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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会议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第19期
  • 发布日期
    2019-05-0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9年4月16日下午,在县行政中心A幢5楼会议室召开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5个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一)传达学习《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由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传达学习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全县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等4个文件精神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央和省委、州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暨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全州宣传思想工作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4个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落实责任,改革创新进取,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专业素养,确保宣传思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认真学习《意见》,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的要求部署上来,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压力,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安全问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宣传思想工作政治责任感,牢记新使命、突出新任务,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要适应新特点、构建新格局,着力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全面发展,打造过硬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有力思想保证。

二、听取《绿春县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卢光荣就全县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常务副县长张猛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尽管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要求和广大贫困群众的脱贫期盼,在责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户户清”、产业发展、农危改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需要解决和加强。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对标即将出台的《云南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既定的攻坚时间表,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坚持结果导向,围绕问题短板,集中全力,尽锐出战,坚决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三、通报学习《关于元阳县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存在“温差”问题的通报》

会议由常务副县长张猛通报学习了《关于元阳县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存在“温差”问题的通报》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汲取元阳县出现偏差的教训,坚决纠错纠偏,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四、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朱超关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方面的汇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关兴全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会议决定:1. 公安机关要实事求是,充分排查线索,积极发动群众,综合治理,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2. 政府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扫黑除恶职责,尽快督促分管部门和乡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知识学习、会议精神传达及线索上报等工作。

五、审议《绿春县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朱超关于《绿春县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关兴全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涉枪涉爆问题性质恶劣,是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巨大隐患,我县大水沟乡“3.08”涉枪案件教训深刻,全县上下必须以案为警醒,深刻剖析涉枪涉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加强全县枪爆物品管理。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 由县公安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六、审议《绿春县进一步加强禁毒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朱超关于《绿春县进一步加强禁毒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关兴全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禁毒工作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共同抵制毒品,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要突出重点,聚焦青少年、病残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积极攻坚突破,尽最大努力遏制毒品危害,营造全民健康、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进一步加强禁毒脱贫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2. 由县公安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行文实施。

七、审议《关于实行绿春县第一中学实行高中和初中权责分开独立办学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贵明关于《绿春县第一中学实行高中和初中权责分开独立办学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县委编办主任许宏作补充汇报,副县长黄艳云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实行绿春县第一中学高中和初中权责分开、独立办学,符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规定,有利于解决绿春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和初中部校址距离远、管理权责不明等问题,适应绿春当前及未来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实行绿春县第一中学高中和初中权责分开、独立办学;2. 由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按政策规定扎实有序做好相关工作。

八、审议《关于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嘎酿关于《关于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原出资人股东为绿春县财政局。鉴于该公司成立至今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为此,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出资人股东由绿春县财政局变更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是推动公司转型升级为实体企业,促进公司市场化运营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将公司出资人股东由绿春县财政局变更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 由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九、审议《绿春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局长高波初关于《绿春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文件精神,密切结合绿春实际,科学制定绿春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绿春。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 由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按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审定。

十、审议《关于设置绿春县大风丫口石灰岩(水泥用)采矿权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陆文忠关于《关于设置绿春县大风丫口石灰岩(水泥用)采矿权的请示》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杨福德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我县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决战阶段,大风丫口石灰岩(水泥用)采矿权的设置,不仅能够满足绿春县共达水泥厂生产所需的石灰质原料,而且对我县推进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设置绿春县大风丫口石灰岩(水泥用)采矿权;2. 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

十一、审议《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白晓志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批龙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根据省、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精神,推行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 由县民政局按会议要求抓好实施。

十二、审议《绿春县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袁波丽关于《绿春县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副县长李波娘就相关问题作补充说明。

会议认为,对照州政府下达绿春县2019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根据2018年度各乡镇、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分析2019年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态势,科学分解下达全县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有利于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动工作开展,确保顺利完成全县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会议决定:1. 原则同意《绿春县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2. 按程序报县委审定。

十三、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阮成发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白才岁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阮成发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9〕14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要求。以事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将安全生产之弦绷得紧而又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通报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6起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6号)、《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红纪通报〔2019〕12号)、《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简报》第1期(总第71期)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仅要管好“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圈,也要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实现干部监督全天候、无盲区、全覆盖;二是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带头转变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出 席:张 猛 刘于朋 李批龙 黄艳云 李波娘 关兴全 史玉刚 朱静强 杨 升

请 假:李 伟 何仕华 李雪松

邀 请:县人大朱阿三,县政协罗凤珍

列 席:县政府办林 帅、赵应高、胡 海、李玲、栾加锷、李鲁简、李克保、吴珏龙,县财政局杨嘎酿,县发改局李酿然,县工信局杨艳梅,县统计局龙国华,县应急管理局白才岁,县扶贫办卢光荣,县公安局朱超,县教育体育局杨贵明,县委编办许宏,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高波初,县自然资源局陆文忠,县民政局白晓志,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李永康。