基础性问题依然突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仍面临一系列瓶颈制约。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十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发现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3号)、《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19〕17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推动从思想根源上来破解,坚决消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二是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要求,让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出 席:李 涛 张 猛 王晓峰 黄艳云 杨福德
李波娘 关兴全 史玉刚 张 云 杨 升
请 假:李批龙 李雪松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县政协张平斗
列 席:县政府办胡 海、李克保、栾加锷、李 玲、昌双红、马恒亮、吴珏龙,县财政局杨嘎酿,县发改局李酿然,县工信局杨艳梅,县统计局李舰釜,县应急管理局白卫,县农科局罗哈山,县人社局任志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胡昌华,县交通局罗里沙,县扶贫办卢光荣,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李建雄,县自然资源局卢荣华,县残联苏院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廖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