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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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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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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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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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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6月12日上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等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有关文件、讲话及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发〔2019〕19号)、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云南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推动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防止“两张皮”;二是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努力取得最好成效;三是要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在抓好主题教育的同时,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和绿春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
二、审议《绿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关于《绿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办法》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办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脱贫攻坚项目论证和储备,能有效促进脱贫攻坚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办法》;2. 由县扶贫办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三、审议《绿春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局长高波初关于《绿春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绿春实际,科学编制我县实施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是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生态立县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宜居绿春的重要举措。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 由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四、审议《绿春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局长李酿然关于《绿春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绿春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着重从人居环境改善、绿色产业培育、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绿春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规划的实施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十三五”规划》;2. 由县发改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五、审议《绿春县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项目补充协议》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局长李建伟关于《绿春县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项目补充协议》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指出,2008年3月6日,绿春县人民政府与昆明万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绿春县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合同书》第二条中的“甲方不得在出让金之外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第五条中的“其它公建内容由甲方采取税收全额返还的方式补助乙方实施,税收全额返还是指甲方将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的名义向绿春县税务部门缴纳的全部税金(包括代扣代缴税金)从财政返还给乙方,税收返还工作在乙方缴税的次年的前三个月内完成”;第六条中的“甲方有义务协调督促归管部门积极迅速办理,并免交税收以外的所有行政性收费”;第八条“在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项目销售工作结束前,甲方不得在县城范围内再审批其它住宅用地、单位集资建房、小宗土地出让”与现行政策法规相违背。
会议认为,为加快绿春房地产市场培育,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住房难”的问题,确保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开发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地方经济发展与企业互利共赢的目标,在《绿春县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合同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协议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诺玛阿美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项目补充协议》;2. 由县住建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做好后续工作,跟进该项目,确保顺利推进。
六、审议《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给予补拨2015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未达标资金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贵明关于《绿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给予补拨2015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未达标资金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三个增长”不达标是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一票否决”指标,根据国家、省州对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的要求,以及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2010年至2015年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为确保2019年国家及省对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顺利通过认定,补拨2015年教育经费是必要的。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补拨2015年教育经费;2. 由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补拨。
七、通报《绿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朱超通报了绿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关兴全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绿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还很繁重,离上级的目标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认识不足、配合不够、排查不深、宣传不广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氛围深入人心。各部门要深入排查本部门行业范围内是否存在涉及扫黑除恶问题,齐心协力地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战。
八、审议《绿春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
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卢伟波关于《绿春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何仕华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按照中央、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红河州审计工作会议安排,结合绿春实际制定《绿春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有助于实现专项资金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点领域审计全覆盖。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审计局2019年审计项目计划》;2. 由县审计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通报学习《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坐成通报学习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频发、汛期长等安全生产特点,严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十、通报绿春县2019年1至5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坐成通报了全县2019年1至5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全县的安全生产事故重点是道路交通事故,但支撑经济发展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所点多面广,防范事故风险压力仍然很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部门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强化监管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管理行业的同时监管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监管不到位、不尽责,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直接处理。三是要严管交通、食品、危化品、消防、学校、地质灾害、防汛、公共场所、建筑领域、森林防火十大重点领域,做好全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稳定。
十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有关部门及部分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云政函〔2019〕28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支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切实维护统计法权威,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出 席:张 猛 李 伟 何仕华 李批龙 黄艳云 李波娘 关兴全 朱静强 杨 升
请 假:刘于朋 李雪松 史玉刚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县政协张平斗
列 席:县政府办林 帅、赵应高、胡 海、李 玲、栾加锷、李鲁简、马恒亮、吴珏龙,县财政局杨嘎酿,县发改局李酿然,县工信局赵永志,县统计局白继梅,县应急管理局白坐成,县扶贫办卢光荣,县公安局朱超,县教育体育局杨贵明,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高波初,县审计局卢伟波,县住建局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